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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win德赢体育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2018年11月17日 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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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根据四川省教育厅川教函[2017]44号《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7年春季学期学校卫生工作的通知》以及四川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四川省教育厅文件川卫发【201719号《四川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强化学校结核病防控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的精神和要求,为了提高我院预防和控制食物中毒与传染病突发事件(以下简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和水平,规范学院对各类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减轻或消除突发事件的危害,保障全体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学院正常的教学秩序和院园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结合本院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工作原则

1.预防为主,反应快速

宣传普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治知识,提高广大师生员工的防护意识和校园公共卫生水平。加强日常监测,发现病例及时采取有效预防与控制措施,迅速切断传播途径,控制疫情的传播和蔓延。对各类可能引发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相关信息及时进行分析、预警,保证发现、报告、隔离、护送等环节紧密衔接,一旦发生突发事件,快速反应,及时准确处置。

2.依法管理,措施果断

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疫情报告、控制和救治工作实行依法管理。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体系,建立预警和医疗救治快速反应机制和制度,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可能引发的相关事件做出快速反应,及时、有效开展监测、报告和处理工作。强化人力、物力、财力应急储备,增强应急处理能力。

3.统一领导,分级负责

学院在省经委和省教育厅的统一领导下,成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指挥、协调与落实学院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防治工作。积极加强对学院各部门的指导,充分发挥各职能部门作用,广泛组织、动员职工参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工作。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学院接受都江堰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领导小组的管理。

二、工作目标

1.普及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防治知识,提高广大师生员工的自我防护意识。

2.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信息监测报告网络,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3.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机制,及时采取措施,确保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不在校园蔓延。

三、适应范围

1.本预案适用于全院各部门以及食堂、商店、超市、学生宿舍和社会化的学生公寓等。

2.本预案所指的突发卫生事件包括:重大传染病疫情、中毒事件(食物中毒及急性化学物品中毒)、污染事故,以及其它重大疑难及不明原因的健康危害事件等。

四、组织领导

为进一步做好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防治工作,学院成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和机关应急机构,具体组成人员如下:

(一)领导小组成员

  长:管永林(党委书记)    李春明(院长)

副组长:邓春生(副院长)      黄天贵(党委副书记)

岳文喜(副院长)      王开怀(副院长) 

  员:


魏红军

郭 忠

万辉

杨小拉

聂文俊

李 鹰

何 贵

杨敬东

 

衡 丰

杨 婧

各系(部)书记


领导小组主要工作职责是:

1.组织、指挥、协调与落实学院突发公共事卫生事件的防治工作。

2.负责制订和启动学院突发卫生事件的应急预案。

3.建立健全突发事件防治责任制,检查、督促各部门各项突发事件防治措施的落实情况。

4.广泛深入地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宣传教育活动,普及突发事件防治知识,提高师生员工的科学防病能力。

5.建立学生缺课登记制度和传染病流行期间的晨检制度,及时掌握学生的身体状况,发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早期表现的学生,应及时督促其到医院就诊,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6.开展校园环境整治和爱国卫生运动,加强后勤基础设施建设,努力改善卫生条件,保证学院教室、食堂、宿舍、厕所及其他公共场所的清洁卫生。

7.确保学生喝上安全饮用水,吃上放心饭菜,住上安心宿舍。

8.及时向当地疾病预防控制部门和上级主管部门汇报学院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情况,并积极配合卫生部门做好对病人和密切接触者的隔离消毒、食物留存等工作。

(二)应急机构

1.领导小组办公室兼信息指挥组:

  任:郭 忠

副主任:万辉军

  员:韩代云 舒小明 闫伟 刘德刚 李建 杨晓云

其主要职责是:

1协调和检查落实学院领导小组安排的任务,将领导小组下达的应急命令,迅速传达到各工作组;

2)负责领导小组与各工作组之间的信息传递,迅速通知领导小组成员和有关工作组成员到达指定岗位;

3)负责信息收集及疫情上报工作。

2.医疗急救小组:

  长:王生菊

副组长:谯巧利

  员:李劲草常莉  蒋燕琼  谯巧利 余       

其主要职责是:

1)对全院师生健康状况进行备案登记,发现传染病及疑似传染病应迅速报告应急领导小组,并及时转送附近医院诊治;

