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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园地
2019年第11次党委中心组学习资料
2020年12月08日  

目  录

 

专题一  习近平重要讲话精神.... 1

习近平在中央政治局第十九次集体学习时的讲话... 1

关于《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说明... 4

专题二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 10

中国共产党第十九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公报... 10

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     18

专题三  中共中央 国务院有关会议和文件精神.... 41

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精神... 41

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精神... 44

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 47

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实施纲要》... 51

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2019-2023年全国党员教育培训工作规划》... 63

专题四  教育部等部委文件.... 70

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教育系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的通知... 70

教育部等四部门关于印发《深化新时代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77

教育部办公厅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推进1+X证书制度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     84

教育部办公厅等十四部门关于印发《职业院校全面开展职业培训促进就业创业行动计划》的通知     90

教育部关于加强新时代教育科学研究工作的意见... 103

教育部关于印发《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奖励办法》的通知... 111

教育部等四部门关于公布首批全国职业教育教师企业实践基地名单的通知... 122

专题五  四川省有关会议和文件精神.... 130

中国共产党四川省第十一届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公报... 130

四川省教育厅等六部门关于印发四川省2019年普通高等学校面向退役军人等群体人员招生实施办法的通知     135

专题六  学校有关文件.... 140

中共vwin德赢体育 委员会关于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的通知... 140

中共vwin德赢体育 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师德师风建设的实施意见... 145

中共vwin德赢体育 委员会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统一战线工作的实施意见... 155

专题七  典型案例. 161

 


 

专题一    习近平重要讲话精神

 

习近平在中央政治局第十九次集体学习时强调

充分发挥我国应急管理体系特色和优势

积极推进我国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

 

新华社北京11月30日电 中共中央政治局11月29日下午就我国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建设进行第十九次集体学习。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在主持学习时强调,应急管理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重要组成部分,承担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及时应对处置各类灾害事故的重要职责,担负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使命。要发挥我国应急管理体系的特色和优势,借鉴国外应急管理有益做法,积极推进我国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

清华大学教授薛澜就这个问题作了讲解,并谈了意见和建议。中共中央政治局各位同志认真听取了讲解,并进行了讨论。

习近平在主持学习时发表了讲话。他指出,新中国成立后,党和国家始终高度重视应急管理工作,我国应急管理体系不断调整和完善,应对自然灾害和生产事故灾害能力不断提高,成功应对了一次又一次重大突发事件,有效化解了一个又一个重大安全风险,创造了许多抢险救灾、应急管理的奇迹,我国应急管理体制机制在实践中充分展现出自己的特色和优势。

习近平强调,我国是世界上自然灾害最为严重的国家之一,灾害种类多,分布地域广,发生频率高,造成损失重,这是一个基本国情。同时,我国各类事故隐患和安全风险交织叠加、易发多发,影响公共安全的因素日益增多。加强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建设,既是一项紧迫任务,又是一项长期任务。

习近平指出,要健全风险防范化解机制,坚持从源头上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真正把问题解决在萌芽之时、成灾之前。要加强风险评估和监测预警,加强对危化品、矿山、道路交通、消防等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风险排查,提升多灾种和灾害链综合监测、风险早期识别和预报预警能力。要加强应急预案管理,健全应急预案体系,落实各环节责任和措施。要实施精准治理,预警发布要精准,抢险救援要精准,恢复重建要精准,监管执法要精准。要坚持依法管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提高应急管理的法治化、规范化水平,系统梳理和修订应急管理相关法律法规,抓紧研究制定应急管理、自然灾害防治、应急救援组织、国家消防救援人员、危险化学品安全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要坚持群众观点和群众路线,坚持社会共治,完善公民安全教育体系,推动安全宣传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加强公益宣传,普及安全知识,培育安全文化,开展常态化应急疏散演练,支持引导社区居民开展风险隐患排查和治理,积极推进安全风险网格化管理,筑牢防灾减灾救灾的人民防线。

习近平强调,要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建设一支专常兼备、反应灵敏、作风过硬、本领高强的应急救援队伍。要采取多种措施加强国家综合性救援力量建设,采取与地方专业队伍、志愿者队伍相结合和建立共训共练、救援合作机制等方式,发挥好各方面力量作用。要强化应急救援队伍战斗力建设,抓紧补短板、强弱项,提高各类灾害事故救援能力。要坚持少而精的原则,打造尖刀和拳头力量,按照就近调配、快速行动、有序救援的原则建设区域应急救援中心。要加强航空应急救援能力建设,完善应急救援空域保障机制,发挥高铁优势构建力量快速输送系统。要加强队伍指挥机制建设,大力培养应急管理人才,加强应急管理学科建设。

习近平指出,要强化应急管理装备技术支撑,优化整合各类科技资源,推进应急管理科技自主创新,依靠科技提高应急管理的科学化、专业化、智能化、精细化水平。要加大先进适用装备的配备力度,加强关键技术研发,提高突发事件响应和处置能力。要适应科技信息化发展大势,以信息化推进应急管理现代化,提高监测预警能力、监管执法能力、辅助指挥决策能力、救援实战能力和社会动员能力。

习近平强调,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切实担负起“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严格落实责任制。要建立健全重大自然灾害和安全事故调查评估制度,对玩忽职守造成损失或重大社会影响的,依纪依法追究当事方的责任。要发挥好应急管理部门的综合优势和各相关部门的专业优势,根据职责分工承担各自责任,衔接好“防”和“救”的责任链条,确保责任链条无缝对接,形成整体合力。

习近平指出,应急管理部门全年365天、每天24小时都应急值守,随时可能面对极端情况和生死考验。应急救援队伍全体指战员要做到对党忠诚、纪律严明、赴汤蹈火、竭诚为民,成为党和人民信得过的力量。应急管理具有高负荷、高压力、高风险的特点,应急救援队伍奉献很多、牺牲很大,各方面要关心支持这支队伍,提升职业荣誉感和吸引力。


 

关于《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

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说明

 

习近平

 

  受中央政治局委托,我就《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起草情况向全会作说明。

  一、决定稿起草背景和考虑

  我们刚刚庆祝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新中国70年取得的历史性成就充分证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当代中国发展进步的根本保证。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全局和长远出发,中央政治局决定这次中央全会专题研究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问题,主要有以下几方面考虑。

  第一,这是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重大任务。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是我们党孜孜以求的宏伟目标。自成立以来,我们党就团结带领人民为此进行了不懈奋斗。随着改革开放逐步深化,我们党对制度建设的认识越来越深入。1980年,邓小平同志在总结“文化大革命”的教训时就指出:“领导制度、组织制度问题更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制度好可以使坏人无法任意横行,制度不好可以使好人无法充分做好事,甚至会走向反面。”1992年,邓小平同志在南方谈话中说:“恐怕再有三十年的时间,我们才会在各方面形成一整套更加成熟、更加定型的制度。”党的十四大提出:“在九十年代,我们要初步建立起新的经济体制,实现达到小康水平的第二步发展目标。再经过二十年的努力,到建党一百周年的时候,我们将在各方面形成一整套更加成熟更加定型的制度。”党的十五大、十六大、十七大都对制度建设提出明确要求。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党把制度建设摆到更加突出的位置,强调“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必须以更大的政治勇气和智慧,不失时机深化重要领域改革,坚决破除一切妨碍科学发展的思想观念和体制机制弊端,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制度体系,使各方面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首次提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这个重大命题,并把“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确定为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进一步强调,“十三五”时期要实现“各方面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取得重大进展,各领域基础性制度体系基本形成”。

  党的十九大作出到本世纪中叶把我国建成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战略安排,其中制度建设和治理能力建设的目标是:到2035年,“各方面制度更加完善,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基本实现”;到本世纪中叶,“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党的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分别就修改宪法和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作出部署,在制度建设和治理能力建设上迈出了新的重大步伐。党的十九届三中全会指出:“我们党要更好领导人民进行伟大斗争、建设伟大工程、推进伟大事业、实现伟大梦想,必须加快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努力形成更加成熟更加定型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这是摆在我们党面前的一项重大任务。”现在,我们党有必要对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进行系统总结,提出与时俱进完善和发展的前进方向和工作要求。

  第二,这是把新时代改革开放推向前进的根本要求。在改革开放40多年历程中,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是划时代的,开启了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历史新时期;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也是划时代的,开启了全面深化改革、系统整体设计推进改革的新时代,开创了我国改革开放的新局面。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推出336项重大改革举措。经过5年多的努力,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成效显著,主要领域基础性制度体系基本形成,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打下了坚实基础。同时,也要看到,这些改革举措有的尚未完成,有的甚至需要相当长的时间去落实,我们已经啃下了不少硬骨头但还有许多硬骨头要啃,我们攻克了不少难关但还有许多难关要攻克,我们决不能停下脚步,决不能有松口气、歇歇脚的想法。我在庆祝改革开放40周年大会上强调,要“坚持方向不变、道路不偏、力度不减,推动新时代改革开放走得更稳、走得更远”。这就要求从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战略需要出发,对全面深化改革工作进一步作出部署。

  相比过去,新时代改革开放具有许多新的内涵和特点,其中很重要的一点就是制度建设分量更重,改革更多面对的是深层次体制机制问题,对改革顶层设计的要求更高,对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要求更强,相应地建章立制、构建体系的任务更重。新时代谋划全面深化改革,必须以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主轴,深刻把握我国发展要求和时代潮流,把制度建设和治理能力建设摆到更加突出的位置,继续深化各领域各方面体制机制改革,推动各方面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第三,这是应对风险挑战、赢得主动的有力保证。古人讲,“天下之势不盛则衰,天下之治不进则退”。当今世界正经历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国际形势复杂多变,改革发展稳定、内政外交国防、治党治国治军各方面任务之繁重前所未有,我们面临的风险挑战之严峻前所未有。这些风险挑战,有的来自国内,有的来自国际,有的来自经济社会领域,有的来自自然界。我们要打赢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必须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运用制度威力应对风险挑战的冲击。

  基于上述考虑,今年2月28日、3月29日,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中央政治局先后召开会议,决定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专题研究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问题,并决定成立文件起草组,在中央政治局常委会领导下进行文件起草工作。

  二、起草过程

  今年4月3日,文件起草组召开第一次全体会议,文件起草工作正式启动。4月7日,党中央发出通知,就全会议题征求各地区各部门意见和建议。各方面共反馈意见109份,大家就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必须坚持的重大原则和根本制度、基本制度、重要制度以及面临的主要问题和重大任务、需要采取的重要举措等提出了不少有价值的意见和建议。

  各方面认为,在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之际,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重点研究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问题并作出决定,体现了党中央高瞻远瞩的战略眼光和强烈的历史担当,对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对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确保党和国家长治久安,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文件起草组成立6个多月来,认真研读相关重要文献,系统总结我国革命、建设、改革进程中的制度演变、制度创新,特别是深入总结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领导全党全国人民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取得的重大理论成果、实践成果、制度成果,整理消化各方面反馈的意见和建议,开展专题研究,反复讨论修改决定稿。

  根据中央政治局会议决定,9月初,决定征求意见稿下发党内一定范围征求意见,包括征求部分党内老同志意见。各方面认真组织学习讨论,各地区各部门共反馈意见118份。9月25日,我主持召开党外人士座谈会,当面听取了各民主党派中央、全国工商联负责人和无党派人士意见,与会同志提交了10份发言材料。

  文件起草组对收到的所有意见和建议进行了认真整理。经汇总,各方面共提出修改意见1948条,扣除重复意见后为1755条,其中原则性意见380条,具体修改意见1375条。

  从征求意见反馈情况看,各方面对决定稿给予充分肯定。大家一致认为,决定稿准确把握我国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的演进方向和规律,突出坚持和完善党的领导制度,抓住了国家治理的关键和根本;突出守正创新、开拓进取,彰显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自信;突出系统集成、协同高效,体现了强烈的问题导向和鲜明的实践特色。决定稿回答了“坚持和巩固什么、完善和发展什么”这个重大政治问题,既阐明了必须牢牢坚持的重大制度和原则,又部署了推进制度建设的重大任务和举措,坚持根本制度、基本制度、重要制度相衔接,统筹顶层设计和分层对接,统筹制度改革和制度运行,体现了总结历史和面向未来的统一、保持定力和改革创新的统一、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的统一,必将对推动各方面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把我国制度优势更好转化为国家治理效能产生重大而深远的影响。

  在征求意见过程中,各方面提出了许多好的意见和建议,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建议在概括出的我国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的显著优势中,增写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的内容。二是建议对完善科技制度加以突出强调,以充分发挥科技创新引领作用。三是建议更加重视保障粮食安全、乡村振兴、农业农村优先发展等重要制度安排。四是建议更加重视运用人工智能、互联网、大数据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提升治理能力和治理现代化水平。五是建议围绕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就完善干部管理制度、激励干部担当作为和狠抓落实、培养干部斗争精神和斗争本领提出要求。六是建议加强我国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的理论研究和宣传教育。七是建议把贯彻落实这次全会精神同推动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部署的各项改革任务紧密结合起来,形成一体推动、一体落实的整体部署和工作机制。

  党中央责成文件起草组认真研究和吸纳各方面意见和建议。文件起草组逐条分析各方面所提意见和建议,力求做到能吸收的尽量吸收。经反复研究推敲,对决定稿作出增写、改写、文字精简283处,覆盖各方面意见和建议436条。

  决定稿起草期间,中央政治局常委会召开3次会议,中央政治局召开2次会议进行审议,形成了提交这次全会审议的决定稿。

  三、决定稿的基本框架

  决定稿总体考虑是,紧扣“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这个主题,从党的十九大确立的战略目标和重大任务出发,着眼于坚持和巩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确保党长期执政和国家长治久安,着眼于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着眼于充分发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全面总结党领导人民在我国国家制度建设和国家治理方面取得的成就、积累的经验、形成的原则,重点阐述坚持和完善支撑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根本制度、基本制度、重要制度,部署需要深化的重大体制机制改革、需要推进的重点工作任务。

  决定稿由15部分构成,分为三大板块。第一板块为第一部分,是总论,主要阐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发展的历史性成就、显著优势,提出新时代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大意义和总体要求。第二板块为分论,聚焦坚持和完善支撑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根本制度、基本制度、重要制度,安排了13个部分,明确了各项制度必须坚持和巩固的根本点、完善和发展的方向,并作出工作部署。第三板块为第十五部分和结束语,主要就加强党对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领导提出要求。

  希望同志们深刻领会党中央精神,紧紧围绕“坚持和巩固什么、完善和发展什么”进行讨论,提出建设性的修改意见和建议,共同把这次全会开好。

 


 

专题二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

 

中国共产党第十九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公报

 

(2019年10月31日中国共产党第十九届中央委员会

第四次全体会议通过)

 

  中国共产党第十九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于2019年10月28日至31日在北京举行。

  出席这次全会的有,中央委员202人,候补中央委员169人。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委员和有关方面负责同志列席会议。党的十九大代表中的部分基层同志和专家学者也列席会议。

  全会由中央政治局主持。中央委员会总书记习近平作了重要讲话。

  全会听取和讨论了习近平受中央政治局委托作的工作报告,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习近平就《决定(讨论稿)》向全会作了说明。

  全会充分肯定党的十九届三中全会以来中央政治局的工作。一致认为,面对国内外风险挑战明显增多的复杂局面,中央政治局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准确把握国内国际两个大局,着力抓好发展和安全两件大事,加强战略谋划,增强战略定力,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继续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团结带领全党全国各族人民攻坚克难、砥砺前行,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系列活动极大振奋和凝聚了党心军心民心,庆祝改革开放40周年系列活动增强了将改革进行到底的信心,“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效明显,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各项工作胜利完成,改革开放全面深化,经济社会保持健康稳定发展,坚决打好三大攻坚战和应对各种风险挑战工作有力有效,国防和军队现代化深入推进,推动党和国家各项事业取得新的重大进展。

  全会提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党和人民在长期实践探索中形成的科学制度体系,我国国家治理一切工作和活动都依照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展开,我国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及其执行能力的集中体现。

  全会认为,中国共产党自成立以来,团结带领人民,坚持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赢得了中国革命胜利,并深刻总结国内外正反两方面经验,不断探索实践,不断改革创新,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制度,形成和发展党的领导和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军事、外事等各方面制度,加强和完善国家治理,取得历史性成就。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党领导人民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更加完善、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明显提高,为政治稳定、经济发展、文化繁荣、民族团结、人民幸福、社会安宁、国家统一提供了有力保障。实践证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是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植根中国大地、具有深厚中华文化根基、深得人民拥护的制度和治理体系,是具有强大生命力和巨大优越性的制度和治理体系,是能够持续推动拥有近十四亿人口大国进步和发展、确保拥有五千多年文明史的中华民族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进而实现伟大复兴的制度和治理体系。

  全会强调,我国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具有多方面的显著优势,主要是:坚持党的集中统一领导,坚持党的科学理论,保持政治稳定,确保国家始终沿着社会主义方向前进的显著优势;坚持人民当家作主,发展人民民主,密切联系群众,紧紧依靠人民推动国家发展的显著优势;坚持全面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切实保障社会公平正义和人民权利的显著优势;坚持全国一盘棋,调动各方面积极性,集中力量办大事的显著优势;坚持各民族一律平等,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实现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显著优势;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和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把社会主义制度和市场经济有机结合起来,不断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的显著优势;坚持共同的理想信念、价值理念、道德观念,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促进全体人民在思想上精神上紧紧团结在一起的显著优势;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不断保障和改善民生、增进人民福祉,走共同富裕道路的显著优势;坚持改革创新、与时俱进,善于自我完善、自我发展,使社会充满生机活力的显著优势;坚持德才兼备、选贤任能,聚天下英才而用之,培养造就更多更优秀人才的显著优势;坚持党指挥枪,确保人民军队绝对忠诚于党和人民,有力保障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的显著优势;坚持“一国两制”,保持香港、澳门长期繁荣稳定,促进祖国和平统一的显著优势;坚持独立自主和对外开放相统一,积极参与全球治理,为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不断作出贡献的显著优势。这些显著优势,是我们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的基本依据。

  全会强调,必须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坚持改革创新,突出坚持和完善支撑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根本制度、基本制度、重要制度,着力固根基、扬优势、补短板、强弱项,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制度体系,加强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把我国制度优势更好转化为国家治理效能,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有力保证。

  全会提出,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总体目标是,到我们党成立一百年时,在各方面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上取得明显成效;到二〇三五年,各方面制度更加完善,基本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到新中国成立一百年时,全面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更加巩固、优越性充分展现。

  全会提出,坚持和完善党的领导制度体系,提高党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水平。必须坚持党政军民学、东西南北中,党是领导一切的,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健全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党的领导制度体系,把党的领导落实到国家治理各领域各方面各环节。要建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的制度,完善坚定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的各项制度,健全党的全面领导制度,健全为人民执政、靠人民执政各项制度,健全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制度,完善全面从严治党制度。

  全会提出,坚持和完善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体系,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必须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确保人民依法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要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这一根本政治制度,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巩固和发展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健全充满活力的基层群众自治制度。

  全会提出,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提高党依法治国、依法执政能力。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内在要求。必须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要健全保证宪法全面实施的体制机制,完善立法体制机制,健全社会公平正义法治保障制度,加强对法律实施的监督。

  全会提出,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行政体制,构建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国家行政管理承担着按照党和国家决策部署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管理社会事务、服务人民群众的重大职责。必须坚持一切行政机关为人民服务、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创新行政方式,提高行政效能,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要完善国家行政体制,优化政府职责体系,优化政府组织结构,健全充分发挥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体制机制。

  全会提出,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等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既体现了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又同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社会生产力发展水平相适应,是党和人民的伟大创造。必须坚持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加快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要毫不动摇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毫不动摇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完善科技创新体制机制,建设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

  全会提出,坚持和完善繁荣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制度,巩固全体人民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广泛凝聚人民精神力量,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深厚支撑。必须坚定文化自信,牢牢把握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前进方向,激发全民族文化创造活力,更好构筑中国精神、中国价值、中国力量。要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指导地位的根本制度,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文化建设制度,健全人民文化权益保障制度,完善坚持正确导向的舆论引导工作机制,建立健全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的文化创作生产体制机制。

  全会提出,坚持和完善统筹城乡的民生保障制度,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增进人民福祉、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是我们党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本质要求。必须健全幼有所育、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弱有所扶等方面国家基本公共服务制度体系,注重加强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建设,保障群众基本生活。满足人民多层次多样化需求,使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要健全有利于更充分更高质量就业的促进机制,构建服务全民终身学习的教育体系,完善覆盖全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强化提高人民健康水平的制度保障。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建立解决相对贫困的长效机制。

  全会提出,坚持和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保持社会稳定、维护国家安全。社会治理是国家治理的重要方面。必须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主协商、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社会治理体系,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确保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要完善正确处理新形势下人民内部矛盾有效机制,完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健全公共安全体制机制,构建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完善国家安全体系。

  全会提出,坚持和完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生态文明建设是关系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千年大计。必须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坚持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的方针,坚定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建设美丽中国。要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全面建立资源高效利用制度,健全生态保护和修复制度,严明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制度。

  全会提出,坚持和完善党对人民军队的绝对领导制度,确保人民军队忠实履行新时代使命任务。党对人民军队的绝对领导是人民军队的建军之本、强军之魂。必须牢固确立习近平强军思想在国防和军队建设中的指导地位,巩固和拓展深化国防和军队改革成果,构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军事政策制度体系,全面推进国防和军队现代化,确保实现党在新时代的强军目标,把人民军队全面建成世界一流军队,永葆人民军队的性质、宗旨、本色。要坚持人民军队最高领导权和指挥权属于党中央,健全人民军队党的建设制度体系,把党对人民军队的绝对领导贯彻到军队建设各领域全过程。

  全会提出,坚持和完善“一国两制”制度体系,推进祖国和平统一。“一国两制”是党领导人民实现祖国和平统一的一项重要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一个伟大创举。必须严格依照宪法和基本法对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实行管治,维护香港、澳门长期繁荣稳定。建立健全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要坚定推进祖国和平统一进程,完善促进两岸交流合作、深化两岸融合发展、保障台湾同胞福祉的制度安排和政策措施,团结广大台湾同胞共同反对“台独”、促进统一。

  全会提出,坚持和完善独立自主的和平外交政策,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必须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高举和平、发展、合作、共赢旗帜,坚定不移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坚定不移维护世界和平、促进共同发展。要健全党对外事工作领导体制机制,完善全方位外交布局,推进合作共赢的开放体系建设,积极参与全球治理体系改革和建设。

  全会提出,坚持和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党和国家监督体系是党在长期执政条件下实现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的重要制度保障。必须健全党统一领导、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监督体系,增强监督严肃性、协同性、有效性,形成决策科学、执行坚决、监督有力的权力运行机制,构建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体制机制,确保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始终用来为人民谋幸福。

  全会强调,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是全党的一项重大战略任务。各级党委和政府以及各级领导干部要切实强化制度意识,带头维护制度权威,做制度执行的表率,带动全党全社会自觉尊崇制度、严格执行制度、坚决维护制度。加强制度理论研究和宣传教育,引导全党全社会充分认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本质特征和优越性,坚定制度自信。推动广大干部严格按照制度履行职责、行使权力、开展工作,提高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等各项工作能力和水平。

  全会按照党章规定,决定递补中央委员会候补委员马正武、马伟明同志为中央委员会委员。

  全会审议并通过了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关于刘士余同志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的审查报告,确认中央政治局之前作出的给予刘士余同志留党察看二年的处分。

  全会号召,全党全国各族人民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坚定信心,保持定力,锐意进取,开拓创新,为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努力奋斗!


