川组通[2016]44号
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印发《全省“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工作基本标准》和《市县党委常委班子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发挥率带作用的基本标准》的通知
各市(州)党委组织部,省委各部委、省直各部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省属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国有骨干企业党委(党组):
现将《全省“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工作基本标准》《市县党委常委班子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发挥率带作用的基本标准》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
2016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