2)在疾控中心指导下作好环境消毒,对需要进行隔离的病人、疑似病人和密切接触者进行隔离,并进行严格的临床观察,同时配合有关卫生部门采取必要的医疗措施。

3.后勤保障组:

  长:魏红军

副组长:何贵 李鹰

  员:          尹 磊

            任兴东

其主要职责是:

1)为学院提供必需的隔离服、口罩、医疗药品、消毒药品、医疗器械等物资;

2)建立隔离室;

3)为相关人员提供食品。

4.安全保卫组:

  长:杨敬东

副组长:王    李元辉

  员:胥    许国华      李 强

  姚若伟  任文军  胡铁军 

其主要职责是:

1)按各级应急响应严格执行门卫制度,加强校园内巡查;

2)加强隔离区的保卫工作。

5.宣传文秘组:

  长:王开怀

副组长:杨 婧

  员:王成国       

其主要职责是:

1)利用广播、网络、橱窗等形式,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宣传教育活动,普及突发事件防治知识,提高师生员工的科学防病能力;

2)起草情况报告,经领导小组组长同意后统一向上级报告和对外界发布。

五、预防措施

(一)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学院卫生安全工作的领导和管理

1.将卫生防疫与食品卫生安全的职责落实情况纳入学院目标管理,并定期开展专项督导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措施。

2.领导小组办公室和爱卫会要经常对食堂、教学环境与生活环境、饮用水与二次供水设备进行自检自查,尽早发现问题,尽快进行整改,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3.增加学院卫生投入,切实改善学院卫生基础设施和条件。

4.学院食堂、超市要向当地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卫生许可证。食品从业人员人人持有健康证、培训上岗并注意个人卫生;对患有“五病”(活动性肺结核、菌痢、化脓性皮肤病、伤寒、肝炎)的人员100%的辞退。

5.购销和使用的食品严格定点采购并按规定验收,坚持索证和登记制度,不向学生出售变质的食品和“三无”(无厂名、无厂址、无生产日期)产品;食品加工过程和储藏做到生熟分开;餐饮具做到采用高温或药物严格消毒,并有保洁措施。

6.食品及其原料储存和食品制作间做到具备完善的安全措施,并落实专人、专锁、专保管责任制,强化安全防范措施,防止投毒事件的发生。

7.对学院集体食堂要实行承包准入制度,并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加强管理,明确责任。

8.加强学院生活饮用水的管理,防止因水污染造成疾病传播。学院必须向学生提供符合国家卫生标准的饮用水和开水。

9.加强厕所卫生管理,做好粪便的无害化处理,防止污染环境和水源。

10.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重点搞好食堂卫生、教室卫生、宿舍卫生和环境卫生,为学生提供一个安全卫生的学习和生活环境。

11.医务室要切实履行职责,做好计划免疫的宣传工作,配合上级卫生部门完成计划免疫任务。

12、有关系(部)要依法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等有毒有害物质的使用和处理等环节的管理,防止因管理失误引起突发卫生事件。

(二)加强健康教育,提高师生的防疫抗病能力。

1.结合季节性、突发性传染病的预防,通过黑板报、宣传橱窗、广播电视以及院园网等宣传途径,大力宣传、普及防治突发事件的相关知识,提高师生员工的公共卫生意识和防治突发事件的能力。

2.进行食品卫生知识和预防食物中毒的专题教育,增强学生识别腐败变质食品、“三无”产品、劣质食品的能力,教育学生不买小摊无照、无证商贩出售的各类食品。

3.督促和组织师生加强体育锻炼,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提倡合理营养,不断增强体质。

六、监测和报告

(一)突发事件监测

1.建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监测系统。建立晨检制度,由各班辅导员每天早晨对本班学生进行清点,各部门负责人要对本部门人员进行考勤,对师生员工中的缺勤者要进行逐一登记,查明缺勤原因。对因健康原因造成缺勤的由各班辅导员、各部门负责人报学院医务室进行备案登记汇总并进行追踪观察,分析其发展趋势,必要时采取进一步的措施。

2.重视信息的收集。加强与都江堰市疾病预防与控制中心的联系,收集本地及周围地区的公共卫生事件的情报,密切关注其动态变化,以便做好预防工作。

(二)突发事件报告

1.建立自下而上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逐级报告制度,并确保监测和预警系统的正常运行,及时发现潜在隐患以及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突发事件期间,学院医务室要实行24小时值班制,并开通疫情监控联系电话。