 

 

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

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

 

(2019年10月31日中国共产党第十九届中央委员会

第四次全体会议通过)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十九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着重研究了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若干重大问题,作出如下决定。

  一、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大意义和总体要求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党和人民在长期实践探索中形成的科学制度体系,我国国家治理一切工作和活动都依照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展开,我国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及其执行能力的集中体现。

  中国共产党自成立以来,团结带领人民,坚持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赢得了中国革命胜利,并深刻总结国内外正反两方面经验,不断探索实践,不断改革创新,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制度,形成和发展党的领导和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军事、外事等各方面制度,加强和完善国家治理,取得历史性成就。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党领导人民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更加完善、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明显提高,为政治稳定、经济发展、文化繁荣、民族团结、人民幸福、社会安宁、国家统一提供了有力保障。

  新中国成立七十年来,我们党领导人民创造了世所罕见的经济快速发展奇迹和社会长期稳定奇迹,中华民族迎来了从站起来、富起来到强起来的伟大飞跃。实践证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是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植根中国大地、具有深厚中华文化根基、深得人民拥护的制度和治理体系,是具有强大生命力和巨大优越性的制度和治理体系,是能够持续推动拥有近十四亿人口大国进步和发展、确保拥有五千多年文明史的中华民族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进而实现伟大复兴的制度和治理体系。

  我国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具有多方面的显著优势,主要是:坚持党的集中统一领导,坚持党的科学理论,保持政治稳定,确保国家始终沿着社会主义方向前进的显著优势;坚持人民当家作主,发展人民民主,密切联系群众,紧紧依靠人民推动国家发展的显著优势;坚持全面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切实保障社会公平正义和人民权利的显著优势;坚持全国一盘棋,调动各方面积极性,集中力量办大事的显著优势;坚持各民族一律平等,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实现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显著优势;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和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把社会主义制度和市场经济有机结合起来,不断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的显著优势;坚持共同的理想信念、价值理念、道德观念,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促进全体人民在思想上精神上紧紧团结在一起的显著优势;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不断保障和改善民生、增进人民福祉,走共同富裕道路的显著优势;坚持改革创新、与时俱进,善于自我完善、自我发展,使社会始终充满生机活力的显著优势;坚持德才兼备、选贤任能,聚天下英才而用之,培养造就更多更优秀人才的显著优势;坚持党指挥枪,确保人民军队绝对忠诚于党和人民,有力保障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的显著优势;坚持“一国两制”,保持香港、澳门长期繁荣稳定,促进祖国和平统一的显著优势;坚持独立自主和对外开放相统一,积极参与全球治理,为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不断作出贡献的显著优势。这些显著优势,是我们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的基本依据。

  当今世界正经历百年未有之大变局,我国正处于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关键时期。顺应时代潮流,适应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变化,统揽伟大斗争、伟大工程、伟大事业、伟大梦想,不断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新期待,战胜前进道路上的各种风险挑战,必须在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上下更大功夫。

  必须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坚持改革创新,突出坚持和完善支撑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根本制度、基本制度、重要制度,着力固根基、扬优势、补短板、强弱项,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制度体系,加强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把我国制度优势更好转化为国家治理效能,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有力保证。

  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总体目标是,到我们党成立一百年时,在各方面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上取得明显成效;到二〇三五年,各方面制度更加完善,基本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到新中国成立一百年时,全面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更加巩固、优越性充分展现。

  二、坚持和完善党的领导制度体系,提高党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水平

  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党是最高政治领导力量。必须坚持党政军民学、东西南北中,党是领导一切的,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健全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党的领导制度体系,把党的领导落实到国家治理各领域各方面各环节。

  (一)建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的制度。确保全党遵守党章,恪守党的性质和宗旨,坚持用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凝聚全党、团结人民,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全党、教育人民、指导工作,夯实党执政的思想基础。把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作为加强党的建设的永恒课题和全体党员、干部的终身课题,形成长效机制,坚持不懈锤炼党员、干部忠诚干净担当的政治品格。全面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持续推进党的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制度创新,使一切工作顺应时代潮流、符合发展规律、体现人民愿望,确保党始终走在时代前列、得到人民衷心拥护。

  (二)完善坚定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的各项制度。推动全党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把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落到实处。健全党中央对重大工作的领导体制,强化党中央决策议事协调机构职能作用,完善推动党中央重大决策落实机制,严格执行向党中央请示报告制度,确保令行禁止。健全维护党的集中统一的组织制度,形成党的中央组织、地方组织、基层组织上下贯通、执行有力的严密体系,实现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全覆盖。

  (三)健全党的全面领导制度。完善党领导人大、政府、政协、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武装力量、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基层群众自治组织、社会组织等制度,健全各级党委(党组)工作制度,确保党在各种组织中发挥领导作用。完善党领导各项事业的具体制度,把党的领导落实到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各方面。完善党和国家机构职能体系,把党的领导贯彻到党和国家所有机构履行职责全过程,推动各方面协调行动、增强合力。

  (四)健全为人民执政、靠人民执政各项制度。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把尊重民意、汇集民智、凝聚民力、改善民生贯穿党治国理政全部工作之中,巩固党执政的阶级基础,厚植党执政的群众基础,通过完善制度保证人民在国家治理中的主体地位,着力防范脱离群众的危险。贯彻党的群众路线,完善党员、干部联系群众制度,创新互联网时代群众工作机制,始终做到为了群众、相信群众、依靠群众、引领群众,深入群众、深入基层。健全联系广泛、服务群众的群团工作体系,推动人民团体增强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把各自联系的群众紧紧团结在党的周围。

  (五)健全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制度。坚持民主集中制,完善发展党内民主和实行正确集中的相关制度,提高党把方向、谋大局、定政策、促改革的能力。健全决策机制,加强重大决策的调查研究、科学论证、风险评估,强化决策执行、评估、监督。改进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增强各级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力。完善担当作为的激励机制,促进各级领导干部增强学习本领、政治领导本领、改革创新本领、科学发展本领、依法执政本领、群众工作本领、狠抓落实本领、驾驭风险本领,发扬斗争精神,增强斗争本领。

  (六)完善全面从严治党制度。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增强忧患意识,不断推进党的自我革命,永葆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深化党的建设制度改革,坚持依规治党,建立健全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全面推进党的各方面建设的体制机制。坚持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健全党管干部、选贤任能制度。规范党内政治生活,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发展积极健康的党内政治文化,全面净化党内政治生态。完善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制度。坚决同一切影响党的先进性、弱化党的纯洁性的问题作斗争,大力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不断增强党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确保党始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坚强领导核心。

  三、坚持和完善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体系,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

  我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必须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健全民主制度,丰富民主形式,拓宽民主渠道,依法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协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使各方面制度和国家治理更好体现人民意志、保障人民权益、激发人民创造,确保人民依法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

  (一)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这一根本政治制度。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支持和保证人民通过人民代表大会行使国家权力,保证各级人大都由民主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保证各级国家机关都由人大产生、对人大负责、受人大监督。支持和保证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行使职权,健全人大对“一府一委两院”监督制度。密切人大代表同人民群众的联系,健全代表联络机制,更好发挥人大代表作用。健全人大组织制度、选举制度和议事规则,完善论证、评估、评议、听证制度。适当增加基层人大代表数量。加强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建设。

  (二)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贯彻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的方针,加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党制度建设,健全相互监督特别是中国共产党自觉接受监督、对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实施专项监督等机制,完善民主党派中央直接向中共中央提出建议制度,完善支持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履行职能方法,展现我国新型政党制度优势。发挥人民政协作为政治组织和民主形式的效能,提高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水平,更好凝聚共识。完善人民政协专门协商机构制度,丰富协商形式,健全协商规则,优化界别设置,健全发扬民主和增进团结相互贯通、建言资政和凝聚共识双向发力的程序机制。

  坚持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独特优势,统筹推进政党协商、人大协商、政府协商、政协协商、人民团体协商、基层协商以及社会组织协商,构建程序合理、环节完整的协商民主体系,完善协商于决策之前和决策实施之中的落实机制,丰富有事好商量、众人的事情由众人商量的制度化实践。

  (三)巩固和发展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坚持大统战工作格局,坚持一致性和多样性统一,完善照顾同盟者利益政策,做好民族工作和宗教工作,健全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制度,凝聚港澳同胞、台湾同胞、海外侨胞力量,谋求最大公约数,画出最大同心圆,促进政党关系、民族关系、宗教关系、阶层关系、海内外同胞关系和谐。

  (四)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的正确道路,坚持各民族一律平等,坚持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保证民族自治地方依法行使自治权,保障少数民族合法权益,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坚持不懈开展马克思主义祖国观、民族观、文化观、历史观宣传教育,打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思想基础。全面深入持久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加强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支持和帮助民族地区加快发展,不断提高各族群众生活水平。

  (五)健全充满活力的基层群众自治制度。健全基层党组织领导的基层群众自治机制,在城乡社区治理、基层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中广泛实行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拓宽人民群众反映意见和建议的渠道,着力推进基层直接民主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健全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企事业单位民主管理制度,探索企业职工参与管理的有效方式,保障职工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四、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提高党依法治国、依法执政能力

  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内在要求。必须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加快形成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加快形成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推进法治中国建设。

  (一)健全保证宪法全面实施的体制机制。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依法执政首先要坚持依宪执政。加强宪法实施和监督,落实宪法解释程序机制,推进合宪性审查工作,加强备案审查制度和能力建设,依法撤销和纠正违宪违法的规范性文件。坚持宪法法律至上,健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保障机制,维护国家法制统一、尊严、权威,一切违反宪法法律的行为都必须予以追究。

  (二)完善立法体制机制。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完善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依托、各方参与的立法工作格局,立改废释并举,不断提高立法质量和效率。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加强重要领域立法,加快我国法域外适用的法律体系建设,以良法保障善治。

  (三)健全社会公平正义法治保障制度。坚持法治建设为了人民、依靠人民,加强人权法治保障,保证人民依法享有广泛的权利和自由、承担应尽的义务,引导全体人民做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坚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规范执法自由裁量权,加大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执法力度。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完善审判制度、检察制度,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完善律师制度,加强对司法活动的监督,确保司法公正高效权威,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四)加强对法律实施的监督。保证行政权、监察权、审判权、检察权得到依法正确行使,保证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得到切实保障,坚决排除对执法司法活动的干预。拓展公益诉讼案件范围。加大对严重违法行为处罚力度,实行惩罚性赔偿制度,严格刑事责任追究。加大全民普法工作力度,增强全民法治观念,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夯实依法治国群众基础。各级党和国家机关以及领导干部要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

  五、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行政体制,构建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

  国家行政管理承担着按照党和国家决策部署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管理社会事务、服务人民群众的重大职责。必须坚持一切行政机关为人民服务、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创新行政方式,提高行政效能,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

  (一)完善国家行政体制。以推进国家机构职能优化协同高效为着力点,优化行政决策、行政执行、行政组织、行政监督体制。健全部门协调配合机制,防止政出多门、政策效应相互抵消。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最大限度减少不必要的行政执法事项。进一步整合行政执法队伍,继续探索实行跨领域跨部门综合执法,推动执法重心下移,提高行政执法能力水平。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创新行政管理和服务方式,加快推进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健全强有力的行政执行系统,提高政府执行力和公信力。

  (二)优化政府职责体系。完善政府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生态环境保护等职能,实行政府权责清单制度,厘清政府和市场、政府和社会关系。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改善营商环境,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健全以国家发展规划为战略导向,以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为主要手段,就业、产业、投资、消费、区域等政策协同发力的宏观调控制度体系。完善国家重大发展战略和中长期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制度。完善标准科学、规范透明、约束有力的预算制度。建设现代中央银行制度,完善基础货币投放机制,健全基准利率和市场化利率体系。严格市场监管、质量监管、安全监管,加强违法惩戒。完善公共服务体系,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可及性。建立健全运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手段进行行政管理的制度规则。推进数字政府建设,加强数据有序共享,依法保护个人信息。

  (三)优化政府组织结构。推进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使政府机构设置更加科学、职能更加优化、权责更加协同。严格机构编制管理,统筹利用行政管理资源,节约行政成本。优化行政区划设置,提高中心城市和城市群综合承载和资源优化配置能力,实行扁平化管理,形成高效率组织体系。

  (四)健全充分发挥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体制机制。理顺中央和地方权责关系,加强中央宏观事务管理,维护国家法制统一、政令统一、市场统一。适当加强中央在知识产权保护、养老保险、跨区域生态环境保护等方面事权,减少并规范中央和地方共同事权。赋予地方更多自主权,支持地方创造性开展工作。按照权责一致原则,规范垂直管理体制和地方分级管理体制。优化政府间事权和财权划分,建立权责清晰、财力协调、区域均衡的中央和地方财政关系,形成稳定的各级政府事权、支出责任和财力相适应的制度。构建从中央到地方权责清晰、运行顺畅、充满活力的工作体系。

  六、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

  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等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既体现了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又同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社会生产力发展水平相适应,是党和人民的伟大创造。必须坚持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加快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

  (一)毫不动摇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毫不动摇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探索公有制多种实现形式,推进国有经济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增强国有经济竞争力、创新力、控制力、影响力、抗风险能力,做强做优做大国有资本。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形成以管资本为主的国有资产监管体制,有效发挥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功能作用。健全支持民营经济、外商投资企业发展的法治环境,完善构建亲清政商关系的政策体系,健全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制度,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健康成长。营造各种所有制主体依法平等使用资源要素、公开公平公正参与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的市场环境。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发展农村集体经济,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

  (二)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坚持多劳多得,着重保护劳动所得,增加劳动者特别是一线劳动者劳动报酬,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健全劳动、资本、土地、知识、技术、管理、数据等生产要素由市场评价贡献、按贡献决定报酬的机制。健全以税收、社会保障、转移支付等为主要手段的再分配调节机制,强化税收调节,完善直接税制度并逐步提高其比重。完善相关制度和政策,合理调节城乡、区域、不同群体间分配关系。重视发挥第三次分配作用,发展慈善等社会公益事业。鼓励勤劳致富,保护合法收入,增加低收入者收入,扩大中等收入群体,调节过高收入,清理规范隐性收入,取缔非法收入。

  (三)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完善公平竞争制度,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改革生产许可制度,健全破产制度。强化竞争政策基础地位,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加强和改进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健全以公平为原则的产权保护制度,建立知识产权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加强企业商业秘密保护。推进要素市场制度建设,实现要素价格市场决定、流动自主有序、配置高效公平。强化消费者权益保护,探索建立集体诉讼制度。加强资本市场基础制度建设,健全具有高度适应性、竞争力、普惠性的现代金融体系,有效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优化经济治理基础数据库。健全推动发展先进制造业、振兴实体经济的体制机制。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完善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和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制度政策,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构建区域协调发展新机制,形成主体功能明显、优势互补、高质量发展的区域经济布局。

  (四)完善科技创新体制机制。弘扬科学精神和工匠精神,加快建设创新型国家,强化国家战略科技力量,健全国家实验室体系,构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新型举国体制。加大基础研究投入,健全鼓励支持基础研究、原始创新的体制机制。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深度融合的技术创新体系,支持大中小企业和各类主体融通创新,创新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机制,积极发展新动能,强化标准引领,提升产业基础能力和产业链现代化水平。完善科技人才发现、培养、激励机制,健全符合科研规律的科技管理体制和政策体系,改进科技评价体系,健全科技伦理治理体制。

  (五)建设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实施更大范围、更宽领域、更深层次的全面开放,推动制造业、服务业、农业扩大开放,保护外资合法权益,促进内外资企业公平竞争,拓展对外贸易多元化,稳步推进人民币国际化。健全外商投资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推动规则、规制、管理、标准等制度型开放。健全促进对外投资政策和服务体系。加快自由贸易试验区、自由贸易港等对外开放高地建设。推动建立国际宏观经济政策协调机制。健全外商投资国家安全审查、反垄断审查、国家技术安全清单管理、不可靠实体清单等制度。完善涉外经贸法律和规则体系。

  七、坚持和完善繁荣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制度,巩固全体人民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

  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广泛凝聚人民精神力量,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深厚支撑。必须坚定文化自信,牢牢把握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前进方向,围绕举旗帜、聚民心、育新人、兴文化、展形象的使命任务,坚持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坚持百花齐放、百家争鸣,坚持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激发全民族文化创造活力,更好构筑中国精神、中国价值、中国力量。

  (一)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指导地位的根本制度。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健全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全党、教育人民工作体系,完善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等各层级学习制度,建设和用好网络学习平台。深入实施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把坚持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全面落实到思想理论建设、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教育教学各方面。加强和改进学校思想政治教育,建立全员、全程、全方位育人体制机制。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注意区分政治原则问题、思想认识问题、学术观点问题,旗帜鲜明反对和抵制各种错误观点。

  (二)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文化建设制度。推动理想信念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弘扬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加强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教育,加强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实施公民道德建设工程,推进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完善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法律政策体系,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求融入法治建设和社会治理,体现到国民教育、精神文明创建、文化产品创作生产全过程。推进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完善青少年理想信念教育齐抓共管机制。健全志愿服务体系。完善诚信建设长效机制,健全覆盖全社会的征信体系,加强失信惩戒。

  (三)健全人民文化权益保障制度。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导向,完善文化产品创作生产传播的引导激励机制,推出更多群众喜爱的文化精品。完善城乡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优化城乡文化资源配置,推动基层文化惠民工程扩大覆盖面、增强实效性,健全支持开展群众性文化活动机制,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

  (四)完善坚持正确导向的舆论引导工作机制。坚持党管媒体原则,坚持团结稳定鼓劲、正面宣传为主,唱响主旋律、弘扬正能量。构建网上网下一体、内宣外宣联动的主流舆论格局,建立以内容建设为根本、先进技术为支撑、创新管理为保障的全媒体传播体系。改进和创新正面宣传,完善舆论监督制度,健全重大舆情和突发事件舆论引导机制。建立健全网络综合治理体系,加强和创新互联网内容建设,落实互联网企业信息管理主体责任,全面提高网络治理能力,营造清朗的网络空间。

  (五)建立健全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的文化创作生产体制机制。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加快完善遵循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发展规律、体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有利于激发文化创新创造活力的文化管理体制和生产经营机制。健全现代文化产业体系和市场体系,完善以高质量发展为导向的文化经济政策。完善文化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制度,健全引导新型文化业态健康发展机制。完善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加强文艺创作引导,完善倡导讲品位讲格调讲责任、抵制低俗庸俗媚俗的工作机制。

  八、坚持和完善统筹城乡的民生保障制度,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

  增进人民福祉、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是我们党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本质要求。必须健全幼有所育、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弱有所扶等方面国家基本公共服务制度体系,尽力而为,量力而行,注重加强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建设,保障群众基本生活。创新公共服务提供方式,鼓励支持社会力量兴办公益事业,满足人民多层次多样化需求,使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

  (一)健全有利于更充分更高质量就业的促进机制。坚持就业是民生之本,实施就业优先政策,创造更多就业岗位。健全公共就业服务和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完善重点群体就业支持体系。建立促进创业带动就业、多渠道灵活就业机制,对就业困难人员实行托底帮扶。坚决防止和纠正就业歧视,营造公平就业制度环境。健全劳动关系协调机制,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促进广大劳动者实现体面劳动、全面发展。

  (二)构建服务全民终身学习的教育体系。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教育优先发展,聚焦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完善立德树人体制机制,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推动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健全学前教育、特殊教育和普及高中阶段教育保障机制,完善职业技术教育、高等教育、继续教育统筹协调发展机制。支持和规范民办教育、合作办学。构建覆盖城乡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体系。发挥网络教育和人工智能优势,创新教育和学习方式,加快发展面向每个人、适合每个人、更加开放灵活的教育体系,建设学习型社会。

  (三)完善覆盖全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坚持应保尽保原则,健全统筹城乡、可持续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稳步提高保障水平。加快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制度。加快落实社保转移接续、异地就医结算制度,规范社保基金管理,发展商业保险。统筹完善社会救助、社会福利、慈善事业、优抚安置等制度。健全退役军人工作体系和保障制度。坚持和完善促进男女平等、妇女全面发展的制度机制。完善农村留守儿童和妇女、老年人关爱服务体系,健全残疾人帮扶制度。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建立解决相对贫困的长效机制。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

  (四)强化提高人民健康水平的制度保障。坚持关注生命全周期、健康全过程,完善国民健康政策,让广大人民群众享有公平可及、系统连续的健康服务。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健全基本医疗卫生制度,提高公共卫生服务、医疗服务、医疗保障、药品供应保障水平。加快现代医院管理制度改革。坚持以基层为重点、预防为主、防治结合、中西医并重。加强公共卫生防疫和重大传染病防控,健全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优化生育政策,提高人口质量。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加快建设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聚焦增强人民体质,健全促进全民健身制度性举措。

  九、坚持和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保持社会稳定、维护国家安全

  社会治理是国家治理的重要方面。必须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主协商、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社会治理体系,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确保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

  (一)完善正确处理新形势下人民内部矛盾有效机制。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畅通和规范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权益保障通道,完善信访制度,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工作体系,健全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和危机干预机制,完善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努力将矛盾化解在基层。

  (二)完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坚持专群结合、群防群治,提高社会治安立体化、法治化、专业化、智能化水平,形成问题联治、工作联动、平安联创的工作机制,提高预测预警预防各类风险能力,增强社会治安防控的整体性、协同性、精准性。

  (三)健全公共安全体制机制。完善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和管理制度,建立公共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构建统一指挥、专常兼备、反应灵敏、上下联动的应急管理体制,优化国家应急管理能力体系建设,提高防灾减灾救灾能力。加强和改进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制度,保障人民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四)构建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完善群众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的制度化渠道。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城乡基层治理体系,健全社区管理和服务机制,推行网格化管理和服务,发挥群团组织、社会组织作用,发挥行业协会商会自律功能,实现政府治理和社会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夯实基层社会治理基础。加快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推动社会治理和服务重心向基层下移,把更多资源下沉到基层,更好提供精准化、精细化服务。注重发挥家庭家教家风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重要作用。加强边疆治理,推进兴边富民。

  (五)完善国家安全体系。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人民安全、政治安全、国家利益至上有机统一。以人民安全为宗旨,以政治安全为根本,以经济安全为基础,以军事、科技、文化、社会安全为保障,健全国家安全体系,增强国家安全能力。完善集中统一、高效权威的国家安全领导体制,健全国家安全法律制度体系。加强国家安全人民防线建设,增强全民国家安全意识,建立健全国家安全风险研判、防控协同、防范化解机制。提高防范抵御国家安全风险能力,高度警惕、坚决防范和严厉打击敌对势力渗透、破坏、颠覆、分裂活动。

  十、坚持和完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生态文明建设是关系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千年大计。必须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坚持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的方针,坚定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建设美丽中国。

  (一)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坚守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健全源头预防、过程控制、损害赔偿、责任追究的生态环境保护体系。加快建立健全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统筹协调管控制度,统筹划定落实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等空间管控边界以及各类海域保护线,完善主体功能区制度。完善绿色生产和消费的法律制度和政策导向,发展绿色金融,推进市场导向的绿色技术创新,更加自觉地推动绿色循环低碳发展。构建以排污许可制为核心的固定污染源监管制度体系,完善污染防治区域联动机制和陆海统筹的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加强农业农村环境污染防治。完善生态环境保护法律体系和执法司法制度。

  (二)全面建立资源高效利用制度。推进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法治化、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健全自然资源产权制度,落实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实行资源总量管理和全面节约制度。健全资源节约集约循环利用政策体系。普遍实行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制度。推进能源革命,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健全海洋资源开发保护制度。加快建立自然资源统一调查、评价、监测制度,健全自然资源监管体制。

  (三)健全生态保护和修复制度。统筹山水林田湖草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加强森林、草原、河流、湖泊、湿地、海洋等自然生态保护。加强对重要生态系统的保护和永续利用,构建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健全国家公园保护制度。加强长江、黄河等大江大河生态保护和系统治理。开展大规模国土绿化行动,加快水土流失和荒漠化、石漠化综合治理,保护生物多样性,筑牢生态安全屏障。除国家重大项目外,全面禁止围填海。

  (四)严明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制度。建立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制度,强化环境保护、自然资源管控、节能减排等约束性指标管理,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和政府监管责任。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推进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制度。健全生态环境监测和评价制度,完善生态环境公益诉讼制度,落实生态补偿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实行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

  十一、坚持和完善党对人民军队的绝对领导制度,确保人民军队忠实履行新时代使命任务

  人民军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坚强柱石,党对人民军队的绝对领导是人民军队的建军之本、强军之魂。必须牢固确立习近平强军思想在国防和军队建设中的指导地位,巩固和拓展深化国防和军队改革成果,构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军事政策制度体系,全面推进国防和军队现代化,确保实现党在新时代的强军目标,把人民军队全面建成世界一流军队,永葆人民军队的性质、宗旨、本色。

  (一)坚持人民军队最高领导权和指挥权属于党中央。中央军委实行主席负责制是坚持党对人民军队绝对领导的根本实现形式。坚持全国武装力量由军委主席统一领导和指挥,完善贯彻军委主席负责制的体制机制,严格落实军委主席负责制各项制度规定。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决维护党中央、中央军委权威,确保政令军令畅通。

  (二)健全人民军队党的建设制度体系。全面贯彻政治建军各项要求,突出抓好军魂培育,发扬优良传统,传承红色基因,坚决抵制“军队非党化、非政治化”和“军队国家化”等错误政治观点。坚持党委制、政治委员制、政治机关制,坚持党委统一的集体领导下的首长分工负责制,坚持支部建在连上,完善党领导军队的组织体系。建设坚强有力的党组织和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确保枪杆子永远掌握在忠于党的可靠的人手中。

  (三)把党对人民军队的绝对领导贯彻到军队建设各领域全过程。贯彻新时代军事战略方针,坚持战斗力根本标准,建立健全基于联合、平战一体的军事力量运用政策制度体系,构建新时代军事战略体系,加强联合作战指挥体系和能力建设,调整完善战备制度,健全实战化军事训练制度,有效塑造态势、管控危机、遏制战争、打赢战争。坚持以战领建、抓建为战,建立健全聚焦打仗、激励创新、军民融合的军事力量建设政策制度体系,统筹解放军现役部队和预备役部队、武装警察部队、民兵建设,统筹军队各类人员制度安排,深化军官职业化制度、文职人员制度、兵役制度等改革,推动形成现代化战斗力生成模式,构建现代军事力量体系。建立健全精准高效、全面规范、刚性约束的军事管理政策制度体系,强化军委战略管理功能,加强中国特色军事法治建设,提高军队系统运行效能。加快军民融合深度发展步伐,构建一体化国家战略体系和能力。完善国防科技创新和武器装备建设制度。深化国防动员体制改革。加强全民国防教育。健全党政军警民合力强边固防工作机制。完善双拥工作和军民共建机制,加强军政军民团结。

  十二、坚持和完善“一国两制”制度体系,推进祖国和平统一

  “一国两制”是党领导人民实现祖国和平统一的一项重要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一个伟大创举。必须坚持“一国”是实行“两制”的前提和基础,“两制”从属和派生于“一国”并统一于“一国”之内。严格依照宪法和基本法对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实行管治,坚定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维护香港、澳门长期繁荣稳定,绝不容忍任何挑战“一国两制”底线的行为,绝不容忍任何分裂国家的行为。

  (一)全面准确贯彻“一国两制”、“港人治港”、“澳人治澳”、高度自治的方针。坚持依法治港治澳,维护宪法和基本法确定的宪制秩序,把坚持“一国”原则和尊重“两制”差异、维护中央对特别行政区全面管治权和保障特别行政区高度自治权、发挥祖国内地坚强后盾作用和提高特别行政区自身竞争力结合起来。完善特别行政区同宪法和基本法实施相关的制度和机制,坚持以爱国者为主体的“港人治港”、“澳人治澳”,提高特别行政区依法治理能力和水平。

  (二)健全中央依照宪法和基本法对特别行政区行使全面管治权的制度。完善中央对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和主要官员的任免制度和机制、全国人大常委会对基本法的解释制度,依法行使宪法和基本法赋予中央的各项权力。建立健全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支持特别行政区强化执法力量。健全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对中央政府负责的制度,支持行政长官和特别行政区政府依法施政。完善香港、澳门融入国家发展大局、同内地优势互补、协同发展机制,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支持香港、澳门发展经济、改善民生,着力解决影响社会稳定和长远发展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加强对香港、澳门社会特别是公职人员和青少年的宪法和基本法教育、国情教育、中国历史和中华文化教育,增强香港、澳门同胞国家意识和爱国精神。坚决防范和遏制外部势力干预港澳事务和进行分裂、颠覆、渗透、破坏活动,确保香港、澳门长治久安。

  (三)坚定推进祖国和平统一进程。解决台湾问题、实现祖国完全统一,是全体中华儿女共同愿望,是中华民族根本利益所在。推动两岸就和平发展达成制度性安排。完善促进两岸交流合作、深化两岸融合发展、保障台湾同胞福祉的制度安排和政策措施,团结广大台湾同胞共同反对“台独”、促进统一。在确保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的前提下,和平统一后,台湾同胞的社会制度和生活方式将得到充分尊重,台湾同胞的私人财产、宗教信仰、合法权益将得到充分保障。

  十三、坚持和完善独立自主的和平外交政策,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

  推动党和国家事业发展需要和平国际环境和良好外部条件。必须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高举和平、发展、合作、共赢旗帜,坚定不移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坚定不移维护世界和平、促进共同发展。

  (一)健全党对外事工作领导体制机制。坚持外交大权在党中央,加强中国特色大国外交理论建设,全面贯彻党中央外交大政方针和战略部署。深入推进涉外体制机制建设,统筹协调党、人大、政府、政协、军队、地方、人民团体等的对外交往,加强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对外工作大协同格局。加强涉外法治工作,建立涉外工作法务制度,加强国际法研究和运用,提高涉外工作法治化水平。

  (二)完善全方位外交布局。坚定不移走和平发展道路,坚持在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基础上全面发展同各国的友好合作,坚持国家不分大小、强弱、贫富一律平等,推动建设相互尊重、公平正义、合作共赢的新型国际关系,积极发展全球伙伴关系,维护全球战略稳定,反对一切形式的霸权主义和强权政治。坚持通过对话协商、以和平手段解决国际争端和热点难点问题,反对动辄使用武力或以武力相威胁。坚持奉行防御性的国防政策,永远不称霸,永远不搞扩张,永远做维护世界和平的坚定力量。

  (三)推进合作共赢的开放体系建设。坚持互利共赢的开放战略,推动共建“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维护完善多边贸易体制,推动贸易和投资自由化便利化,推动构建面向全球的高标准自由贸易区网络,支持广大发展中国家提高自主发展能力,推动解决全球发展失衡、数字鸿沟等问题,推动建设开放型世界经济。健全对外开放安全保障体系。构建海外利益保护和风险预警防范体系,完善领事保护工作机制,维护海外同胞安全和正当权益,保障重大项目和人员机构安全。

  (四)积极参与全球治理体系改革和建设。高举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旗帜,秉持共商共建共享的全球治理观,倡导多边主义和国际关系民主化,推动全球经济治理机制变革。推动在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公平、各自能力等原则基础上开展应对气候变化国际合作。维护联合国在全球治理中的核心地位,支持上海合作组织、金砖国家、二十国集团等平台机制化建设,推动构建更加公正合理的国际治理体系。

  十四、坚持和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

  党和国家监督体系是党在长期执政条件下实现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的重要制度保障。必须健全党统一领导、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监督体系,增强监督严肃性、协同性、有效性,形成决策科学、执行坚决、监督有力的权力运行机制,确保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始终用来为人民谋幸福。

  (一)健全党和国家监督制度。完善党内监督体系,落实各级党组织监督责任,保障党员监督权利。重点加强对高级干部、各级主要领导干部的监督,完善领导班子内部监督制度,破解对“一把手”监督和同级监督难题。强化政治监督,加强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以及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完善巡视巡察整改、督察落实情况报告制度。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加强上级纪委监委对下级纪委监委的领导,推进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完善派驻监督体制机制。推进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视监督统筹衔接,健全人大监督、民主监督、行政监督、司法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制度,发挥审计监督、统计监督职能作用。以党内监督为主导,推动各类监督有机贯通、相互协调。

  (二)完善权力配置和运行制约机制。坚持权责法定,健全分事行权、分岗设权、分级授权、定期轮岗制度,明晰权力边界,规范工作流程,强化权力制约。坚持权责透明,推动用权公开,完善党务、政务、司法和各领域办事公开制度,建立权力运行可查询、可追溯的反馈机制。坚持权责统一,盯紧权力运行各个环节,完善发现问题、纠正偏差、精准问责有效机制,压减权力设租寻租空间。

  (三)构建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体制机制。坚定不移推进反腐败斗争,坚决查处政治问题和经济问题交织的腐败案件,坚决斩断“围猎”和甘于被“围猎”的利益链,坚决破除权钱交易的关系网。深化标本兼治,推动审批监管、执法司法、工程建设、资源开发、金融信贷、公共资源交易、公共财政支出等重点领域监督机制改革和制度建设,推进反腐败国家立法,促进反腐败国际合作,加强思想道德和党纪国法教育,巩固和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

  十五、加强党对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领导

  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是全党的一项重大战略任务。必须在党中央统一领导下进行,科学谋划、精心组织,远近结合、整体推进,确保本次全会所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全面落实到位。

  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各级党委和政府以及各级领导干部要切实强化制度意识,带头维护制度权威,做制度执行的表率,带动全党全社会自觉尊崇制度、严格执行制度、坚决维护制度。健全权威高效的制度执行机制,加强对制度执行的监督,坚决杜绝做选择、搞变通、打折扣的现象。

  加强制度理论研究和宣传教育,引导全党全社会充分认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本质特征和优越性,坚定制度自信。教育引导广大干部群众认识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经过长期实践检验,来之不易,必须倍加珍惜;完善和发展我国国家制度和治理体系,必须坚持从国情出发、从实际出发,既把握长期形成的历史传承,又把握党和人民在我国国家制度建设和国家治理方面走过的道路、积累的经验、形成的原则,不能照抄照搬他国制度模式,既不走封闭僵化的老路,也不走改旗易帜的邪路,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

  把提高治理能力作为新时代干部队伍建设的重大任务。通过加强思想淬炼、政治历练、实践锻炼、专业训练,推动广大干部严格按照制度履行职责、行使权力、开展工作,提高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等各项工作能力和水平。坚持党管干部原则,落实好干部标准,树立正确用人导向,把制度执行力和治理能力作为干部选拔任用、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加快人才制度和政策创新,支持各类人才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贡献智慧和力量。

  推进全面深化改革,既要保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的稳定性和延续性,又要抓紧制定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急需的制度、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新期待必备的制度,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不断自我完善和发展、永葆生机活力。

  全党全国各族人民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坚定信心,保持定力,锐意进取,开拓创新,为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努力奋斗!

 


 

专题三    中共中央  国务院有关会议和文件精神

 

中共中央召开政治局会议

 

中共中央政治局12月6日召开会议,分析研究2020年经济工作;听取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汇报,研究部署2020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主持会议。

  会议认为,今年以来,面对国内外风险挑战明显上升的复杂局面,全党全国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推动高质量发展,做好“六稳”工作,保持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三大攻坚战取得关键进展,改革开放迈出重要步伐,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继续深化,科技创新取得新突破,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提升,“十三五”规划主要指标进度符合预期,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取得了新的重大进展。

  会议指出,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我们要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做好明年经济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紧扣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任务,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坚持以改革开放为动力,推动高质量发展,加快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坚决打赢三大攻坚战,全面做好“六稳”工作,统筹推进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保稳定,保持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确保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圆满收官。

  会议强调,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国经济稳中向好、长期向好的基本趋势没有变。我们要坚持用辩证思维看待形势发展变化,增强必胜信心,善于把外部压力转化为深化改革、扩大开放的强大动力,集中精力办好自己的事。要坚持宏观政策要稳、微观政策要活、社会政策要托底的政策框架,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提高宏观调控的前瞻性、针对性、有效性,运用好逆周期调节工具。明年要坚决打好三大攻坚战,确保实现脱贫攻坚目标任务,确保实现污染防治攻坚战阶段性目标,确保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要加快现代化经济体系建设,推动农业、制造业、服务业高质量发展,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推动形成优势互补高质量发展的区域经济布局,提升科技实力和创新能力,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建设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

  会议要求,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切实把党领导经济工作的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全面做好改革发展稳定各项工作,改进领导经济工作的方式方法,完善担当作为的激励机制。确保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得到有效保障和改善。做好岁末年初各方面工作,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社会大局和谐稳定。

  会议指出,在党中央坚强领导下,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和地方各级纪委监委忠实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督促党员干部自觉做到“两个维护”,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方针和要求,坚持稳中求进、实事求是、依规依纪依法,纪检监察工作坚定稳妥、扎实有效,在高质量发展上取得新的成绩。强化监督职责,深化政治监督,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抓好政治巡视和巡视整改,运用“四种形态”,严格执纪执法、精准有力问责。深化拓展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统筹推进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提高规范化法治化水平,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铁军。

  会议强调,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对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作出战略部署,对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提出新的要求。纪检监察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协助党委深化全面从严治党,坚持和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建设高素质专业化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为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提供坚强保障。

  此前,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听取中央纪委2019年工作情况和十九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准备情况汇报。

  会议同意明年1月13日至15日召开十九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


 

中央召开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

 

习近平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强调

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重要举措

继续全面深化改革实现有机衔接融会贯通

 

  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主任习近平2019年11月26日下午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他强调,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和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历史逻辑一脉相承、理论逻辑相互支撑、实践逻辑环环相扣,目标指向一以贯之,重大部署接续递进。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不仅系统集成了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全面深化改革的理论成果、制度成果、实践成果,而且对新时代全面深化改革勾勒出更加清晰的顶层设计。要以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主轴,增强以改革推进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建设的自觉性,突出制度建设这条主线,继续全面深化改革,既要排查梳理已经部署各项改革任务的完成情况,又要把四中全会部署的重要举措及时纳入工作日程,抓紧就党中央明确的国家治理急需的制度、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新期待必备的制度进行研究和部署,实现改革举措的有机衔接、融会贯通,确保取得扎扎实实的成效。

  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副主任李克强、王沪宁、韩正出席会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构建更加完善的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的意见》、《关于完善农业支持保护制度的意见》、《关于深化我国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见》、《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大中小学劳动教育的意见》、《关于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的指导意见》、《关于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关于加强农业科技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央有关部门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决定〉重要举措分工方案》和《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全面深化改革评估报告》。

  会议指出,构建更加完善的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要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坚持深化市场化改革、扩大高水平开放,破除阻碍要素自由流动的体制机制障碍,扩大要素市场化配置范围,健全要素市场体系,推进要素市场制度建设,实现要素价格市场决定、流动自主有序、配置高效公平,为推动高质量发展、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打下坚实制度基础。

  会议强调,建立完善农业支持保护制度,要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总抓手,从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农业可持续发展、农业投入保障、农业补贴补偿、支农资金使用管理等方面深化改革,逐步构建符合国情、覆盖全面、指向明确、重点突出、措施配套、操作简便的农业支持保护制度,不断增强强农惠农富农政策的精准性、稳定性、实效性。

  会议指出,医疗保障制度是民生保障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要坚持保障基本、促进公平、稳健持续的原则,完善公平适度的待遇保障机制,健全稳健可持续的筹资运行机制,建立管用高效的医保支付机制,健全严密有力的基金监管机制,协同推进医药服务供给侧改革,优化医疗保障公共管理服务,加快建立覆盖全民、城乡统筹、权责清晰、保障适度、可持续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

  会议强调,劳动教育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制度的重要内容。要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立德树人,把劳动教育纳入人才培养全过程,贯通大中小各学段,贯穿家庭、学校、社会各方面,把握育人导向,遵循教育规律,创新体制机制,注重教育实效,实现知行合一,促进学生形成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会议指出,要以推进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目标,建立健全领导责任体系、企业责任体系、全民行动体系、监管体系、市场体系、信用体系、法律政策体系,落实各类主体责任,提高市场主体和公众参与的积极性,形成导向清晰、决策科学、执行有力、激励有效、多元参与、良性互动的环境治理体系,为推动生态环境根本好转、建设美丽中国提供有力的制度保障。

  会议强调,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要紧紧围绕确保教育优先发展、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以优化管理体制、完善运行机制、强化结果运用为突破口,不断提高教育督导质量和水平,推动各类主体切实履行教育职责。

  会议指出,加强农业科技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要以增加农业科技服务有效供给、加强供需对接为着力点,以提高农业科技服务效能为目标,推进农技推广机构服务创新,强化高校与科研院所服务功能,壮大市场化社会化服务力量,加快构建开放竞争、多元互补、协同高效的农业科技社会化服务体系。

  会议强调,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决定》为全面深化改革系统集成、协同高效提供了根本遵循。我们现在要做的是,推动各项改革向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靠拢,让各项改革相得益彰、发生化学反应。要注重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根本制度、基本制度、重要制度对标对表,理清工作思路和工作抓手,结合四中全会部署的各项改革任务,一体推动、一体落实。改革已建立制度框架的,要对照四中全会精神继续巩固完善,建立长效机制;正在探索的要狠抓攻坚克难,实现突破,做好总结提炼、形成制度安排;有待谋划推出的,要大胆改革创新,及时研究制定方案。要在精准谋划、精准实施上下足功夫,改革解决什么问题、什么时候推出、对制度建设有什么作用都要做到心中有数。要把握不同改革的特点性质,坚持出台方案、健全机制、推进落实一起抓。落实改革方案要因地制宜、有的放矢,不搞上下“一般粗”,不搞“一刀切”。要聚焦制度是否有效运转开展督察,看改革是否实现目标集成、政策集成、效果集成。要抓紧编制四中全会重要举措实施规划,明确时间表、路线图、成果形式。

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委员出席会议,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在北京举行

 

中央经济工作会议12月10日至12日在北京举行。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栗战书、汪洋、王沪宁、赵乐际、韩正出席会议。

  习近平在会上发表重要讲话,总结2019年经济工作,分析当前经济形势,部署2020年经济工作。李克强在讲话中对明年经济工作作出具体部署,并作了总结讲话。

  会议认为,今年以来,面对国内外风险挑战明显上升的复杂局面,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全党全国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推动高质量发展,扎实做好“六稳”工作,保持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三大攻坚战取得关键进展,精准脱贫成效显著,金融风险有效防控,生态环境质量总体改善,改革开放迈出重要步伐,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继续深化,科技创新取得新突破,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提升,“十三五”规划主要指标进度符合预期,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取得新的重大进展。

  会议指出,当前世界经济增长持续放缓,国内经济下行压力加大,但我国经济稳中向好、长期向好的基本趋势没有改变,全党全国坚定信心、同心同德,一定能战胜各种风险挑战。

  会议强调,明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要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为“十四五”发展和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打好基础,做好经济工作十分重要。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决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紧扣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任务,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坚持以改革开放为动力,推动高质量发展,坚决打赢三大攻坚战,全面做好“六稳”工作,统筹推进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保稳定,保持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确保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圆满收官,得到人民认可、经得起历史检验。

  会议指出,实现明年预期目标,要坚持稳字当头,坚持宏观政策要稳、微观政策要活、社会政策要托底的政策框架,提高宏观调控的前瞻性、针对性、有效性。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在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上持续用力,确保经济实现量的合理增长和质的稳步提升。

  会议确定,明年要抓好以下重点工作:

  一是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新时代抓发展,必须更加突出发展理念,坚定不移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推动高质量发展。各级党委和政府必须适应我国发展进入新阶段、社会主要矛盾发生变化的必然要求,紧紧扭住新发展理念推动发展,把注意力集中到解决各种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上。要遵循经济社会发展规律,重大政策出台和调整要进行综合影响评估,切实抓好政策落实,坚决杜绝形形色色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要把坚持贯彻新发展理念作为检验各级领导干部的一个重要尺度。

  二是坚决打好三大攻坚战。要确保脱贫攻坚任务如期全面完成,集中兵力打好深度贫困歼灭战,严把贫困人口退出关,巩固脱贫成果。要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坚持方向不变、力度不减,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要保持宏观杠杆率基本稳定,压实各方责任。

  三是确保民生特别是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得到有效保障和改善。要发挥政府作用保基本,注重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要稳定就业总量,改善就业结构,提升就业质量,突出抓好重点群体就业工作。要深化医疗养老等民生服务领域市场化改革和对内对外开放,增强多层次多样化供给能力。要加大城市困难群众住房保障工作,加强城市更新和存量住房改造提升,大力发展租赁住房。要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四是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和稳健的货币政策。积极的财政政策要大力提质增效,更加注重结构调整。稳健的货币政策要灵活适度,保持流动性合理充裕,降低社会融资成本。财政政策、货币政策要协同精准发力,引导资金投向供需共同受益、具有乘数效应的领域。要充分挖掘超大规模市场优势,发挥消费的基础作用和投资的关键作用。

  五是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要坚持巩固、增强、提升、畅通的方针,以创新驱动和改革开放为两个轮子,全面提高经济整体竞争力,加快现代化经济体系建设。要狠抓农业生产保障供给,加快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带动农民增收和乡村振兴。要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应用,提升企业技术创新能力,健全鼓励支持基础研究、原始创新的体制机制。要更多依靠市场机制和现代科技创新推动生产性服务业向专业化和价值链高端延伸,推动生活性服务业向高品质和多样化升级。要着眼国家长远发展,加强战略性、网络型基础设施建设。要加快落实区域发展战略,完善区域政策和空间布局,发挥各地比较优势,构建全国高质量发展的新动力源。要提高中心城市和城市群综合承载能力。

  六是深化经济体制改革。要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加快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要加快国资国企改革,推动国有资本布局优化调整。要完善产权制度和要素市场化配置,健全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法治环境,完善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体系。要改革土地计划管理方式,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加快金融体制改革。对外开放要继续往更大范围、更宽领域、更深层次的方向走,加强外商投资促进和保护,推动对外贸易稳中提质。要积极参与世贸组织改革,加快多双边自贸协议谈判。

  会议强调,要完善和强化“六稳”举措,健全财政、货币、就业等政策协同和传导落实机制,确保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要巩固和拓展减税降费成效,大力优化财政支出结构,进一步缓解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多措并举保持就业形势稳定。要依靠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要制定实施国有企业改革三年行动方案,提升国资国企改革综合成效,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要推动实体经济发展,提升制造业水平,发展新兴产业,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要强化民生导向,推动消费稳定增长,切实增加有效投资,释放国内市场需求潜力。要确保实现脱贫攻坚目标、巩固脱贫成果,毫不放松抓好农业生产,扎实推进乡村振兴。要推进更高水平对外开放,保持对外贸易稳定增长,稳定和扩大利用外资,扎实推进共建“一带一路”。要加强污染防治和生态建设。要扎实做好民生保障工作。

  会议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要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上多下功夫,切实把党领导经济工作的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

  会议号召,全党全国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勠力同心,锐意进取,坚决夺取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伟大胜利!