2.严格执行学院重大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程序。在传染病暴发、流行期间,对疫情实行日报告制度和零报告制度。严格按程序逐级报告,确保信息畅通。出现集体性食物中毒、甲类传染病病例、乙类传染病爆发、医院感染爆发及其他突发卫生事件时,学院应立即向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领导小组报告,并以最快的通讯方式在2小时之内向都江堰市疾病预防与控制中心报告,同时向省经委及省教育厅报告。

3.学院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隐瞒、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突发事件。

4.建立突发事件举报制度。学院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向卫生部门报告突发事件隐患,有权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举报有关不履行突发事件应急处理规定的职责的情况。

七、应急处理

(一)常规处理

1.学院在接到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和疾病控制中心有关重大传染病疫情的预警报告后,不折不扣地实施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和疾病控制中心的应急预案。对上级相关部门应急指挥部的指导和督察,给予积极的支持和配合。

2.学院师生员工发现传染病人或疑似传染病人时都应立即向学院医务室报告,学院医务室及时向应急领导小组报告。

3.学院医务室在发现传染病人、疑似传染病人时,必须按照规定时间:甲类传染病(包括乙类传染病按甲类传染病管理的病种),6小时内;乙类传染病12小时内;丙类传染病24小时内报告。统一填报传染病报告卡,向上级卫生主管部门及都江堰市疾控中心报告。任何人不得瞒报、慌报、缓报疫情。

4.学院医务室对传染病人、疑似传染病人在做好自身保护的前提下,及时转送附近医院诊治。

5.学院医务室和辅导员及时通知学生家长。

6.对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疑似传染病病人污染的场所、物品,由后勤服务中心安排相关人员在学院医务室的指导下做好消毒处理,必要时请疾控中心进行消毒。与传染病人或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应严格进行临床观察。

7.对易感人群应采取应急接种,预防性用药,群体防护措施。需要进行隔离的病人、疑似病人和密切接触者,应主动配合有关卫生部门采取的医疗措施。

8.学院医务室应配合疾病控制中心做好流行病学的调查。

9.学院医务室建立相对的隔离、配备防护和消毒设备的隔离室,对疑似传染病人进行筛查、分流,发现情况及时上报。

10.在传染病期间,各班指定专人每天向学院医务室报告本班学生的缺课情况、健康状况,班主任和学院医务室要及时查明学生缺课的原因,并保持联系,以便进行跟踪管理。

11.后勤服务中心安排相关人员加强校园公共场所的环境卫生,消灭鼠害,灭蚊灭蝇灭蟑螂,并安排专人对校园内厕所、垃圾堆放点以及人员密集区的教室、电脑室、食堂、学生宿舍、图书室、办公室、会议室等重要部位进行定期消毒,对非重点部位进行日常消毒。保持环境清洁,通风换气良好。

12.门卫要严格把好校门关,外来人员来访登记,未经许可不得进入校园,禁止外来人员进入食堂、寝室、教室等人员密集区域。在校期间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得离校。

13.学院利用板报、广播、网站等开展健康教育。利用多种方式加大健康教育力度,增加自我保健知识,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增强师生自我保护能力。

(二)分级处理

根据《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中的标准界定的不同级次分类,结合学院的特点,在必要时按不同级次分类启动相应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作出应急处理。

1.传染病

1)一般突发事件

所在地区发生属于一般突发事件的疫情,启动第三级应急响应。

①启动报告和零报告制度,学院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加强系统内的疫情通报。

②学院做好进入应急状态的准备,落实各项防治措施。

③学院内如尚无疫情发生,可保持正常的学习、工作和生活秩序,但对集体活动要进行控制。

④传染病流行时加强对发热病人的追踪管理;呼吸道传染病流行期间,教室、图书馆、食堂等公共场所做到加强通风换气,并采取必要的消毒措施;肠道传染病流行期间,对厕所、粪便、食堂及饮用水加强消毒,并加强除“四害”工作。

⑤严格执行出入校门管理制度。

2)重大突发事件

所在地区发生属于重大突发事件的疫情,启动第二级应急响应。除对接触者实施控制外,全院保持正常的学习、工作和生活秩序。在第三级疫情防控措施的基础上,进一步采取以下措施:

①开展针对性的健康教育,印发宣传资料,在校园张贴宣传标语宣传画,提高师生员工的自我保护意识和防护能力,外出和进入公共场所要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

②对全体师生每日定时测量体温,发现异常情况及时上报。

③对重大传染病的密切接触者,配合卫生部门做好隔离、医学观察和消毒等工作。

④加大进出校门的管理力度,控制校外人员进入校园。

⑤学院根据情况,及时向师生员工通报疫情防控工作的情况。

3)特大突发事件

所在地区发生属于特大突发事件的疫情,启动第一级应急响应。在二、三级疫情防控措施的基础上,进一步采取以下措施:

①实行封闭式校园管理,住校学生不得离开学院,严格控制外来人员进入校园。

②全面掌握和控制人员的流动情况,教职工外出必须请假。外出学生和去疫区的人员返校后,必须进行医学观察。对缺勤者要逐一登记,及时查明缺勤原因。发现异常者劝其及时就医或在家医学观察,暂停上学或上班。

③避免人群的聚集和流动。学院不组织师生参加各类大型集体活动,调整大型学术活动和会议时间;学院不安排教师外出参加教研和学术活动;学生的社会实践、社区服务等活动暂缓进行;暂停成人教育和业余培训等教学活动。

④对教室、实验室、食堂、图书室、厕所等场地使用期间每日进行消毒,通风换气。

⑤学院每日公布校园疫情防控工作的情况。

4)校内疫情

校内若出现重大传染病疫情,将在卫生部门的指导下,启动相应的应急响应。同时要根据实际情况,适时开展以下工作:

①根据出现传染病的种类和病人的活动范围,相应调整教学方式。出现一例传染病性非典型肺炎、鼠疫及肺炭疽的疑似病例,可对该班级调整教学方式,暂时避免集中上课;出现一例上述的临床诊断病例或两例及以上疑似病例,可在报请相关部门批准后,对该班级和相关班级实行停课;如出现两例及以上上述的临床诊断病例及校内续发病例,可视情况扩大停课范围。

②采取停课措施的班级,可合理调整教学计划、课程安排和教学形式,采用学生自学等方式进行学习。做到教师辅导不停,学生自学不停。如学院停课放假,学院领导和教师(非密切接触者)要坚守岗位,加强与学生和家长的联系。

③尊重和满足师生的知情权,主动、及时、准确地公布疫情及防治的信息。对教职工和学生进行正确的引导,消除不必要的恐惧心理和紧张情绪,维护校园稳定。

2.食物中毒

及时掌握学生健康状况,一旦发生校内食物中毒或可疑食物中毒时,学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领导小组将做好下列工作:

1)立即停止食品加工出售活动,并在第一时间报告都江堰市卫生疾控中心、省经委及省教育厅;

2)立即将发病师生送往医院,并协助医疗机构救治病人;

3)保留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设备和现场,待确认后交予卫生部门处理;

4)积极配合卫生行政部门,并按其要求如实提供有关材料和样品;

5)落实卫生部门要求采取的其他措施,并妥善处理善后事宜,维持学院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6)配合卫生部门分析引起食物中毒的原因,总结经验教训,提出整改意见,杜绝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3.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等突发事件

1)迅速报告都江堰市卫生疾控中心、省经委及省教育厅及其他有关部门,请求派遣专业人员进校,开展流行病学调查,查明事件原因。

2)及时将患病师生送医院接受救治。

3)尽快采取各项措施,消除危害,制止事态的发展。

4)总结经验教训,查漏补缺,杜绝隐患。必要时对事故和损害的责任人追究责任。

八、善后处理

1.要积极稳妥、深入细致地做好善后处置工作,配合和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疫病防治、调查和环境污染消除工作,要形成详细的疫情报告,对传染病的危害程度做出评估。

2.学院要认真做好病人及其家人的安抚工作,感染住院者得到医院痊愈证明方可回校。

3.执行国务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对在重大传染病疫情控制和医疗救治中有突出表现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在传染疫情防治过程中玩忽职守、失职、渎职,拒不接受工作任务,借故推委拖延,擅离职守,临阵脱逃者,按规定给予相应的处罚,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4.疫情报告需要向外发布,必须得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领导小组的签字同意。详细的信息发布,要待上级部门核实情况后,以集体形式发布,任何人不得主观臆测,夸大其词,随意发表、发布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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