  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书记处书记,全国人大常委会有关领导同志,国务委员,最高人民法院院长,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全国政协有关领导同志以及中央军委委员等出席会议。


 

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实施纲要》

 

近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实施纲要》,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实施纲要》全文如下。

 

  爱国主义是中华民族的民族心、民族魂,是中华民族最重要的精神财富,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维护民族独立和民族尊严的强大精神动力。爱国主义精神深深植根于中华民族心中,维系着中华大地上各个民族的团结统一,激励着一代又一代中华儿女为祖国发展繁荣而自强不息、不懈奋斗。中国共产党是爱国主义精神最坚定的弘扬者和实践者,90多年来,中国共产党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进行的革命、建设、改革实践是爱国主义的伟大实践,写下了中华民族爱国主义精神的辉煌篇章。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爱国主义教育,固本培元、凝心铸魂,作出一系列重要部署,推动爱国主义教育取得显著成效。当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正处于关键时期。新时代加强爱国主义教育,对于振奋民族精神、凝聚全民族力量,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一、总体要求

  1.指导思想。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着眼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始终高扬爱国主义旗帜,着力培养爱国之情、砥砺强国之志、实践报国之行,使爱国主义成为全体中国人民的坚定信念、精神力量和自觉行动。

  2.坚持把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作为鲜明主题。伟大事业需要伟大精神,伟大精神铸就伟大梦想。要把国家富强、民族振兴、人民幸福作为不懈追求,着力扎紧全国各族人民团结奋斗的精神纽带,厚植家国情怀,培育精神家园,引导人们坚持中国道路、弘扬中国精神、凝聚中国力量,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强大精神动力。

  3.坚持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相统一。新中国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社会主义国家,祖国的命运与党的命运、社会主义的命运密不可分。当代中国,爱国主义的本质就是坚持爱国和爱党、爱社会主义高度统一。要区分层次、区别对象,引导人们深刻认识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特征和最大制度优势,坚持党的领导、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是实现国家富强的根本保障和必由之路,以坚定的信念、真挚的情感把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一以贯之进行下去。

  4.坚持以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为着力点。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是中华民族根本利益所在。要始终不渝坚持民族团结是各族人民的生命线,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引导全国各族人民像爱护自己的眼睛一样珍惜民族团结,维护全国各族人民大团结的政治局面,巩固和发展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不断增强对伟大祖国、中华民族、中华文化、中国共产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认同,坚决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旗帜鲜明反对分裂国家图谋、破坏民族团结的言行,筑牢国家统一、民族团结、社会稳定的铜墙铁壁。

  5.坚持以立为本、重在建设。爱国主义是中华儿女最自然、最朴素的情感。要坚持从娃娃抓起,着眼固本培元、凝心铸魂,突出思想内涵,强化思想引领,做到润物无声,把基本要求和具体实际结合起来,把全面覆盖和突出重点结合起来,遵循规律、创新发展,注重落细落小落实、日常经常平常,强化教育引导、实践养成、制度保障,推动爱国主义教育融入贯穿国民教育和精神文明建设全过程。

  6.坚持立足中国又面向世界。一个国家、一个民族,只有开放兼容,才能富强兴盛。要把弘扬爱国主义精神与扩大对外开放结合起来,尊重各国历史特点、文化传统,尊重各国人民选择的发展道路,善于从不同文明中寻求智慧、汲取营养,促进人类和平与发展的崇高事业,共同推动人类文明发展进步。

  二、基本内容

  7.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全党、教育人民。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是党和人民实践经验和集体智慧的结晶,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全党全国人民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而奋斗的行动指南,必须长期坚持并不断发展。要深刻理解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核心要义、精神实质、丰富内涵、实践要求,不断增强干部群众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要紧密结合人们生产生活实际,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企业、进农村、进机关、进校园、进社区、进军营、进网络,真正使党的创新理论落地生根、开花结果。要在知行合一、学以致用上下功夫,引导干部群众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展现新气象、激发新作为,把学习教育成果转化为爱国报国的实际行动。

  8.深入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教育。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集中体现着国家、民族、人民根本利益。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广泛开展理想信念教育,用党领导人民进行伟大社会革命的成果说话,用改革开放以来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伟大成就说话,用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生动实践说话,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优势说话,在历史与现实、国际与国内的对比中,引导人们深刻认识中国共产党为什么“能”、马克思主义为什么“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为什么“好”,牢记红色政权是从哪里来的、新中国是怎么建立起来的,倍加珍惜我们党开创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不断增强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要深入开展中国梦教育,引导人们深刻认识中国梦是国家的梦、民族的梦,也是每个中国人的梦,深刻认识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绝不是轻轻松松、敲锣打鼓就能实现的,要付出更为艰巨、更为艰苦的努力,争做新时代的奋斗者、追梦人。

  9.深入开展国情教育和形势政策教育。要深入开展国情教育,帮助人们了解我国发展新的历史方位、社会主要矛盾的变化,引导人们深刻认识到,我国仍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没有变,我国是世界上最大发展中国家的国际地位没有变,始终准确把握基本国情,既不落后于时代,也不脱离实际、超越阶段。要深入开展形势政策教育,帮助人们树立正确的历史观、大局观、角色观,了解世界正经历百年未有之大变局,我国仍处于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引导人们清醒认识国际国内形势发展变化,做好我们自己的事情。要发扬斗争精神,增强斗争本领,引导人们充分认识伟大斗争的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敢于直面风险挑战,以坚忍不拔的意志和无私无畏的勇气战胜前进道路上的一切艰难险阻,在进行伟大斗争中更好弘扬爱国主义精神。

  10.大力弘扬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是凝心聚力的兴国之魂、强国之魂。要聚焦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广泛开展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提高人们的思想觉悟、道德水准和文明素养。要唱响人民赞歌、展现人民风貌,大力弘扬中国人民在长期奋斗中形成的伟大创造精神、伟大奋斗精神、伟大团结精神、伟大梦想精神,生动展示人民群众在新时代的新实践、新业绩、新作为。

  11.广泛开展党史、国史、改革开放史教育。历史是最好的教科书,也是最好的清醒剂。要结合中华民族从站起来、富起来到强起来的伟大飞跃,引导人们深刻认识历史和人民选择中国共产党、选择马克思主义、选择社会主义道路、选择改革开放的历史必然性,深刻认识我们国家和民族从哪里来、到哪里去,坚决反对历史虚无主义。要继承革命传统,弘扬革命精神,传承红色基因,结合新的时代特点赋予新的内涵,使之转化为激励人民群众进行伟大斗争的强大动力。要加强改革开放教育,引导人们深刻认识改革开放是党和人民大踏步赶上时代的重要法宝,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必由之路,是决定当代中国命运的关键一招,也是决定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关键一招,凝聚起将改革开放进行到底的强大力量。

  12.传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对祖国悠久历史、深厚文化的理解和接受,是爱国主义情感培育和发展的重要条件。要引导人们了解中华民族的悠久历史和灿烂文化,从历史中汲取营养和智慧,自觉延续文化基因,增强民族自尊心、自信心和自豪感。要坚持古为今用、推陈出新,不忘本来、辩证取舍,深入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推动中华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要坚守正道、弘扬大道,反对文化虚无主义,引导人们树立和坚持正确的历史观、民族观、国家观、文化观,不断增强中华民族的归属感、认同感、尊严感、荣誉感。

  13.强化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实现祖国统一、维护民族团结,是中华民族的不懈追求。要加强祖国统一教育,深刻揭示维护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实现祖国完全统一是大势所趋、大义所在、民心所向,增进广大同胞心灵契合、互信认同,与分裂祖国的言行开展坚决斗争,引导全体中华儿女为实现民族伟大复兴、推进祖国和平统一而共同奋斗。深化民族团结进步教育,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加强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引导各族群众牢固树立“三个离不开”思想,不断增强“五个认同”,使各民族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的光荣传统代代相传。

  14.加强国家安全教育和国防教育。国家安全是安邦定国的重要基石。要加强国家安全教育,深入学习宣传总体国家安全观,增强全党全国人民国家安全意识,自觉维护政治安全、国土安全、经济安全、社会安全、网络安全和外部安全。要加强国防教育,增强全民国防观念,使关心国防、热爱国防、建设国防、保卫国防成为全社会的思想共识和自觉行动。要深入开展增强忧患意识、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宣传教育,引导广大干部群众强化风险意识,科学辨识风险、有效应对风险,做到居安思危、防患未然。

  三、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要面向全体人民、聚焦青少年

  15.充分发挥课堂教学的主渠道作用。培养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首先要培养学生的爱国情怀。要把青少年作为爱国主义教育的重中之重,将爱国主义精神贯穿于学校教育全过程,推动爱国主义教育进课堂、进教材、进头脑。在普通中小学、中职学校,将爱国主义教育内容融入语文、道德与法治、历史等学科教材编写和教育教学中,在普通高校将爱国主义教育与哲学社会科学相关专业课程有机结合,加大爱国主义教育内容的比重。创新爱国主义教育的形式,丰富和优化课程资源,支持和鼓励多种形式开发微课、微视频等教育资源和在线课程,开发体现爱国主义教育要求的音乐、美术、书法、舞蹈、戏剧作品等,进一步增强吸引力感染力。

  16.办好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思想政治理论课是爱国主义教育的主阵地。要紧紧抓住青少年阶段的“拔节孕穗期”,理直气壮开好思想政治理论课,引导学生把爱国情、强国志、报国行自觉融入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奋斗之中。按照政治强、情怀深、思维新、视野广、自律严、人格正的要求,加强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队伍建设,让有信仰的人讲信仰,让有爱国情怀的人讲爱国。推动思想政治理论课改革创新,发挥学生主体作用,采取互动式、启发式、交流式教学,增强思想性理论性和亲和力针对性,在教育灌输和潜移默化中,引导学生树立国家意识、增进爱国情感。

  17.组织推出爱国主义精品出版物。针对不同年龄、不同成长阶段,坚持精品标准,加大创作力度,推出反映爱国主义内容的高质量儿童读物、教辅读物,让广大青少年自觉接受爱国主义熏陶。积极推荐爱国主义主题出版物,大力开展爱国主义教育读书活动。结合青少年兴趣点和接受习惯,大力开发并积极推介体现中华文化精髓、富有爱国主义气息的网络文学、动漫、有声读物、网络游戏、手机游戏、短视频等。

  18.广泛组织开展实践活动。大中小学的党组织、共青团、少先队、学生会、学生社团等,要把爱国主义内容融入党日团日、主题班会、班队会以及各类主题教育活动之中。广泛开展文明校园创建,强化校训校歌校史的爱国主义教育功能,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校园文化活动。组织大中小学生参观纪念馆、展览馆、博物馆、烈士纪念设施,参加军事训练、冬令营夏令营、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学雷锋志愿服务、创新创业、公益活动等,更好地了解国情民情,强化责任担当。密切与城市社区、农村、企业、部队、社会机构等的联系,丰富拓展爱国主义教育校外实践领域。

  19.在广大知识分子中弘扬爱国奋斗精神。我国知识分子历来有浓厚的家国情怀和强烈的社会责任感。深入开展“弘扬爱国奋斗精神、建功立业新时代”活动,弘扬“两弹一星”精神、载人航天精神等,大力组织优秀知识分子学习宣传,引导新时代知识分子把自己的理想同祖国的前途、把自己的人生同民族的命运紧密联系在一起,立足本职、拼搏奋斗、创新创造,在新时代作出应有的贡献。广泛动员和组织知识分子深入改革开放前沿、经济发展一线和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贫困地区,开展调研考察和咨询服务,深入了解国情,坚定爱国追求。

  20.激发社会各界人士的爱国热情。社会各界的代表性人士具有较强示范效应。要坚持信任尊重团结引导,增进和凝聚政治共识,夯实共同思想政治基础,不断扩大团结面,充分调动社会各界人士的爱国热情和社会担当。通过开展职业精神职业道德教育、建立健全相关制度规范、发挥行业和舆论监督作用等,引导社会各界人士增强道德自律、履行社会责任。坚持我国宗教的中国化方向,加强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的爱国主义教育,引导他们热爱祖国、拥护社会主义制度、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加强“一国两制”实践教育,引导人们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同胞、澳门特别行政区同胞、台湾同胞和海外侨胞增强对国家的认同,自觉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

  四、丰富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的实践载体

  21.建好用好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和国防教育基地。各级各类爱国主义教育基地,是激发爱国热情、凝聚人民力量、培育民族精神的重要场所。要加强内容建设,改进展陈方式,着力打造主题突出、导向鲜明、内涵丰富的精品陈列,强化爱国主义教育和红色教育功能,为社会各界群众参观学习提供更好服务。健全全国爱国主义教育示范基地动态管理机制,进一步完善落实免费开放政策和保障机制,根据实际情况,对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免费开放财政补助进行重新核定。依托军地资源,优化结构布局,提升质量水平,建设一批国防特色鲜明、功能设施配套、作用发挥明显的国防教育基地。

  22.注重运用仪式礼仪。认真贯彻执行国旗法、国徽法、国歌法,学习宣传基本知识和国旗升挂、国徽使用、国歌奏唱礼仪。在全社会广泛开展“同升国旗、同唱国歌”活动,让人们充分表达爱国情感。各级广播电台、电视台每天定时在主频率、主频道播放国歌。国庆期间,各级党政机关、人民团体、大型企事业单位、全国城乡社区和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等,要组织升国旗仪式并悬挂国旗。鼓励居民家庭在家门前适当位置悬挂国旗。认真组织宪法宣誓仪式、入党入团入队仪式等,通过公开宣誓、重温誓词等形式,强化国家意识和集体观念。

  23.组织重大纪念活动。充分挖掘重大纪念日、重大历史事件蕴含的爱国主义教育资源,组织开展系列庆祝或纪念活动和群众性主题教育。抓住国庆节这一重要时间节点,广泛开展“我和我的祖国”系列主题活动,通过主题宣讲、大合唱、共和国故事汇、快闪、灯光秀、游园活动等形式,引导人们歌唱祖国、致敬祖国、祝福祖国,使国庆黄金周成为爱国活动周。充分运用“七一”党的生日、“八一”建军节等时间节点,广泛深入组织各种纪念活动,唱响共产党好、人民军队好的主旋律。在中国人民抗日战争胜利纪念日、烈士纪念日、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国家公祭日期间,精心组织公祭、瞻仰纪念碑、祭扫烈士墓等,引导人们牢记历史、不忘过去,缅怀先烈、面向未来,激发爱国热情、凝聚奋进力量。

  24.发挥传统和现代节日的涵育功能。大力实施中国传统节日振兴工程,深化“我们的节日”主题活动,利用春节、元宵、清明、端午、七夕、中秋、重阳等重要传统节日,开展丰富多彩、积极健康、富有价值内涵的民俗文化活动,引导人们感悟中华文化、增进家国情怀。结合元旦、“三八”国际妇女节、“五一”国际劳动节、“五四”青年节、“六一”国际儿童节和中国农民丰收节等,开展各具特色的庆祝活动,激发人们的爱国主义和集体主义精神。

  25.依托自然人文景观和重大工程开展教育。寓爱国主义教育于游览观光之中,通过宣传展示、体验感受等多种方式,引导人们领略壮美河山,投身美丽中国建设。系统梳理传统文化资源,加强考古发掘和整理研究,保护好文物古迹、传统村落、民族村寨、传统建筑、农业遗迹、灌溉工程遗产、工业遗迹,推动遗产资源合理利用,健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制度,推进国家文化公园建设。推动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提升旅游质量水平和文化内涵,深入挖掘旅游资源中蕴含的爱国主义内容,防止过度商业行为和破坏性开发。推动红色旅游内涵式发展,完善全国红色旅游经典景区体系,凸显教育功能,加强对讲解员、导游等从业人员的管理培训,加强对解说词、旅游项目等的规范,坚持正确的历史观和历史标准。依托国家重大建设工程、科学工程等,建设一批展现新时代风采的主题教育基地。

  五、营造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的浓厚氛围

  26.用好报刊广播影视等大众传媒。各级各类媒体要聚焦爱国主义主题,创新方法手段,适应分众化、差异化传播趋势,使爱国主义宣传报道接地气、有生气、聚人气,有情感、有深度、有温度。把爱国主义主题融入贯穿媒体融合发展,打通网上网下、版面页面,推出系列专题专栏、新闻报道、言论评论以及融媒体产品,加强县级融媒体中心建设,生动讲好爱国故事、大力传播主流价值观。制作刊播爱国主义优秀公益广告作品,在街头户外张贴悬挂展示标语口号、宣传挂图,生动形象做好宣传。坚持正确舆论导向,对虚无历史、消解主流价值的错误思想言论,及时进行批驳和辨析引导。

  27.发挥先进典型的引领作用。大力宣传为中华民族和中国人民作出贡献的英雄,宣传革命、建设、改革时期涌现出的英雄烈士和模范人物,宣传时代楷模、道德模范、最美人物和身边好人,宣传具有爱国情怀的地方先贤、知名人物,以榜样的力量激励人、鼓舞人。广泛开展向先进典型学习活动,引导人们把敬仰和感动转化为干事创业、精忠报国的实际行动。做好先进模范人物的关心帮扶工作,落实相关待遇和礼遇,在全社会大力营造崇尚英雄、学习英雄、捍卫英雄、关爱英雄的浓厚氛围。

  28.创作生产优秀文艺作品。把爱国主义作为常写常新的主题,加大现实题材创作力度,为时代画像、为时代立传、为时代明德,不断推出讴歌党、讴歌祖国、讴歌人民、讴歌劳动、讴歌英雄的精品力作。深入实施中国当代文学艺术创作工程、重大历史题材创作工程等,加大对爱国主义题材文学创作、影视创作、词曲创作等的支持力度,加强对经典爱国歌曲、爱国影片的深入挖掘和创新传播,唱响爱国主义正气歌。文艺创作和评论评奖要具有鲜明爱国主义导向,倡导讲品位、讲格调、讲责任,抵制低俗、庸俗、媚俗,坚决反对亵渎祖先、亵渎经典、亵渎英雄,始终保持社会主义文艺的爱国底色。

  29.唱响互联网爱国主义主旋律。加强爱国主义网络内容建设,广泛开展网上主题教育活动,制作推介体现爱国主义内容、适合网络传播的音频、短视频、网络文章、纪录片、微电影等,让爱国主义充盈网络空间。实施爱国主义数字建设工程,推动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红色旅游与网络传播有机结合。创新传播载体手段,积极运用微博微信、社交媒体、视频网站、手机客户端等传播平台,运用虚拟现实、增强现实、混合现实等新技术新产品,生动活泼开展网上爱国主义教育。充分发挥“学习强国”学习平台在爱国主义宣传教育中的作用。加强网上舆论引导,依法依规进行综合治理,引导网民自觉抵制损害国家荣誉、否定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错误言行,汇聚网上正能量。

  30.涵养积极进取开放包容理性平和的国民心态。加强宣传教育,引导人们正确把握中国与世界的发展大势,正确认识中国与世界的关系,既不妄自尊大也不妄自菲薄,做到自尊自信、理性平和。爱国主义是世界各国人民共有的情感,实现世界和平与发展是各国人民共同的愿望。一方面要弘扬爱国主义精神,另一方面要培养海纳百川、开放包容的胸襟,大力宣传坚持和平发展合作共赢、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共建“一带一路”等重要理念和倡议,激励广大人民同各国人民一道共同创造美好未来。对每一个中国人来说,爱国是本分,也是职责,是心之所系、情之所归。倡导知行合一,推动爱国之情转化为实际行动,使人们理性表达爱国情感,反对极端行为。

  31.强化制度和法治保障。把爱国主义精神融入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度,体现到市民公约、村规民约、学生守则、行业规范、团体章程等的制定完善中,发挥指引、约束和规范作用。在全社会深入学习宣传宪法、英雄烈士保护法、文物保护法等,广泛开展法治文化活动,使普法过程成为爱国主义教育过程。严格执法司法、推进依法治理,综合运用行政、法律等手段,对不尊重国歌国旗国徽等国家象征与标志,对侵害英雄烈士姓名、肖像、名誉、荣誉等行为,对破坏污损爱国主义教育场所设施,对宣扬、美化侵略战争和侵略行为等,依法依规进行严肃处理。依法严惩暴力恐怖、民族分裂等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犯罪行为。

  六、加强对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的组织领导

  32.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承担起主体责任。各级党委和政府要负起政治责任和领导责任,把爱国主义教育摆上重要日程,纳入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阵地建设和管理,抓好各项任务落实。进一步健全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宣传部门统筹协调、有关部门各负其责的工作格局,建立爱国主义教育联席会议制度,加强工作指导和沟通协调,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要事项和存在问题。广大党员干部要以身作则,牢记初心使命,勇于担当作为,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做爱国主义的坚定弘扬者和实践者,同违背爱国主义的言行作坚决斗争。

  33.调动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爱国主义教育是全民教育,必须突出教育的群众性。各级工会、共青团、妇联和文联、作协、科协、侨联、残联以及关工委等人民团体和群众组织,要发挥各自优势,面向所联系的领域和群体广泛开展爱国主义教育。组织动员老干部、老战士、老专家、老教师、老模范等到广大群众特别是青少年中讲述亲身经历,弘扬爱国传统。坚持热在基层、热在群众,结合人们生产生活,把爱国主义教育融入到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学雷锋志愿服务、精神文明创建之中,体现到百姓宣讲、广场舞、文艺演出、邻居节等群众性活动之中,引导人们自我宣传、自我教育、自我提高。

  34.求真务实注重实效。爱国主义教育是思想的洗礼、精神的熏陶。要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效果导向,坚持虚功实做、久久为功,在深化、转化上下功夫,在具象化、细微处下功夫,更好地体现时代性、把握规律性、富于创造性。坚持从实际出发,务实节俭开展教育、组织活动,杜绝铺张浪费,不给基层和群众增加负担,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

  各地区各部门要根据本纲要制定贯彻落实的具体措施,确保爱国主义教育各项任务要求落到实处。

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按照本纲要总的要求,结合部队实际制定具体规划、作出安排部署。


 

 

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2019-2023年全国党员教育培训工作规划》

 

新华社北京11月11日电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2019-2023年全国党员教育培训工作规划》,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2019-2023年全国党员教育培训工作规划》全文如下。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切实提高党员教育培训工作质量,推进马克思主义学习型政党建设,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有关党内法规,制定本规划。

一、总体要求

党员教育培训工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以坚定信仰、增强党性、提高素质为重点,坚持思想建党、理论强党、从严治党,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分类指导、按需施教,坚持联系实际、继承创新,坚持简便易行、务实管用,不断增强针对性和有效性,引导党员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努力建设政治合格、执行纪律合格、品德合格、发挥作用合格的党员队伍。

从2019年开始,用5年时间,有计划分层次高质量开展党员教育培训,把全体党员普遍轮训一遍,实现以下工作目标。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教育更加扎实深入,党的创新理论更加入脑入心,广大党员自觉践行新思想、适应新时代、展现新作为,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引下,统一意志、统一行动、步调一致向前进。

——教育培训效果更加显著,广大党员理想信念进一步坚定、党性观念进一步增强、宗旨意识进一步强化、能力素质进一步提升、纪律作风进一步过硬、先锋模范作用进一步发挥。

——新时代党员教育培训体系更加健全,集中培训逐步走向常态,日常教育更加规范,推动形成教育和管理、监督、服务有机结合的党员队伍建设工作链条。

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教育培训

(一)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各级党组织要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教育摆在党员教育培训最突出位置,县级以上党委每年制定学习计划,列出必读书目和篇目,明确学习要求,基层党组织要结合党员日常教育管理认真抓好落实。党员教育培训机构要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主课,全面纳入教学计划和教学布局。党员要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必修课,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深刻理解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大意义、科学体系、丰富内涵、精神实质、实践要求,掌握贯穿其中的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增强政治自觉、理论自信、情感融入,做到真学真懂真信真用。

(二)建立健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教育长效机制。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中心内容,建立较为完备的课程体系。加强理论教育特点和规律的研究,开发一批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教学案例和现场教学点。通过专题讲座、报告会、学习论坛等多种形式进行深入浅出的解读阐述,领导干部要结合分管领域、分管工作带头宣讲。发挥“两微一端”等新媒体优势,组织党员在线学习。注重发挥党支部直接教育党员的作用,落实“三会一课”等制度,对党员开展经常性教育。健全理论学习考核评估制度,采取有效措施激发党员学习热情,推动学习教育往深里走、往心里走、往实里走。

(三)引导党员自觉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定信仰者和忠实实践者。弘扬理论联系实际的马克思主义学风,引导党员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对照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检视思想言行,做到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引导党员结合岗位职责,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本部门本行业本领域工作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提高运用科学理论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更好推动事业发展。大力选树和宣传学懂弄通做实的先进典型,引导党员自觉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党员领导干部应当坚持更高标准、更严要求,带头学习实践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三、党员教育培训主要内容

(一)聚焦基本任务。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适应新时代党员队伍建设需要,突出政治功能,切实抓好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教育培训,全面落实政治理论教育、政治教育和政治训练、党章党规党纪教育、党的宗旨教育、革命传统教育、形势政策教育、知识技能教育等7个方面基本任务,把党性教育和理想信念教育贯穿始终,以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目标,对党员进行系统教育培训。

(二)围绕中心工作。着眼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紧扣今后5年党和国家重大决策部署、重要会议活动、重要时间节点,有针对性地开展党员教育培训。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重点加强党的创新理论、理想信念、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等教育培训;围绕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实施七大战略、打好三大攻坚战等,重点加强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世情国情党情、总体国家安全观等教育培训;聚焦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重点加强党史、新中国史,党的优良传统、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爱国主义等教育培训,引导党员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始终保持奋斗精神和革命精神,敢于斗争、善于斗争,在时代大潮中建功立业。

(三)体现不同领域和群体特点。在农村,重点围绕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打赢脱贫攻坚战、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开展党员教育培训。在街道社区,重点围绕巩固党在城市执政基础、加强城市治理、服务社区群众、建设美好家园开展党员教育培训。在机关,重点围绕建设让党中央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的模范机关开展党员教育培训。在事业单位,重点围绕深化改革、提高绩效、促进事业发展开展党员教育培训,学校重点围绕坚持马克思主义指导地位、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培养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开展党员教育培训。在国有企业,重点围绕加强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开展党员教育培训。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重点围绕贯彻党的方针政策、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团结凝聚职工群众、维护各方合法权益、促进企业健康发展开展党员教育培训。在社会组织,重点围绕坚持正确政治方向、有序参与社会治理、提供公共服务、承担社会责任开展党员教育培训。民族地区要重点围绕贯彻党的民族政策、做好民族工作,对党员加强党的意识、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和马克思主义国家观、历史观、民族观、文化观、宗教观等教育培训。

对基层党组织书记,重点开展党的创新理论、党建工作实务、群众工作、基层治理等教育培训,努力建设一支守信念、讲奉献、有本领、重品行的基层党组织带头人队伍。对新党员,重点开展党的基本知识、党性党风党纪、党的优良传统等教育培训,强化思想入党,提升他们的政治觉悟和理论素养。对青年党员,要进行系统理论教育和严格党性锻炼,引导他们传承红色基因、培养奋斗精神、练就过硬本领。对老年党员,重点开展党的创新理论、形势政策等教育培训,引导他们保持革命本色、发挥传帮带作用。对流动党员,重点开展党员意识、组织观念、纪律规矩等教育培训,引导他们主动接受党组织的教育管理,自觉参加组织生活,充分发挥作用。对下岗失业人员中的党员,要将党的理论教育和党性教育与开展政策学习和技能培训结合起来,帮助他们增强就业创业信心和能力。

四、党员教育培训方式方法

(一)完善组织形式。坚持集中培训、集体学习、个人自学和组织生活、实践锻炼有机结合,增强党员教育培训工作的规范性、针对性、系统性。要结合实际,研究确定重点项目、对象和专题,采取省级示范培训、市级重点培训、县级普遍培训、基层党委兜底培训的形式,开展党员集中培训。中央组织部要会同有关部门每年举办全国党员教育培训示范班。各级党组织要通过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抓实集体学习。党员领导干部要定期为基层党员讲党课。引导党员根据自身实际和工作需要,利用业余时间开展自学。坚持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谈心谈话等制度,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咬耳扯袖、红脸出汗,让党的组织生活真正起到教育提高党员的作用。通过设岗定责、承诺践诺,引导党员立足岗位、创先争优。鼓励和引导党员参与结对帮扶、志愿服务等,为党员搭建实践锻炼平台。注重心理疏导和人文关怀,帮助解决实际问题,增强党员政治荣誉感、组织归属感。

(二)丰富教学方式。灵活运用讲授式、研讨式、模拟式、互动式、观摩式、体验式等教学方法,探索“课堂+基地”实训模式,增强教育培训的吸引力感染力。加强案例培训,选好用好各条战线各个领域各个行业的生动鲜活案例。开展典型教育,引导党员学习重大先进典型和身边榜样,运用反面教材加强警示教育。组织党员就近就便到红色基地学习、重温入党誓词、过“政治生日”。

(三)创新运用信息化手段。推动党员教育信息化平台一体化建设,完善学用功能,构建更为便捷高效的网络学习阵地。建设全国党员教育资源库,建立党性教育基地网上平台,发挥全国党建网站联盟作用,用好“共产党员”教育平台、“学习强国”学习平台等载体。依托全国党员管理信息化工程,探索建立党员学习电子档案。注重党员教育信息化建设整体设计,避免重复建设。坚持线上线下相结合,探索适应信息化发展趋势和受众特点的教育培训有效方式,注重运用大数据对党员学习情况进行动态分析,精准推送教育内容,引导党员主动学网用网。中央组织部要研究制定加强新时代党员教育信息化建设的指导意见,统筹推进远程教育、电化教育、网络新媒体平台教育,提高党员教育培训现代化水平。

(四)健全培训制度。完善需求调研制度,通过问卷调查、谈心谈话、走访调研、大数据分析等方式,精准掌握党员学习需求和参训意愿。坚持集中轮训制度,各级党委(党组)每年就党员集中轮训工作作出安排,分期分批组织实施;组织基层党组织书记每年至少参加1次县级以上党委举办的集中轮训,对新任基层党组织书记一般应在半年内进行任职培训;预备党员在预备期内和转正后1年内一般要各参加1次由上级党组织组织的集中培训;大力实施农村党员春训冬训。落实学时制度,党员每年参加集中培训和集体学习时间一般不少于32学时,基层党组织书记和班子成员每年参加集中培训和集体学习时间不少于56学时、至少参加1次集中培训。党员领导干部除执行干部教育培训有关规定外,要带头参加所在单位的党员教育培训。

五、组织领导和基础保障

(一)落实领导责任。各级党委(党组)要认真履行党建主体责任,党委(党组)书记要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对党员教育培训工作的组织领导。党支部要落实抓党员日常教育工作的直接责任。各级党员教育管理工作协调机构要落实党员教育培训联席会议制度,组织部门要发挥牵头抓总作用,相关职能部门要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二)夯实基础保障。各级组织部门和党员教育培训机构要建立开放式党员教育培训师资库。落实党员教育讲师聘任制,县级以上党委选聘一批政治素质过硬、实践经验丰富、理论水平较高的党员教育讲师,实行动态管理,注重发挥党员教育讲师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鼓励建立党员教育培训志愿者讲师队伍。抓好党员教育工作者专业化能力培训。充分发挥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在党员教育培训中的主渠道、主阵地作用,县级党校(行政学校)要将党员集中培训作为重要任务。加强和规范乡镇、街道等基层党校和党员教育培训基地、现场教学点建设。利用党员活动室、党群服务中心、远程教育站点、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等开展党员日常教育培训。中央组织部要联合有关部门加强全国党员教育培训教材建设规划,组织编写新时代党员教育培训基本教材,摄制重大题材专题教育电视片,定期开展党员教育培训教材展示交流活动。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党委(党组)可结合实际,开发各具特色、务实管用的党员教育培训教材。抓好少数民族语言教材的制作和译制工作,开发民族地区党员教育培训双语教材。各级党组织要为党员推荐学习书目,提供学习资料。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有关规定,落实党员教育培训经费,保证工作需要。加大对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贫困地区党员教育培训工作支持力度。

(三)加强学风建设。各级党组织要认真落实党中央关于加强学风建设的要求,加强指导和监督,严肃工作纪律,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防止教育培训表面化、程式化、庸俗化,防止学用脱节、空洞说教,防止不分层次对象“一刀切”、“一锅煮”,防止多头调训、重复培训、长期不训,防止检查过多、过度留痕。党员教育培训机构要坚持从严治校、从严治教、从严治学。党员要端正学习态度,严守培训纪律。党员领导干部要先学一步、学深一层,发挥示范表率作用。

(四)严格考核评估。要将党员教育培训工作作为党委(党组)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的重要内容。结合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组织党员述学评学。将党员教育培训考核结果,作为党组织和党员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党委(党组)要结合实际抓好本规划的贯彻落实。中央组织部要对本规划实施情况开展中期和5年总结评估工作。

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的党员教育培训工作,由中央军委根据本规划精神制定实施意见。


 

专题四    教育部等部委文件

 

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教育系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的通知

 

教党〔2019〕4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教育工作部门、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部属各高等学校党委、部省合建各高等学校党委:

  根据党中央部署,结合教育系统实际,现就教育系统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有关工作和要求通知如下。

  一、深刻把握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的重大意义和核心要义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是我们党站在“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历史交汇点上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会议,是在新中国成立70周年之际、我国处于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关键时期召开的一次具有开创性、里程碑意义的会议。全会重点研究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问题并作出决定,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政治上、全局上、战略上全面考量,立足当前、着眼长远作出的重大决策,对于坚定全党全国各族人民的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深刻阐明了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大意义、总体要求、总体目标、重点任务、根本保证,体现了全党意志,反映了人民意愿,是新时代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政治宣言和行动纲领,对于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把我国制度优势更好转化为国家治理效能,对于统揽伟大斗争、伟大工程、伟大事业、伟大梦想,不断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新期待,战胜前进道路上的各种风险挑战,确保党和国家兴旺发达、长治久安,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习近平总书记在全会上发表的重要讲话,提出了一系列新思想新论断新要求,进一步深化了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规律的认识,是马克思主义国家制度建设和国家治理理论的创新发展,为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了科学指南和基本遵循。

  教育系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要重点把握以下内容。一是深入学习领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发展和我国国家治理的历史性成就,深刻认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的科学内涵、本质特征和显著优势,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不懈奋斗。二是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在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凝聚智慧和力量,更加扎实地把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三是准确把握《决定》的重点内容和精神实质,深刻认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党和人民在长期实践探索中形成的科学制度体系,我国国家治理一切工作和活动都依照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展开,我国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及其执行能力的集中体现,深刻认识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总体要求和总体目标、13个方面的重点任务,明确各级党组织责任。四是深刻认识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是全党的一项重大战略任务,必须在党中央统一领导下进行。各级领导干部要切实强化制度意识,带头维护制度权威,做制度执行的表率。

  二、认真做好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的学习宣传和研究阐释工作

  1.组织深入系统学习,把广大干部师生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全会精神上来。要围绕全会主题,大力弘扬马克思主义学风,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突出教育系统特色,认真学习领会在我国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上,应该“坚持和巩固什么、完善和发展什么”这个重大政治问题。要实现全覆盖。全面组织开展学习,一个都不能少,把学习领会全会精神落实到基层、落实到人人。要分层分类开展。对部直属机关、高校、教师、学生,要分类指导,抓好自学、联学、研学,采取最佳的学习路径、方式方法,更好地调动自学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提升学习的质量和效果。要学以致用、知行合一。紧密结合党的十八大以来重大改革落实情况,结合制度执行中存在的短板弱项,结合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建设教育强国、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在制度层面上需要做的事情,坚持问题导向,提高学习的针对性,将学习成果切实转化为推动工作的实效。党委(党组)带头学。各级领导干部要认真自学,运用好《习近平谈治国理政》《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纲要》等重要著作,运用好全会《决定》及相关辅导材料,运用好“学习强国”学习平台。要原原本本学,静下心、沉下来,逐字逐句深读精读,学深悟透精髓要义。教育系统各级党委(党组)中心组要把学习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作为重点内容,列出专题进行研讨。各高校党委要结合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把全会精神的学习作为重要内容,作出具体安排。基层党组织全面学。11月中旬,部直属机关各单位党组织安排1次专题学习研讨,以党支部(党小组)为单位,采取辅导报告、集体研讨、讲党课等多种形式学习交流,司局级党员领导干部带头谈学习体会。高校要以党支部为基本单位,规范组织生活,以“三会一课”、主题党团日活动等形式,推动广大干部师生深入学习研讨。专题培训系统学。将全会精神作为今后一个时期教育系统干部培训各班次的重要内容,集中一段时间对处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进行全员轮训,分期分批对党员干部进行系统培训。在教育部直属机关网络专题研修中开设学习贯彻全会精神课程。将学习贯彻全会精神纳入高校思政课骨干教师研修课程。

  2.加强宣传研究阐释,推进全会精神入脑入心。充分发挥教育系统人才和资源优势,围绕全会精神宣传起来、讨论起来、研究起来,将学习不断引向深入,为全社会提供学习服务、作出智力贡献。一是强化宣传引导。统筹好各类新闻媒体,充分发挥媒体融合发展优势,全方位、多层次宣传解读全会精神。在教育媒体上开设专栏专题,及时跟进宣传全会精神在广大干部师生中引起的热烈反响和学习体会。积极配合中央媒体,及时梳理提供典型素材、报道线索等,深入报道教育系统学习贯彻全会精神的举措和成效。二是加强制度自信教育。把制度自信教育贯穿国民教育全过程,把制度自信的种子播撒进青少年心灵。把全会精神学习宣传同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宣传教育结合起来,广泛深入宣传我们党领导人民创造了世所罕见的经济快速发展奇迹和社会长期稳定奇迹,引导广大干部师生深刻认识新中国70年历史性变革和成就背后的制度逻辑、制度优势,进一步增强“四个自信”。结合“奋斗的我、最美的国”新时代先进人物进校园工作,发挥共和国勋章获得者、时代楷模、人民教育家、人民科学家等不同领域先进人物作用,讲述“中国之治”的故事,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和治理体系的优越性。加强形势与政策教育,讲清楚中国共产党为什么能、马克思主义为什么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为什么好等重大问题,打牢爱国主义思想基础。三是深化理论研究阐释。 围绕全会提出的重大思想观点、重大制度安排、重大工作部署,发挥教育系统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院)、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项目优势,组织专家学者开展学术研讨交流,撰写理论文章,为学习贯彻全会精神提供坚实学理支撑。抓住干部群众关注的深层次思想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研究阐释,更好地统一思想认识。开展咨政建言,编发系列《高校智库专刊》。

  三、狠抓全会精神落实,推进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教育是“国之大计、党之大计”,在我国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中具有基础性、战略性、全局性、先导性的重要作用。全面落实全会精神,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密结合教育实际,抓紧就党中央明确的国家治理急需的制度、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新期待必备的制度进行研究和部署。要聚焦全党共同推进的改革任务、教育系统专责推进的改革任务、需要教育系统协同推进的改革任务、需要率先探索的改革任务、需要教育系统对重大改革提供研究咨询评价服务等五种类型,推进制度创新和治理能力建设,为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人才智力支撑。

  1.坚持和完善党对教育工作全面领导的制度体系。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教育引导广大干部师生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使教育系统成为坚持党的领导的坚强阵地。坚持党管办学方向、管改革发展、管干部、管人才,把党的领导贯穿教育工作的各方面各环节。加强高校院系、民办学校、中外合作办学和中小学党建工作,实现“纵到底、横到边”全覆盖。牢牢掌握党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加强党员日常教育管理,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坚持不懈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突出政治巡视,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

  2.完善立德树人体制机制。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教材进课堂进学生头脑。深化新时代学校思政课改革创新,推进大中小学思政课课程教材一体化建设,办好思想政治理论课,加快构建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体系,深化“三全育人”综合改革,坚持不懈用党的理论创新成果铸魂育人。推进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克服唯分数、唯升学、唯文凭、唯论文、唯帽子的顽瘴痼疾。加强体育美育和劳动教育,构建覆盖城乡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体系,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3.构建服务全民终身学习的教育体系。聚焦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加快补齐教育发展短板。汇聚强大合力,坚决打赢打好教育脱贫攻坚战。坚持学前教育公益普惠原则,提高保教质量。推动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深入实施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项目。健全特殊教育和普及高中阶段教育保障机制。推进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取得新进展。提高本科教育质量,提升高校原始创新能力和关键核心技术集成攻关能力,完善创新体系,加快推进“双一流”建设。完善职业技术教育、高等教育、继续教育统筹协调发展机制。支持和规范民办教育、合作办学。出台《关于加快和扩大新时代教育对外开放的意见》,进一步完善教育对外开放体制机制,提高中外合作办学、来华留学质量,打造新时代教育对外开放新高地。发挥网络教育和人工智能优势,创新教育和学习方式,加快发展面向每个人、适合每个人、更加开放灵活的教育体系,建设学习型社会。

  4.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抓治理的能力。全面推进教育法治建设,切实增强广大干部师生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意识。加快推进教育立法,增加制度供给,研究制定学前教育法,推动修订教育法、职业教育法、教师法、学位条例。加强教育行政执法工作,健全依法行政机制,完善教育制度实施体系。全面推进依法治校,完善学校法人治理结构,提升学校内部治理水平。加强青少年宪法法治教育,提高教育系统普法水平。

  5.提升教育管理效能。深化教育领域“放管服”改革,转变政府职能,优化管理方式,综合运用法律、标准、信息服务等现代治理手段。出台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推动督导“长牙齿”,提高教育督导的权威性和实效性。出台减轻中小学教师负担的意见,让教师潜心教书、静心育人。完善教育决策和执行制度,健全教育政策性文件制定程序,实行重大教育决策和规范性文件出台前咨询、听证、公示制度,完善教育政策落实情况评估机制,提高教育决策科学性。加强和改进对地方教育工作的指导,充分发挥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形成工作合力。

  6.完善教育保障制度。深入推进师德师风长效机制建设。进一步完善中小学教师工资财政保障机制,督促各地全面落实国家关于教师地位待遇的各项举措。坚持教育优先发展,健全财政教育投入稳定增长的长效机制,推动落实“一个不低于、两个只增不减”。落实和完善鼓励社会投入教育的政策,逐步提高社会教育投入占教育投入的比例。

  四、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教育系统各级党组织要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政治自觉,加强组织领导,切实抓好落实。

  要结合教育实际,认真制定方案,精心组织实施。主要负责同志要担起责任、靠前指挥,做到亲自抓、带头学。要加强统筹指导,加强督促协调,确保取得扎扎实实的实效。要牢牢把握正确导向,全面、准确、深入地宣传全会精神,营造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自信的浓厚氛围。要创新形式载体,充分运用符合教育实际、深受师生喜爱的鲜活方式宣传全会精神,不断增强学习宣传的吸引力和感染力。要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决不给错误言论提供传播渠道。

  各地教育部门和各高校要及时将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的情况报告教育部党组。  

中共教育部党组

2019年11月6日


 

教育部等四部门关于印发《深化新时代职业教育“双师型”

教师队伍建设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教师〔2019〕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发展改革委、财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现将《深化新时代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改革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教育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2019年8月30日

 

深化新时代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改革实施方案

 

  教师队伍是发展职业教育的第一资源,是支撑新时代国家职业教育改革的关键力量。建设高素质“双师型”教师队伍(含技工院校“一体化”教师,下同)是加快推进职业教育现代化的基础性工作。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职业教育教师培养培训体系基本建成,教师管理制度逐步健全,教师地位待遇稳步提高,教师素质能力显著提升,为职业教育改革发展提供了有力的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撑。但是,与新时代国家职业教育改革的新要求相比,职业教育教师队伍还存在着数量不足、来源单一、校企双向流动不畅、结构性矛盾突出、管理体制机制不灵活、专业化水平偏低的问题,尤其是同时具备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能力的“双师型”教师和教学团队短缺,已成为制约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的瓶颈。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和《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深化职业院校教师队伍建设改革,培养造就高素质“双师型”教师队伍,特制定《深化新时代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改革实施方案》。

  总体要求与目标: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工作的重要论述,把教师队伍建设作为基础性工作来抓,支撑职业教育改革发展,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突出“双师型”教师个体成长和“双师型”教学团队建设相结合,提高教师教育教学能力和专业实践能力,优化专兼职教师队伍结构,大力提升职业院校“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水平,为实现我国职业教育现代化、培养大批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提供有力的师资保障。

  经过5—10年时间,构建政府统筹管理、行业企业和院校深度融合的教师队伍建设机制,健全中等和高等职业教育教师培养培训体系,打通校企人员双向流动渠道,“双师型”教师和教学团队数量充足,双师结构明显改善。建立具有鲜明特色的“双师型”教师资格准入、聘用考核制度,教师职业发展通道畅通,待遇和保障机制更加完善,职业教育教师吸引力明显增强,基本建成一支师德高尚、技艺精湛、专兼结合、充满活力的高素质“双师型”教师队伍。

  具体目标:到2022年,职业院校“双师型”教师占专业课教师的比例超过一半,建设100家校企合作的“双师型”教师培养培训基地和100个国家级企业实践基地,选派一大批专业带头人和骨干教师出国研修访学,建成360个国家级职业教育教师教学创新团队,教师按照国家职业标准和教学标准开展教学、培训和评价的能力全面提升,教师分工协作进行模块化教学的模式全面实施,有力保障1+X证书制度试点工作,辐射带动各地各校“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为全面提高复合型技术技能人才培养质量提供强有力的师资支撑。

  一、建设分层分类的教师专业标准体系

  教师标准是对教师素养的基本要求。没有标准就没有质量。适应以智能制造技术为核心的产业转型升级需要,促进教育链、人才链与产业链、创新链有效衔接。建立中等和高等职业教育层次分明,覆盖公共课、专业课、实践课等各类课程的教师专业标准体系。修订《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专业标准(试行)》和《中等职业学校校长专业标准》,研制高等职业学校、应用型本科高校的教师专业标准。通过健全标准体系,规范教师培养培训、资格准入、招聘聘用、职称评聘、考核评价、薪酬分配等环节,推动教师聘用管理过程科学化。引进第三方职教师资质量评价机构,不断完善职业教育教师评价标准体系,提高教师队伍专业化水平。

  二、推进以双师素质为导向的新教师准入制度改革

  完善职业教育教师资格考试制度,在国家教师资格考试中,强化专业教学和实践要求,按照专业大类(类)制定考试大纲、建设试题库、开展笔试和结构化面试。建立高层次、高技能人才以直接考察方式公开招聘的机制。加大职业院校选人用人自主权。聚焦专业教师双师素质构成,强化新教师入职教育,结合新教师实际情况,探索建立新教师为期1年的教育见习与为期3年的企业实践制度,严格见习期考核与选留环节。自2019年起,除持有相关领域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毕业生外,职业院校、应用型本科高校相关专业教师原则上从具有3年以上企业工作经历并具有高职以上学历的人员中公开招聘;自2020年起,除“双师型”职业技术师范专业毕业生外,基本不再从未具备3年以上行业企业工作经历的应届毕业生中招聘,特殊高技能人才(含具有高级工以上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人员)可适当放宽学历要求。

  三、构建以职业技术师范院校为主体、产教融合的多元培养培训格局

  优化结构布局,加强职业技术师范院校和高校职业技术教育(师范)学院建设,支持高水平工科大学举办职业技术师范教育,开展在职教师的双师素质培训进修。实施职业技术师范类专业认证。建设100家校企合作的“双师型”教师培养培训基地和100个国家级企业实践基地,明确资质条件、建设任务、支持重点、成果评价。校企共建职业技术师范专业能力实训中心,办好一批一流职业技术师范院校和一流职业技术师范专业。健全普通高等学校与地方政府、职业院校、行业企业联合培养教师机制,发挥行业企业在培养“双师型”教师中的重要作用。鼓励高校以职业院校毕业生和企业技术人员为重点培养职业教育教师,完善师范生公费教育、师范院校接收职业院校毕业生培养、企业技术人员学历教育等多种培养形式。加强职业教育学科教学论师资队伍建设。支持高校扩大职业技术教育领域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规模,探索本科与硕士教育阶段整体设计、分段考核、有机衔接的人才培养模式,推进职业技术教育领域博士研究生培养,推动高校联合行业企业培养高层次“双师型”教师。

  四、完善“固定岗+流动岗”的教师资源配置新机制

  在现有编制总量内,盘活编制存量,优化编制结构,向“双师型”教师队伍倾斜。推进地方研究制定职业院校人员配备规范,促进教师规模、质量、结构适应职业教育改革发展需要。根据职业院校、应用型本科高校及其专业特点,优化岗位设置结构,适当提高中、高级岗位设置比例。优化教师岗位分类,落实教师从教专业大类(类)和具体专业归属,明确教师发展定位。建立健全职业院校自主聘任兼职教师的办法。设置一定比例的特聘岗位,畅通高层次技术技能人才兼职从教渠道,规范兼职教师管理。实施现代产业导师特聘岗位计划,建设标准统一、序列完整、专兼结合的实践导师队伍,推动形成“固定岗+流动岗”、双师结构与双师素质兼顾的专业教学团队。

  五、建设“国家工匠之师”引领的高层次人才队伍

  实施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分级打造师德高尚、技艺精湛、育人水平高超的教学名师、专业带头人、青年骨干教师等高层次人才队伍。通过跟岗访学、顶岗实践等方式,重点培训数以万计的青年骨干教师。加强专业带头人领军能力培养,为职业院校教师教学创新团队培育一大批首席专家。建立国家杰出职业教育专家库及其联系机制。建设 1000 个国家级“双师型”名师工作室和1000 个国家级教师技艺技能传承创新平台。面向战略性新兴产业和先进制造业人才需要,打造一批覆盖重点专业领域的“国家工匠之师”。在国家级教学成果奖、教学名师等评选表彰中,向“双师型”教师倾斜。

  六、创建高水平结构化教师教学创新团队

  2019—2021年,服务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和1+X证书制度改革需要,面向中等职业学校、高等职业学校和应用型本科高校,聚焦战略性重点产业领域和民生紧缺领域专业,分年度、分批次、分专业遴选建设360个国家级职业教育教师教学创新团队,全面提升教师开展教学、培训和评价的能力以及团队协作能力,为提高复合型技术技能人才培养培训质量提供强有力的师资保证。优化结构,统筹利用现有资源,实施职业院校教师教学创新团队境外培训计划,组织教学创新团队骨干教师分批次、成建制赴德国等国家研修访学,学习国际“双元制”职业教育先进经验,每年选派1000人,经过3—5年的连续培养,打造高素质“双师型”教师教学创新团队。各地各校对接本区域重点专业集群,促进教学过程、教学内容、教学模式改革创新,实施团队合作的教学组织新方式、行动导向的模块化教学新模式,建设省级、校级教师教学创新团队。

  七、聚焦1+X证书制度开展教师全员培训

  全面落实教师5年一周期的全员轮训制度,对接1+X证书制度试点和职业教育教学改革需求,探索适应职业技能培训要求的教师分级培训模式,培育一批具备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培训能力的教师。把国家职业标准、国家教学标准、1+X证书制度和相关标准等纳入教师培训的必修模块。发挥教师教学创新团队在实施1+X证书制度试点中的示范引领作用。全面提升教师信息化教学能力,促进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融合创新发展。健全完善职业教育师资培养培训体系,推进“双师型”教师培养培训基地在教师培养培训、团队建设、科研教研、资源开发等方面提供支撑和服务。支持高水平学校和大中型企业共建“双师型”培训者队伍,认定300个“双师型”教师培养培训示范单位。

  八、建立校企人员双向交流协作共同体

  加大政府统筹,依托职教园区、职教集团、产教融合型企业等建立校企人员双向交流协作共同体。建立校企人员双向流动相互兼职常态运行机制。发挥央企、国企、大型民企的示范带头作用,在企业设置访问工程师、教师企业实践流动站、技能大师工作室。在标准要求、岗位设置、遴选聘任、专业发展、考核管理等方面综合施策,健全高技能人才到职业学校从教制度,聘请一大批企事业单位高技能人才、能工巧匠、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等到学校兼职任教。鼓励校企共建教师发展中心,在教师和员工培训、课程开发、实践教学、技术成果转化等方面开展深度合作,推动教师立足行业企业,开展科学研究,服务企业技术升级和产品研发。完善教师定期到企业实践制度,推进职业院校、应用型本科高校专业课教师每年至少累计1个月以多种形式参与企业实践或实训基地实训。联合行业组织,遴选、建设教师企业实践基地和兼职教师资源库。

  九、深化突出“双师型”导向的教师考核评价改革

  建立职业院校、行业企业、培训评价组织多元参与的“双师型”教师评价考核体系。将师德师风、工匠精神、技术技能和教育教学实绩作为职称评聘的主要依据。落实教师职业行为准则,建立师德考核负面清单制度,严格执行师德考核一票否决。引入社会评价机制,建立教师个人信用记录和违反师德行为联合惩戒机制。深化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破除“唯文凭、唯论文、唯帽子、唯身份、唯奖项”的顽瘴痼疾。推动各地结合实际,制定“双师型”教师认定标准,将体现技能水平和专业教学能力的双师素质纳入教师考核评价体系。继续办好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教学能力比赛,将行动导向的模块化课程设置、项目式教学实施能力作为重要指标。试点开展专业课教师技术技能和教学能力分级考核,并作为教师聘期考核、岗位等级晋升考核、绩效分配考核的重要参考。完善考核评价的正确导向,强化考评结果运用和激励作用。

  十、落实权益保障和激励机制提升社会地位

  在职业院校教育教学、科学研究、社会服务等过程中,全面落实和依法保障教师的管理学生权、报酬待遇权、参与管理权、进修培训权。强化教师教育教学、继续教育、技术技能传承与创新等工作内容,制定职业教育教师减负政策,适当减少专任教师事务性工作。依法保障教师对学生实施教育、管理的权利。职业院校、应用型本科高校校企合作、技术服务、社会培训、自办企业等所得收入,可按一定比例作为绩效工资来源;教师依法取得的科技成果转化奖励收入不纳入绩效工资,不纳入单位工资总额基数。各地要结合职业院校承担扩招任务、职业培训的实际情况,核增绩效工资总量。教师外出参加培训的学时(学分)应核定工作量,作为绩效工资分配的参考因素。按规定保障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待遇。

  十一、加强党对教师队伍建设的全面领导

  充分发挥各级党组织的领导和把关定向作用,充分发挥教师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加强对教师党员的教育管理监督和组织宣传,充分发挥党员教师的先锋模范作用。实施教师党支部书记“双带头人”培育工程,配齐建强思想政治和党务工作队伍。着力提升教师思想政治素质,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坚持不懈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争做“四有”好老师,全心全意做学生锤炼品格、学习知识、创新思维、奉献祖国的引路人。健全德技并修、工学结合的育人机制,构建“思政课程”与“课程思政”大格局,全面推进“三全育人”,实现思想政治教育与技术技能培养融合统一。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挖掘师德典型、讲好师德故事,大力宣传职业教育中的“时代楷模”和“最美教师”,弘扬职业精神、工匠精神、劳模精神。

  十二、强化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保障措施

  加强组织领导,将教师队伍建设摆在重要议事日程,建立工作联动机制,推动解决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重大问题。深化“放管服”改革,提高职业院校和各类办学主体的积极性、主动性,引导广大教师积极参与,推动教师队伍建设与深化职业教育改革有机结合。将教师队伍建设作为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计划投入的支持重点,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进一步向教师队伍建设倾斜。鼓励各地结合实际,适时提高职业技术师范专业生均拨款标准,提升师范教育保障水平。加强督导评估,将职业教育教师队伍建设情况作为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和职业院校办学水平评估的重要内容。

 


 

教育部办公厅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

关于推进1+X证书制度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

 

教职成厅函〔2019〕1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发展改革委、财政局,有关单位:

  为贯彻《国务院关于印发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发〔2019〕4号),实施好《教育部等四部门印发〈关于在院校实施“学历证书+若干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制度试点方案〉的通知》(教职成〔2019〕6号),积极稳妥推进1+X证书制度试点工作,现就试点有关工作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一、健全协同推进机制

  (一)健全工作机构

  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切实把1+X证书制度试点工作作为深化职业教育改革、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拓展就业本领的重要抓手,加大统筹推进力度。在省级教研机构或区域牵头职业院校或专家组织等,建立试点工作指导协调机构,明确专人与各职业教育培训评价组织(简称培训评价组织)对接,对应协调不同证书的实施工作,指导本省(区、市)试点院校开展有关工作,协调解决有关困难问题,配合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整体推进本省(区、市)试点工作。试点院校建立由主要负责人牵头的工作机构,统筹推进本校试点工作,并明确具体工作联系人,对接本省(区、市)试点工作指导协调机构。

  (二)加强沟通对接

  培训评价组织要加强与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省级试点工作指导协调机构的联系,在有关省域内组织开展标准宣贯、师资培训、考核等试点相关工作,以及大范围涉及有关省域内院校参与的会议、活动时,应提前与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沟通并备案。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开展与试点有关的研讨会、师资培训等,应积极邀请有关培训评价组织参与,有关培训评价组织应主动配合参加。

  (三)实行工作动态定期报送制度

  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试点院校、培训评价组织要认真落实好试点工作动态定期报送制度,及时、准确报送工作进展,总结工作经验,汇聚典型案例,反映有关困难问题,提出政策建议等。通过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信息管理服务平台填报系统,对试点院校及参与学生规模进行动态管理。

  二、保障有序开展有关师资培训

  (一)依托有关师资项目做好1+X证书制度试点师资培训

  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将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有关师资培训纳入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项目,对接陆续发布的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和标准,结合2019年项目实施,统筹各方资源,及时调整培训计划、培训内容,积极开展1+X证书制度试点师资培训工作。从2020年起,发挥国家和地方教育行政部门师资培训项目的主渠道作用,将1+X证书制度试点师资培训纳入职业院校教师相关培训规划中。结合教师教学创新团队、“国家工匠之师”创新团队境外培训计划等项目,发挥引领作用,培育“种子”师资。培训评价组织要主动配合、优先保障国家和地方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1+X证书制度试点师资培训项目,积极参与培训方案设计和组织实施,根据各地实际需要委派授课专家,专家相关费用应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有关标准。

  (二)规范培训评价组织有关师资培训行为

  培训评价组织开展的1+X证书制度试点有关培训、研讨等,是国家和地方有关师资培训项目的有益补充。培训评价组织要坚持公益性原则,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依法依规制订有关培训方案及收费标准,并提前公示公告,接受各方监督,试点院校结合实际自愿参加。不得以任何理由强制教师参加收费性培训。面向院校的师资培训和考评员培训有关收费标准参考国家和地方关于教师培训的规定,结合实际合理确定,不得另立名目额外收取培训师、考评员考核认证等其他费用。有关培训应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主要依托职业院校开展,充分利用职业院校现有资源,动员社会力量支持,精打细算,节约开支。培训评价组织要做好规划和管理,加强培训团队建设,严格培训师资质审核,来自行业企业的专家比例不少于40%,切实保障培训质量。

  (三)鼓励教师积极承担证书培训任务

  地方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与当地有关部门的沟通协作,支持职业院校用好本校组织实施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培训的资源,参与职业技能提升行动,积极承担补贴性培训,扩大面向职工、就业重点群体和贫困劳动力的培训规模。培训评价组织在参与实施院校内1+X证书制度试点的同时,自主面向社会人员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评价。试点院校可将教师额外承担的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培训工作量,按一定比例折算成全日制学生培养工作量,纳入绩效工资分配因素范围;在内部绩效工资分配时向承担证书培训任务的一线教师倾斜。试点院校间可按证书类别组建培训联合体,互聘教师开展培训。

  (四)建设并及时提供高质量培训资源

  1+X证书制度试点是职业教育教学模式改革和评价模式改革的重要举措,面向学生开展的X证书培训,要与推进教师、教材、教法改革结合起来,由学校统筹用好有关资源和项目,结合教学组织实施。培训评价组织要整合优质资源,持续优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标准,按有关规定开发、完善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培训教材,教材应由具备资质的出版单位正式出版,征订工作通过正规渠道开展,保障学生培训用书。要及时提供并适时更新案例库、习题库等线上配套资源,广泛免费共享,满足试点院校工作需要,确需有偿提供的,应本着公益性原则,严格控制成本,不得额外增加学生负担。

  三、规范考核颁证

  (一)完善考核评价体系

  培训评价组织应建立模拟考核平台,发布考核方案,为院校学生参与考核提供支撑服务。培训评价组织提出对考核站点的有关条件要求并向社会公布,试点院校对照条件自主申报,培训评价组织与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充分沟通,结合区域实际,协商确定考核站点,并在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及有关平台备案。考核站点设置应综合考虑省内有关院校和专业布局,逐步覆盖更多试点院校,原则上有试点院校的地级市至少设置一个相关证书考核站点,为学生就近参加考核提供便利。

  各地要统筹利用各种类型的实训基地,支持考核站点建设。培训评价组织要加强自身管理,不得以培训、考核、授牌等任何名义直接或变相要求试点院校购置指定品牌的设备设施、软件系统、课程资源及相关服务。

  (二)加强证书考核成本核算

  培训评价组织要坚持公益性原则,对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考核成本进行核算。试点期间,教育部委托有关机构组织论证提出参与试点的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考核成本上限,并向社会公示。培训评价组织结合区域实际,与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试点院校具体协商确定考核费用标准。试点院校可统筹财政拨款、学费及其他事业收入等办学经费分担培训考核费用,保障试点学生至少参与一个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考核。要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规范使用相关经费。承担考核站点任务的试点院校,应统筹用好学校场地、设备、耗材、人员等资源,降低考核颁证费用。

  (三)做好证书信息公开服务和学习成果积累

  培训评价组织要对接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信息管理服务平台,及时发布有关信息。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信息在证书颁发后7个工作日内录入平台,提供查询、验证等服务。要对接职业教育国家学分银行,在有关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公布后的1个月内,提出所体现学习成果的学分记录建议方案,推进学习成果积累。

  四、完善财政支持方式

  各地要按照财政部、教育部有关要求,切实履行投入主体责任,加大地方财政投入,统筹用好中央奖补资金,积极筹措社会资源,积极支持开展1+X证书制度试点工作。各省级教育、财政部门要结合试点实际统筹安排省级有关职教专项经费向试点工作倾斜,健全考核机制,完善分配因素,及时将有关资金拨付至试点院校。

  各试点院校要及时与培训评价组织对接,根据证书考核需要调整完善学校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统筹好现有教学资源,在厉行节约的基础上合理安排财政资金、社会资源和自有资金,开展好1+X证书制度试点工作。要健全内部控制机制,不得截留挪用财政资金,确保资金使用规范有效。

  五、严格监督管理

  (一)健全制度约束

  参与试点工作的培训评价组织,应与教育部委托的有关机构签署协议,明确公益性、先进性、合规性、退出机制等方面约束条款和违约责任。

  (二)规范宣传引导

  培训评价组织发布的有关通知、公告、宣传口径,要规范行文,文责自负,确保内容真实,不做虚假宣传、夸大宣传,不擅自标注“教育部指导”“职成司指导”“指定”等字样。

  (三)建立健全监督机制

  国家层面针对每个试点证书在10个左右试点院校设立监测点,监督培训评价组织履行协议的情况,及时发现、分析和研究试点工作各环节有关问题,各地可参照执行。培训评价组织、试点院校积极开展绩效自评,接受省级有关部门及其委托的第三方开展的评价。教育部将通过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信息管理服务平台,及时关注并回应社会各方有关监督评价意见。

  (四)建立退出机制

  培训评价组织凡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经相关部门调查核实,教育部将取消参与试点资格,退出试点工作:考核工作组织实施不力,在考核过程中存在严重违反考核纪律、弄虚作假的;违反有关规定进行高收费或另立名目乱收费,不按要求及时整改的;借试点工作谋取不正当利益的,如向学校捆绑销售仪器设备、实训软件等;不按要求及时更新有关职业技能等级标准、教材、考核题库的;针对通过证书信息管理服务平台等渠道反映集中的其他问题,不按要求及时整改的;存在其他违纪违规情况的。

  试点院校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取消参与试点资格:推进试点工作不力、进展缓慢,连续三周不填报周报的;证书培训、考核等工作管理不严的;试点工作经费使用不规范的;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参加培训或考核的;存在其他违纪违规情况的。

  试点过程中,各地要及时总结经验,宣传典型案例,研究解决存在的困难问题,对有关政策措施提出调整优化建议。试点期后有关部门继续完善相关制度设计。

各地试点工作有关进展情况,请及时与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联系。联系人及电话:于进亮,010-66092162。

 

  教育部办公厅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

2019年11月9日

 


 

教育部办公厅等十四部门关于印发《职业院校全面开展职业培训促进就业创业行动计划》的通知

 

教职成厅〔2019〕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财政厅(局)、住房城乡建设厅(委)、农业农村(农牧)厅(局、委)、退役军人事务厅(局)、国资委、扶贫办、总工会、团委、妇联、残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委、财务局、住房城乡建设局、农业农村局、退役军人事务局、国资委、扶贫办、工会、团委、妇联、残联,行业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方案(2019—2021年)的通知》要求,教育部等十四部门研究制定了《职业院校全面开展职业培训促进就业创业行动计划》。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加强协同配合,认真贯彻执行。

教育部办公厅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退役军人部办公厅 国务院国资委办公厅

  国务院扶贫办综合司 全国总工会办公厅 共青团中央办公厅

  全国妇联办公厅 中国残联办公厅

  2019年10月16日

 

职业院校全面开展职业培训促进就业创业行动计划

 

实施学历教育与培训并举是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下同)的法定职责。职业院校面向全体劳动者广泛开展职业培训,既有利于支持和促进就业创业,也有利于学校提升人才培养质量和办学能力,是深化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的重要内容。当前,职业院校开展学历教育和培训“一条腿长一条腿短”的现象普遍存在,面向社会开展培训还存在学校和教师的主动性不高、课程及资源不足、针对性和适用性不够、教师实践教学能力不强等问题,仍然是职业教育发展的薄弱环节。为深入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落实《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方案(2019—2021年)的通知》要求,推动职业院校全面开展职业培训,提高劳动者素质和职业技能水平,提升职业教育服务发展、促进就业创业能力,特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充分发挥职业教育资源优势,以健全政行企校多方协同的培训机制为突破口,增强院校和教师主动性,调动参训人员积极性,面向全体劳动者特别是重点人群及技术技能人才紧缺领域开展大规模、高质量的职业培训,加快形成学历教育与培训并举并重的办学格局,为实现更高质量和更充分就业提供有力支持。

  (二)基本原则。坚持注重实效,促进就业。围绕服务稳定和扩大就业,紧贴区域、行业企业和个人发展的实际需求,保障培训的针对性和实用性。坚持扩大规模,提升质量。支持职业院校敞开校门,面向社会广泛开展培训,推动学历教育与培训相互融合、相互促进。坚持统筹资源,协同推进。加强部门之间统筹协同、产教之间融合联动,形成共同推进职业培训工作合力。坚持完善机制,激发动力。健全培训激励和保障制度,创造更加规范和更有吸引力的培训环境。

  (三)行动目标。到2022年,职业院校面向社会广泛开展职业培训,培训理念更加先进,培训层次更加完善,培训课程资源更加丰富,培训类型与形式更加多样;政府引导、行业参与、校企合作的多方协同培训机制基本建立,培训能力和服务就业创业能力显著增强;职业院校成为开展职业培训的重要阵地,学历教育与培训并举并重的职业教育办学格局基本形成。具体目标:

  1.职业院校年承担补贴性培训达到较大规模;开展各类职业培训年均达到5000万人次以上。

  2.重点培育一批校企深度合作共建的高水平实训基地、创业孵化器和企业大学。

  3.建设一大批面向重点人群、学习内容和形式灵活多样的培训资源库,开发遴选一大批重点领域的典型培训项目,培养一大批能够同时承担学历教育和培训任务的教师,适应“双岗”需要的教师占专业课教师总数60%。

  二、行动措施

  (一)广泛开展企业职工技能培训。推动职业院校联合行业企业面向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工业互联网、建筑新技术应用、智能建筑、智慧城市等领域,大力开展新技术技能培训。通过开展现代学徒制、职业技能竞赛、在线学习等方式,促进企业职工岗位技术技能水平提升。鼓励职业院校联合行业组织、大型企业组建职工培训集团,发挥各方资源优势,共同开展补贴性培训、中小微企业职工培训和市场化社会培训。支持职业院校与企业合作共建企业大学、职工培训中心、继续教育基地。结合学校专业优势,以岗位技术规范为标准,以技术和知识更新调整为重点,加大对困难企业职工转岗转业培训力度。支持职业院校服务中国企业“走出去”,积极开展涉外培训。

  (二)积极开展面向重点人群的就业创业培训。鼓励职业院校积极开发面向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农民工、去产能分流职工、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残疾人等重点人群的就业创业培训项目。支持职业院校承担春潮行动、雨露计划、求学圆梦计划等政府组织的和工青妇等群团组织开展的培训任务。支持职业院校与行业企业合作开设大学生、退役军人就业技能训练班,开展先进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现代服务业及人才紧缺领域的技术技能培训。加强适应残疾人特点的民间工艺、医疗按摩等领域培训。鼓励涉农职业院校送培训下乡,把技术技能送到田间地头和养殖农牧场,深入开展技能扶贫,服务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大力培育高素质农民和农村实用人才。支持职业院校开发具有专业特色的创业课程,建设创业孵化器,对自谋职业和具有创业意向的参训人员进行创业意识、创业知识、创业能力等方面的培训。

  (三)大力开展失业人员再就业培训。支持职业院校对接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及工青妇等群团组织,面向长期失业青年、农村留守妇女、大龄失业人员等,开发周期短、需求大、易就业的培训项目。职业院校要大力开展家政、养老、护工、育婴、电商、快递、手工等领域初级技能培训,使失业人员掌握一技之长。支持职业院校承担巾帼家政服务培训任务。要突出帮、教、扶等特点,积极联系合作企业,择优推荐工作,提供培训就业一体化服务,努力实现培训即招工、培训即就业。

  (四)做好职业指导和就业服务。职业院校要引导参训人员增强市场就业意识,帮助其树立正确的职业观、择业观和创业观。加强就业有关法律法规、职业道德、职业素养、求职技巧等方面的教育。对农村和边远地区、少数民族地区的大龄参训人员,要增加普通话、常用现代化设施(工具、软件)运用等基本技能方面的培训。职业院校要密切与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行业企业的合作,共同开展招聘会、就业创业指导、政策宣传等多样化就业服务,为参训人员提供有效的就业信息。

  (五)推进培训资源建设和模式改革。职业院校要深入开展培训需求调研,提升培训项目设计开发能力,增强培训项目设计的针对性。积极会同行业企业建设一批培训资源开发中心,面向重点人群、新技术、新领域等开发一批重点培训项目,共同研究制订培训方案、培训标准、课程标准等,开发分级分类的培训课程资源包。积极开发微课、慕课、VR(虚拟现实技术)等数字化培训资源,完善专业教学资源库,进一步扩大优质资源覆盖面。要加强大数据技术的应用,多渠道整合培训资源,鼓励共建共享。突出“短平快”等特点,探索推行“互联网+培训”模式,通过智慧课堂、移动APP(应用程序)、线上线下相结合等,开展碎片化、灵活性、实时性培训。鼓励职业院校通过“企业学区”“移动教室”“大篷车”“小马扎”等方式,把培训送到车间和群众家门口。

  (六)加强培训师资队伍建设。落实好职业院校教师定期到企业实践制度,鼓励教师参与企业培训、技术研发等活动,提升实践教学能力。充分利用学校实习实训基地、产教融合型企业等,对专业教师进行针对性培训,培养一大批适应“双岗”需要的教师,使教师能驾驭学校、企业“两个讲台”。健全职业院校自主聘任企业兼职教师制度。鼓励职业院校聘请劳动模范、能工巧匠、企业技术人才、高技能人才等担任兼职教师,承担培训任务。完善教师工作绩效考核办法,将培训服务课时量和培训成效等作为教师工作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

  (七)支持多方合作共建培训实训基地。支持职业院校在现有实训基地基础上,建设一批标准化培训实训基地。产教融合型企业要加大对培训实训基地建设支持力度,并积极承担各类培训项目。按照培训项目与产业需求对接、培训内容与职业标准(评价规范)对接、培训过程与生产过程对接的要求,支持校企合作建设一批集实践教学、社会培训、真实生产和技术服务于一体的高水平就业创业实训基地。各地教育行政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推动当地公共实训基地面向职业院校和城乡各类劳动者提供技能训练、技能鉴定、创业孵化、师资培训等服务。

  (八)完善职业院校开展培训的激励政策。支持职业院校开展补贴性培训。推动职业院校培训量计算标准化、规范化,可按一定比例折算成全日制学生培养工作量,与绩效工资总量增长挂钩。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部门要充分考虑职业院校承担培训任务情况,合理核定绩效工资总量和水平。对承担任务较重的职业院校,在原总量基础上及时核增所需绩效工资总量。指导职业院校按规定的程序和办法搞活内部分配,在内部分配时向承担培训任务的一线教师倾斜。允许职业院校将一定比例的培训收入纳入学校公用经费。鼓励支持职业院校按同类专业(群)组建培训联合体,互聘教师开展培训。

  (九)健全参训人员的支持鼓励政策。全面落实职业培训补贴、生活费补贴政策,确保符合条件的参训人员应享尽享。加快推进“学历证书+若干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简称1+X证书)制度试点工作,鼓励参训人员获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依托职业教育国家“学分银行”试点,对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等所体现的培训成果进行登记和储存,计入个人学习账号,为学习成果认定、积累与转换奠定基础。鼓励符合条件的参训人员接受学历教育,培训成果按规定兑换学分,免修相应课程。职业院校要实施精准培训,切实提高参训人员的就业创业能力,帮助其用好就业创业支持政策。

  (十)建立培训评价与考核机制。以参训人员的技术技能水平、就业创业能力和质量等为核心,建立培训绩效考核体系。将面向社会开展培训情况作为职业院校办学能力考核评价的重要指标和职业教育项目安排的重要依据。各地要结合实际对落实本行动计划积极主动、面向社会开展培训成效明显的职业院校,在安排职业教育财政补助及有关基础设施建设资金、遴选相关试点项目方面,给予倾斜支持。完善职业院校培训工作标准体系和管理制度,对职业院校开展培训工作进行评估和督导,落实督导报告、公报、约谈、限期整改、奖惩等制度。

  三、行动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财政、住房城乡建设、农业农村、退役军人、国资委、扶贫、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等部门要加强沟通协作,积极支持职业院校承担本部门(行业)及相关领域的培训项目,共同帮助职业院校协调解决开展培训工作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职业院校要高度重视培训工作,切实将职业培训摆在与学历教育同等重要的地位。职业院校要把开展培训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成立专门负责培训的机构,配备专人负责。开展1+X证书制度试点的院校要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主动承担有关培训任务。

  (二)强化实施管理。各地要根据本行动计划内容,结合实际制定好落实方案、年度计划,逐级分解任务、明确目标、落实责任,确定时间表和任务书。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本地区职业院校开展培训工作的日常指导、检查与跟踪。各行业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要推动行业部门、行业组织引导和督促相关企业参与行动计划的实施。建立行动计划进展情况上报制度,各地要分行业领域、分培训对象做好培训数据整理汇总工作,定期将本地区职业院校开展培训工作进展情况报送教育部。教育部将汇总整理各地落实方案和年度计划、进展情况,组织编制职业院校开展职业培训情况年度报告,定期向社会发布,同时做好监督管理、检查指导工作。

  (三)注重宣传引导。各地和各职业院校要加大对培训工作的宣传力度,通过职业教育活动周、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等,面向城乡各类劳动者加大对培训有关政策、项目的宣传力度,帮助企业、劳动者了解熟悉政策,用足用好政策。要积极运用各种媒体,广泛宣传介绍职业院校开展的各类培训项目,特别要加强对重点人群的宣传。要扎实做好职业院校开展职业培训的经验和典型的总结推广工作。

 


 

教育部等五部门关于完善安全事故处理机制维护学校教育教学秩序的意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厅(局)、司法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生产建设兵团分院、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民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

  为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完善学校安全事故预防与处理机制,形成依法依规、客观公正、多元参与、部门协作的工作格局,为学校(含幼儿园)办学安全托底,解决学校后顾之忧,维护老师和学校应有的尊严,保护学生生命安全,根据教育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刑法等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建设的意见》等有关规定,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健全学校安全事故预防与处置机制

  1.着重加强学校安全事故预防。各级教育部门要依法加强对学校安全工作的督导、检查,会同、配合有关部门加强对学校校舍、场地、消防、食品安全和传染病防控等事项的监管,指导学校完善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完善学校安全管理vwin德赢体育 和责任体系,健全问责机制。各级各类学校要树立预防为先的理念,落实安全标准,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完善安全风险排查和防范机制,压实安全责任,加强学生的安全教育、法治教育、生命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建立并严格执行学校教职工聘用资质检查制度,从源头上预防和消除安全风险,杜绝责任事故。健全学校安全隐患投诉机制,对学生、家长和相关方面就学校安全存在问题的投诉、提出的意见建议,及时办理回复。

  2.规范学校安全事故处置程序。各级教育部门要指导、监督学校健全安全事故处置机制,制定处置预案、明确牵头部门、规范处置程序,完善报告制度,提高工作规范化、科学化、专业化水平。安全事故发生后,学校应当立即启动预案,及时开展救助。发生重大事故,要建立由学校主要负责人牵头的处置机制,必要时由当地人民政府或者学校主管部门、其他相关部门牵头处理。学校应当建立便捷的沟通渠道,及时通知受伤害者监护人或者近亲属,告知事故纠纷处理的途径、程序和相关规定,主动协调,积极引导以法治方式处置纠纷。学校要关心受伤害者,保障受伤害者及其监护人、近亲属的知情权和依法合理表达诉求的权利。

  3.健全学校安全事故处理的法律服务机制。司法行政机关应当组织法律援助机构依法为符合条件的学校安全事故受伤害者提供法律援助,指导律师事务所、公证机构等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指导律师做好代理服务工作,引导当事人依法、理性表达意见,合理提出诉求。有条件的地方可以设立学生权益法律保护中心,以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聘请法律专业服务机构或人员,为学生提供法律服务。纠纷处理过程中,需要鉴定以明确责任的,由双方共同委托或者经当事人申请,由主持调解的机构、组织委托司法鉴定机构进行鉴定。

  4.形成多元化的学校安全事故损害赔偿机制。学校或者学校举办者应按规定投保校方责任险,有条件的可以购买校方无过失责任险和食品安全、校外实习、体育运动伤害等领域的责任保险。要通过财政补贴、家长分担等多种渠道筹措经费,推动设立学校安全综合险,加大保障力度。要增强师生和家长的保险意识,引导家长为学生购买人身保险,有条件的地方可以予以补贴。学校可以引导、利用社会捐赠资金等设置安全风险基金或者学生救助基金,健全救助机制。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建立学校安全赔偿准备基金,或者开展互助计划,健全学校安全事故赔偿机制。

  二、依法处理学校安全事故纠纷

  5.健全学校安全事故纠纷协商机制。学校安全事故责任明确、各方无重大分歧或异议的,可以协商解决。协商解决纠纷应当坚持自愿、合法、平等的原则,尊重客观事实、注重人文关怀,文明、理性表达意见和诉求。学校应当指定、委托协商代表,或者由法治副校长、学校法律顾问等专业人员主持或参与协商。协商一般应在配置录音、录像、安保等条件的场所进行。受伤害者亲属人数较多的,应当推举代表进行协商,代表人数一般不超过5人并相对固定。双方经协商达成一致的,应当签署书面协议。推动学校建立专业化的安全事故处理委员会,统筹学校安全事故预防与处置。

  6.建立学校安全事故纠纷调解制度。教育部门应当会同司法行政机关推进学校安全事故纠纷调解组织建设,聘任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法治副校长、教育和法律工作者等具备相应专业知识或能力的人员参与调解。建立由教育、法律、医疗、保险、心理、社会工作等方面专业人员组成的专家咨询库,为调解工作提供支持和服务。市县两级行政区域内可根据需要设立学校安全事故人民调解委员会,对学校难于自行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安全事故纠纷实现能调尽调。司法行政机关应当会同教育部门、人民法院加强对学校安全事故人民调解委员会的指导,帮助完善受理、调解、回访、反馈等各项工作制度,加强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和业务培训,确保调解依法、规范、公正、有效进行。地方教育部门根据需要可以直接组织行政调解。区域内的高等学校可以加强合作,联合建立事故纠纷调处机制。

  7.依法裁判学校安全事故侵权责任。人民法院对起诉的学校安全事故侵权赔偿案件应当及时立案受理,积极开展诉讼调解,对调解不成的,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参照《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等规章,明确划分责任,及时依法判决;对学校已经依法履行教育、管理职责,行为无过错的,应当依法裁判学校不承担责任。诉讼调解、裁判过程中,要切实保护双方权利,杜绝片面加重学校赔偿责任的情形。最高人民法院通过发布指导性案例等方式,加强审判指导。人民法院在诉讼过程中应当加强法律宣传教育,并做好判后释疑工作。

  8.杜绝不顾法律原则的“花钱买平安”。学校安全事故纠纷处理过程中,要坚守法律底线,根据事故客观事实和法律法规规定,明确各方责任。责任认定前,学校不得赔钱息事。经认定,学校确有责任的,要积极主动、按标准依法确定赔偿金额,给予损害赔偿,不得推诿塞责、拖延不办。学校负责人或者直接管理者有责任的,学校主管部门应当依法依规及时处理、严肃问责。学校无责任的,要澄清事实、及时说明。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非法干涉纠纷处理。坚决避免超越法定责任边界,片面加重学校负担、“花钱买平安”,坚决杜绝“大闹大赔”“小闹小赔”。原则上,公办中小学、幼儿园人身伤害事故纠纷涉及赔偿金额请求较大的,应当积极引导当事人通过人民调解等方式解决。各地可以根据实际,规定公办中小学校、幼儿园协商赔偿的限额。

  三、及时处置、依法打击“校闹”行为

  9.及时制止“校闹”行为。学校安全事故处置过程中,如发生家属及其他校外人员实施围堵学校、在校园内非法聚集、聚众闹事等扰乱学校教育教学和管理秩序,侵犯学校和师生合法权益等“校闹”行为的,学校应当立即向所在地公安机关报案,提供当事方人数、具体行为、有无人员受伤等现场情况,并保护好现场,配合公安机关做好调查取证等工作。公安机关到达前,学校保卫部门可依法采取必要的措施,阻止相关人员进入教育教学区域,防止其干扰教育教学活动。公安机关接到报案后应当立即组织警力赶赴现场,维持现场秩序,控制事态,协助有关部门进行疏导劝阻,防止事态扩大。对现场发生的违法犯罪行为,要坚决果断制止,对涉嫌违法犯罪人员依法查处。

  10.依法惩处“校闹”人员。实施下列“校闹”行为,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公安机关应当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予以处罚:(1)殴打他人、故意伤害他人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2)侵占、毁损学校房屋、设施设备的;(3)在学校设置障碍、贴报喷字、拉挂横幅、燃放鞭炮、播放哀乐、摆放花圈、泼洒污物、断水断电、堵塞大门、围堵办公场所和道路的;(4)在学校等公共场所停放尸体的;(5)以不准离开工作场所等方式非法限制学校教职工、学生人身自由的;(6)跟踪、纠缠学校相关负责人,侮辱、恐吓教职工、学生的;(7)携带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管制器具进入学校的;(8)其他扰乱学校教育教学秩序或侵害他人人身财产权益的行为。“校闹”行为造成学校、教职工、学生财产损失或人身伤害,被侵权人依法追究“校闹”人员侵权责任的,应当予以支持。同时,可以通过联合惩戒机制,对实施“校闹”、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的人员实施惩戒。

  11.严厉打击涉及“校闹”的犯罪行为。实施“校闹”行为涉嫌构成寻衅滋事罪、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故意毁坏财物罪、非法拘禁罪、故意伤害罪和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交通秩序罪等,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公安机关要依法及时立案侦查,全面客观地收集、调取证据,确保侦查质量。人民检察院应当及时依法批捕、起诉。人民法院应当加快审理进度,在全面查明案件事实的基础上依法准确定罪量刑。对故意扩大事态,教唆他人实施针对学校和教职工、学生的违法犯罪行为,或者以受他人委托处理纠纷为名实施敲诈勒索、寻衅滋事等行为的,依法从严惩处。

  师生、家长或者校外人员因其他原因在校内非法聚集、游行或者实施其他影响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行为的,参照上述规定予以处置。

  四、建立多部门协调配合工作机制

  12.加强学校及周边安全风险防控。各地要加强校园周边综合治理,在城镇幼儿园、中小学周边全面实行学生安全区域制度。教育部门应当会同公安机关指导学校建立健全突发事件预警应对机制和警校联动联防联控机制,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现场处置能力。公安机关要加强校园及周边警务室建设,加强校园周边巡逻防控,及时受理报警求助。

  13.有效应对涉及学校安全事故纠纷的舆情。学校要做好安全事故的信息发布工作,按照规定主动、适时公布或者通报事故信息;在处置预案中明确接待媒体、应对舆情的部门和人员,增强舆情应对的意识和能力。对恶意炒作、报道严重失实的,学校要及时发声、澄清事实。对有较大影响的安全事故事件,属地教育部门应在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会同相关部门做好舆情引导工作。对于虚假报道引起社会不良影响的,学校应当向有关部门反映或提起诉讼,追究其侵权责任。

  14.营造依法解决学校安全事故纠纷的社会氛围。推动学校安全法律制度建设,鼓励各地制定或修改、完善学校安全方面的地方性法规。司法行政机关要协调指导有关部门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增强社会公众的法治意识,培养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社会氛围,推动形成依法理性解决学校安全事故纠纷的共识。要通过家长学校、家长委员会等多种方式拓宽学生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参与学校管理和监督的渠道,加强对学生父母或其他监护人的法治宣传,形成和谐家校关系。学校要切实树立依法治校、依法办学理念,通过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矛盾纠纷,不得为防止发生安全事故而限制或取消正常的课间活动、体育活动和其他社会实践活动。

  15.建立学校安全工作部门协调机制。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深刻认识保障学校安全的重要意义,加强组织领导与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地方教育部门应当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建立联席会议等工作制度,定期互通信息,及时研究解决问题,共同维护学校安全,切实为学校办学安全托底,解除学校后顾之忧,保障学校安心办学、静心育人。

各地可以结合实际,制定贯彻实施本意见的具体办法。

 

教育部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公安部  司法部

2019年6月25日


 

 

教育部关于加强新时代教育科学研究工作的意见

 

教政法〔2019〕1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各计划单列市教育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部属各高等学校、部省合建各高等学校,部内各司局、各直属单位:

教育科学研究是教育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对教育改革发展具有重要的支撑、驱动和引领作用。改革开放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教育科研工作取得长足发展和显著成就,学科体系日益完善,研究水平不断提升,服务能力明显增强,为推进教育改革发展发挥了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进入新时代,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建设教育强国,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迫切需要教育科研更好地探索规律、破解难题、引领创新。为进一步加强新时代教育科研工作,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改革创新,推动建设具有中国特色、世界水平的教育科学理论体系,不断提升教育科研质量和服务水平,为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建设教育强国、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提供有力的智力支持和知识贡献。

  (二)基本原则

  ——坚持正确方向。坚持党对教育科研工作的全面领导,坚持马克思主义指导地位,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牢牢把握意识形态的领导权和主导权。

  ——服务实践需求。立足中国大地,面向基层一线,坚持问题导向,突出教育科研的实践性,以重大教育战略问题和教育教学实践问题为主攻方向,支撑引领教育改革发展。

  ——激发创新活力。深化科研组织形式和运行机制改革,推进研究范式、方法创新,推动跨学科交叉融合,完善教育科研考核和人才评价制度,充分调动教育科研工作者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

  ——弘扬优良学风。坚持实事求是、理论联系实际,发扬科学家精神,推动形成求真务实、守正创新、严谨治学、担当作为的优良学风,营造风清气正、民主和谐、互学互鉴、积极向上的学术生态。

  (三)发展目标

  按照国家教育现代化总体部署,构建更加健全的中国特色教育科研体系,力争用5年左右的时间,重点打造一批新型教育智库和高水平教育教学研究机构,建设一支高素质创新型科研队伍,催生一批优秀教育科研成果。教育科研体制机制更加完善,科研机构和科研人员更有活力,组织形式和研究方法更加科学,科研成果评价更加合理,原创研究能力显著增强,社会贡献度大幅提升,推进建设教育科研强国。

  二、提高教育科研工作质量和服务水平

  (四)丰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理论体系

  把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作为思想武器,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系统开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党的教育方针以及中国共产党领导教育工作的基本经验等研究。聚焦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深化教育基本理论研究,弘扬中国优秀教育文化传统,探究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道路、理论、制度发展的历史根脉、丰富内涵和精神实质,筑牢社会主义教育强国建设的理论基石,构建中国特色教育科学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教材体系,增强中国教育自信。

  (五)全面提高服务决策能力

  瞄准国家重大战略和区域发展需求,把握国际教育竞争、人口结构变化、科技创新、社会变革等大形势大趋势,强化预研预判,加强基础性、前瞻性、针对性、储备性教育政策研究,创新决策咨询服务方式,发挥大数据分析、决策模拟等在政策研制中的作用,注重监测评估中的成效追踪与问题预警,切实提高教育决策科学化水平,不断增强教育服务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能力。注重教育立法研究,推动教育法治建设。

  (六)推动解决教育实践问题

  围绕中央关心、社会关注、人民关切的教育热点难点问题开展深入研究,推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新突破。加强调查研究,深入教育实践一线,掌握第一手资料,寻求破解教育难题的有效策略和办法。充分发挥地方和学校在教育科研中的实践主体作用,鼓励结合实际开展教育改革实验。鼓励支持中小学教师增强科研意识,积极参与教育教学研究活动,不断深化对教育教学改革的规律性认识,探索适应新时代要求的教书育人有效方式和途径,推进素质教育发展。深入开展服务全民的终身学习体系和学习型社会建设研究。

  (七)充分发挥专业引领作用

  积极开展重大教育政策阐释解读,主动释疑解惑,扩大政策知晓度,推动政策落地落实。积极搭建平台,壮大教育科学普及专家队伍,传播先进教育理念,普及教育科学知识,提升全民教育素养,指导做好家庭教育和社会教育。密切关注教育热点问题,准确研判社会舆情,引导人民群众合理预期,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教育改革发展的良好氛围。

  (八)着力提升国际影响力

  加强中外教育科研交流和国际比较研究,吸收世界先进教育教学研究成果,拓展与国外教育科研机构的合作研究,注重加强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地区交流合作。加大对优秀专家学者、青年后备人才开展国际学术交流的支持力度,办好国外教育调研专项访问学者项目,支持创办外文教育期刊,支持教育类优秀教材外译工作。积极打造一批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学术交流平台,加强国别和区域研究基地建设,扩大我国在国际教育研究组织和合作项目中的参与度,积极参与全球教育治理,推动中国教育成功经验的传播分享。

  (九)加强科研成果转化

  增强科研成果转化意识,引导鼓励开展政策咨询类、舆论引导类、实践应用类研究,推动教育科研成果转化为教案、决策、制度和舆论。建立健全优秀教育科研成果发布制度和转化机制,激发地方政府、科研机构、学校、企业转化和应用科研成果的积极性,拓宽成果转化渠道,创新转化形式,推动教育科研成果及时有效转化。重视知识产权的保护,深化权益分配制度改革,加大科研成果转化的奖励激励。

  三、推进教育科研体制机制创新

  (十)健全教育科研机构体系

  构建全面覆盖、立体贯通、分工明确、优势互补的教育科研机构体系。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负责全国教育科研工作的统筹规划和管理指导,各省(区、市)教育科学规划领导机构统筹行政区域内教育科研工作,加强规划管理。各级教育科研专门机构要重点加强教育理论研究、政策研究和实践研究,提高服务决策能力和指导实践水平。高等学校要重点加强基础理论研究、决策服务研究,优化教育学及其相关学科规划建设和人才培养;中小学要积极开展教育教学实践研究,改进教学方法,提高教育质量。教育学术团体要突出特色,发挥平台优势,组织开展专业研究,推进群众性教育科研工作,普及先进教育理念和教育科学知识。鼓励支持和规范引导社会教育研究机构以多种形式开展教育科研工作。

  (十一)完善协同创新机制

  树立全国教育科研系统一盘棋思想。重视加强不同类型、不同层级、不同属性科研机构之间的协同创新,构建上下联动、横纵贯通、内外合作的协同创新体系,全面提升教育科研战线协同攻关能力。积极搭建全国教育数据信息平台,建立全国教育数据公开共享机制;搭建全国教育调研平台,聚焦教育重大决策部署实施情况和重大现实问题,协同开展全面深入的调查研究;搭建国外教育信息综合平台,充分发挥驻外使领馆教育处(组)职能作用,密切了解跟踪国外教育改革发展动态;完善全国教育科学规划管理平台,统筹管理和使用各级各类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成果。发挥不同类型教育科研机构的特色优势,加强与政府、企业、学校以及其他社会组织的科研合作。

  (十二)提升治理水平

  适应机构改革和教育改革发展需求,稳步推进教育科研组织形态创新,提高教育科研水平和效益。各级各类教育科研机构要围绕科研主责、遵循科研规律科学合理设置内部机构,明确机构和岗位职责。加强制度建设,强化主体责任,建立目标明确、权责清晰、管理有序、评价科学的治理体系。落实国家关于加强和改进科研管理、激发科研活力的政策举措,深化“放管服”改革,扩大科研人员在项目选题、资金使用和成果转化等方面的自主权,充分释放创新活力。坚持“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鼓励不同学术观点交流碰撞,支持青年科研人员积极与学术权威平等对话。规范论坛、研讨会管理,更加注重会议实效。树立正确的科研价值导向,有效防范教育科研战线“四风”问题。把科研诚信要求融入科研管理全过程,对严重违背科研诚信要求、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人员记入“黑名单”。

  (十三)创新科研范式和方法

  适应教育改革发展和学科建设需要,坚持吸收借鉴和创新相结合,综合运用各种研究方法,创新教育科研范式,不断提升教育科研质量。加强理论研究,坚持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和方法,注重学理逻辑和理论思辨,探索教育本质和规律。加强实证研究,坚持以事实和证据为依据,对重大问题持续跟踪,注重长期性、系统性研究。加强比较研究,深入挖掘中国优秀教育传统和经验,注重借鉴国外教育研究范式、方法,积极吸纳国际教育研究的前沿进展和优秀成果。加强跨学科研究,促进教育科学和自然科学交叉融合,充分运用认知科学、脑科学、生命科学等领域最新成果和研究方法,综合运用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开展教育研究,深入探讨人工智能快速发展条件下教育发展创新的思路和举措,不断拓展教育科研的广度和深度。

  (十四)改革教育科研评价

  根据理论研究、应用研究、决策咨询等不同研究类型,科学设置分类评价标准,努力破除“唯论文、唯职称、唯学历、唯奖项”等顽瘴痼疾,构建以创新质量和实际贡献为导向的教育科研评价体系。创新教育科研人员晋升机制,拓宽各类岗位人员发展渠道。完善教育科研机构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制度,适当提高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比例,营造有利于学术创新和青年科研人员成长的宽松环境。

  四、建设高素质创新型科研队伍

  (十五)高度重视教育科研队伍建设

  教育科研队伍是教育科学研究的第一资源。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把教育科研队伍建设作为基础工作来抓。要尊重信任、关心支持教育科研人员,搭建教育科研人才成长平台,完善人才成长机制。加大对科研人员的薪酬激励,适当提高科研项目间接经费比例,间接经费使用向创新绩效突出的团队和个人倾斜。支持地方因地制宜创新高层次人才选聘和薪酬分配办法,加大高层次人才吸引力度,积极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加强梯队建设,支持青年科研人员开展原创性、探索性研究,鼓励共建跨学科、跨领域的科研创新团队。完善教育科研成果表彰奖励制度,加大奖励力度,对长期潜心教育科研(教研)的团队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

  (十六)切实增强教育科研人员的使命担当

  教育科研工作者要切实增强做好新时代教育科研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要信念坚定,学深悟透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善于运用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指导教育科研工作。要学识广博,努力掌握全面系统的教育学科等人文社会科学知识,积极拓展自然科学等跨学科理论支撑,富有全球视野和历史眼光,具备多视角、多领域、多层次研究问题、破解难题的能力。要敢于创新,主动学习新知识,善于运用新技术新方法开展研究,创新教育理论。要求真笃行,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热爱教育、崇尚真理,脚踏实地、潜心研究,遵循科研规律,加强学术自律,力戒浮夸浮躁、投机取巧,杜绝“圈子”文化,自觉防范各种学术不端行为。

  (十七)促进教育科研人员专业发展

  完善人才培养制度,加强高等学校教育学相关学科建设,重视培养教育科研后备力量,鼓励有条件的教育科研机构与高等学校联合培养研究生。健全教育科研人员专业培训制度,培训经费列入教育行政部门年度预算,确保5年一周期不少于360学时的全员培训。完善管理制度,灵活运用编制配额,建立持久良性的“旋转门”机制,促进优秀科研人员到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等机构任职,聘请有实践经验和科研能力的行政领导、学校校长(教师)、企业高层次人才等到教育科研机构担任专职或兼职研究员。探索建立学术休假和学术进修制度。

  五、提高教育科研工作保障水平

  (十八)加强党对教育科研工作的全面领导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和推动教育科研工作,把教育科研工作纳入教育事业发展整体部署和总体规划。合理配备教育科研工作力量,不得挤占挪用科研机构人员编制。进一步完善教育科研机构的领导体制和党建工作机制。加强教育科研机构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实现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全覆盖。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将党的建设与业务工作紧密融合,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不断提升党建工作科学化水平。

  (十九)加大教育科研经费支持力度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大投入力度,设立专项经费,完善资助体系,保障预算内教育科研经费稳步增长。探索建立多元化、多渠道、多层次的投入体系,健全竞争性经费和稳定支持经费相协调的投入机制,鼓励社会资金通过捐赠、设立专项基金等方式支持教育科研工作。优化科研经费管理,提高使用效益,对骨干团队和优秀青年科研人员给予重点支持。扩大科研项目经费管理使用自主权,简化项目预算编制要求,直接费用中除设备费外,其他科目费用调剂权全部下放给项目承担单位。

  (二十)加强对教育科研工作的政策保障

  完善教育决策意见征集和专家咨询制度,重大教育规划和教育政策研究制订要进行科学论证,宣传发布要组织专家解读,贯彻落实要组织专业评估。探索建立政府购买教育咨询服务制度。支持教育科研机构开展实地调研和改革试点。加大信息共享力度,为教育科研提供适用、及时、有效的数据信息。大力支持教育科研机构对外交流合作,支持开展国外教育培训,规范外事活动管理,适当简化中外专家交流、举办或参加国际会议等方面的审批手续。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学校和教育科研机构要结合实际认真组织落实。

教育部

2019年10月24日

 


 

教育部关于印发《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奖励办法》的通知

 

教技〔2019〕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部属各高等学校、部省合建各高等学校: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大力实施科教兴国战略、人才强国战略和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促进高等学校科技创新,支撑高质量人才培养,我部对2015年2月印发的《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奖励办法》进行了修订。

  现将修订后的《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教育部

2019年11月7日

 

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奖励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鼓励高等学校教师和科技工作者围绕国家战略需求、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与世界科技前沿开展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推动高等学校创新人才培养,根据《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结合高等学校实际情况,教育部设立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 

  第二条  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奖励在开展科技创新、成果转化并在创新人才培养中作出突出贡献的高等学校教师、科技工作者和相关单位。

  第三条  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设立下列奖项:

  (一)自然科学奖;

  (二)技术发明奖;

  (三)科学技术进步奖;

  (四)青年科学奖。

  第四条  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评审工作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实行科学的评审制度,不受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的非法干涉。

  第五条  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实行提名制,每年提名、评审一次。

  第六条  教育部设立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工作办公室(以下简称奖励工作办公室),负责奖励管理、评审组织等工作。奖励工作办公室设在教育部科学技术司。

  第七条  奖励工作办公室根据每年提名项目的学科分布等具体情况,聘请相关学科领域学术造诣高、学风端正的专家组成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审委员会)。

  评审委员会主要职责:

  (一)对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候选项目和候选人进行评审,提出一等奖、二等奖候选项目和青年科学奖候选人建议;

  (二)根据一等奖候选项目成果水平,提出特等奖候选项目建议;

  (三)对评审工作中出现的有关问题进行处理。

  第八条 教育部设立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奖励委员会(以下简称奖励委员会),委员由相关领域、行业及部门专家担任。奖励委员会委员实行任期聘任制,每届20—30人,任期3年,任期届满进行换届,每次换届人数不低于总人数的1/3,原则上不得连任3届以上。

  奖励委员会主要职责:

  (一)审定评审委员会提出的特等奖候选项目和青年科学奖候选人建议;

  (二)审定评审委员会提出的一等奖、二等奖候选项目建议;

  (三)对奖励工作提供政策性意见和建议。

  奖励委员会的审定结果报教育部批准。

第二章  评定条件

  第九条  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候选项目第一完成单位应为国内高校。青年科学奖候选人应为长期在国内高校工作的青年教师。

  第十条  自然科学奖授予在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中作出重要科学发现的个人和单位。

  重要科学发现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前人尚未发现或者尚未阐明。指该项自然科学发现为国内外首次提出,或者其科学理论在国内外首次阐明,且主要论著为国内外首次发表。

  (二)具有重大科学价值。指在学术上处于国际同类研究领先或者先进水平,并在科学理论、学说上有创见,在研究方法、手段上有创新,以及在基础数据的收集和综合分析上有创造性和系统性贡献;并对科学技术的发展有重要意义,或者对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具有重要影响。

  (三)得到国内外科学界公认。指主要论著已在国内外公开发行的学术刊物上发表或者作为学术专著出版2年以上,其重要科学结论已被国内外同行在重要国际学术会议、公开发行的学术刊物,尤其是重要学术刊物以及学术专著所正面引用或者应用。

  第十一条  自然科学奖的主要完成人必须是该项自然科学发现代表论著的作者,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提出总体学术思想、研究方案;

  (二)发现重要科学现象、特性和规律,并阐明科学理论和学说;

  (三)提出研究方法和手段,解决关键性学术疑难问题或者实验技术难点,以及对重要基础数据进行系统收集和综合分析等。

  第十二条  自然科学奖的主要完成单位是指在该项自然科学发现的研究过程中,提供技术、经费或设备等条件,对该项自然科学发现的研究起到重要作用的单位,一般为主要完成人在完成该项自然科学发现时的所在单位。

  第十三条  技术发明奖授予在运用科学技术知识做出产品、工艺、材料及其系统等重要技术发明的个人和单位。

  重要技术发明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前人尚未发明或尚未公开。指该项技术发明为国内外首创,或者虽然国内外已有但主要技术内容尚未在国内外公开出版物、媒体及各种公众信息渠道上发表或者公开,也未曾公开使用。

  (二)具有先进性和创造性。指该项技术发明与国内外已有同类技术相比较,其技术构思有实质性显著的进步,主要性能(性状)、技术经济指标、科学技术水平及其促进科学技术进步的作用和意义等方面综合优于同类技术。

  (三)经实施,创造显著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或具有明显的应用前景。指该项技术发明成熟,并实施应用2年以上,取得良好效果。直接关系到人身和社会安全的技术发明成果,如动植物新品种、药品、食品、基因工程技术等,在获得行政机关审批之后方可提名。

  第十四条  技术发明奖的主要完成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在完成该项技术发明过程中作出重要贡献,是全部或部分创造性技术内容的独立完成人;

  (二)在实施该项技术发明中作出重要贡献。

  第十五条  技术发明奖的主要完成单位是指对该项技术发明的完成起重要作用或实施该发明技术的单位,一般为主要完成人完成该项技术发明时所在的单位。

  第十六条  科学技术进步奖授予在推广应用先进科学技术成果、完成重要科学技术工程计划项目等方面作出创造性贡献,或在推进国防现代化建设、保障国家安全方面作出重大科学技术贡献的个人和单位。

  科学技术进步奖的成果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技术创新性突出,技术经济指标先进。在技术上有创新,特别是在高新技术领域进行自主创新,形成了产业的主导技术和成熟产品,或者应用高新技术对传统产业进行装备和改造,通过技术创新,提升传统产业,增加行业的技术含量;技术难度较大,解决了行业发展中的热点、难点和关键问题;总体技术水平和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达到了行业领先水平。

  (二)经转化,经济效益或者社会效益显著。所开发的成果经过2年以上的实施应用,产生了明显的经济效益或者社会效益,实现了技术创新的市场价值或者社会价值,为经济建设、社会发展和国家安全作出了很大贡献。

  (三)推动行业科技进步作用明显。成果的转化程度高,具有较强的示范、带动和扩散能力,提高了行业技术水平、竞争能力和系统创新能力,促进了产业结构的调整、优化、升级及产品的更新换代,对行业的发展具有很大作用。

  第十七条  科学技术进步奖的主要完成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在提出和确定项目的总体技术方案中作出重要贡献;

  (二)在关键技术和疑难问题的解决中作出重要贡献;

  (三)在成果转化和应用推广过程中作出重要贡献;

  (四)在高新技术产业化的技术实施过程中作出重要贡献。

  第十八条  科学技术进步奖的主要完成单位是指在项目研制、开发、投产应用和推广过程中提供技术、设备和人员等条件,对成果的完成起到重要作用的单位,一般为主要完成人完成该成果时所在的单位。行政管理部门一般不得作为主要完成单位。

  第十九条  青年科学奖授予已经取得突出原创性学术成果、具有赶超或保持国际先进水平能力的青年学者。青年科学奖候选人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一)为在校青年教师,在国内高校连续工作3年以上,被提名当年未满40周岁(至1月1日);

  (二)长期从事科技创新,并取得了有较大影响的原创性成果;

  (三)具备勇于创新的科学精神、良好的科学道德、扎实的学术素养和高尚的师德风尚;

  (四)潜心研究工作,积极开展人才培养,具有独立开展研究的能力与较强的科研发展潜力。

  第二十条  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坚持科技贡献为科技成果评价的主要依据,同时充分考虑科技成果在提高人才培养和教学质量,以及科学普及、师德风尚等方面所发挥的作用。在科技成果水平基本一致的情况下,对同时在教书育人或科学普及方面也作出贡献的教师和科技工作者取得的成果给予优先奖励。

第三章  提名、评审和授予

  第二十一条  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实行定标定额。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设一等奖、二等奖,对于特别优秀的成果可授予特等奖。青年科学奖不设等级。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每年奖励总数不超过310项。

  第二十二条  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候选项目由相关单位或专家按以下程序向奖励工作办公室提名:

  (一)中央部委所属高等学校的各类成果,可由学校直接提名;

  (二)地方高等学校的各类成果,可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提名;

  (三)三名及以上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可联合提名。

  第二十三条  青年科学奖候选人由以下单位或专家向奖励工作办公室提名:

  (一)教育部科学技术委员会各学部;

  (二)中国科协所属的有关全国学会;

  (三)有关高等学校校长;

  (四)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三名及以上联合提名)。

  第二十四条  候选项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提名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

  (一)相关成果已获得或正在申报国家级、省部级科学技术奖的;

  (二)相关成果在知识产权归属以及完成单位、完成人署名等方面存在争议,尚未解决的;

  (三)相关技术内容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必须取得有关许可证,或直接关系到人身和社会安全、公共利益的项目,尚未获得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

  (四)相关成果经评审未授奖且无实质性进展的。

  第二十五条  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获奖项目完成人,获奖后须间隔一定年份后方可作为提名项目的完成人,同一人同一年度只能作为一个候选项目的完成人。

  第二十六条  提名单位或专家应按规定的统一格式填写候选项目或候选人提名书,并提供真实、准确的证明材料,报送奖励工作办公室。

  第二十七条  奖励工作办公室负责对提名书及相关材料进行形式审查。

  第二十八条  评审委员会对候选项目和候选人进行评审,并根据评审结果向奖励委员会提出授奖建议。

  第二十九条  奖励委员会对评审委员会的授奖建议进行审定,作出授奖决议。

  第三十条  奖励委员会作出的授奖决议报教育部批准。教育部对获奖个人和单位授奖,并颁发证书。

  第三十一条  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提名和评审的规则、程序和结果等信息按程序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涉及国防、国家安全方面的成果,应当严格遵守国家保密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加强保密管理,在适当范围内公布。

第四章  评定标准

  第三十二条  自然科学奖的评定标准如下:

  (一)在科学上取得突破性进展,发现的科学现象、揭示的科学规律、提出的学术观点或研究方法为国内外学术界所公认和广泛引用,推动了本学科或其分支学科或相关学科的发展,或者对经济建设、社会发展有重大影响的,可评为一等奖;

  (二)在科学上取得重要进展,发现的科学现象、揭示的科学规律、提出的学术观点或研究方法为国内外学术界所公认和引用,推动了本学科或者其分支学科的发展,或者对经济建设、社会发展有较大影响的,可评为二等奖;

  (三)对于原始性创新特别突出、具有特别重大科学价值、在国际相关学术领域中具有引领作用、在国内外具有重大影响的特别重大的科学发现,可评为特等奖。

  第三十三条  技术发明奖的评定标准如下:

  (一)属国内外首创的重要技术发明,技术思路独特,技术上有很大的创新,技术经济指标达到了国际同类技术的领先水平,推动了相关领域的技术进步,已产生显著的经济效益或者社会效益或具有显著的应用前景,可评为一等奖;

  (二)属国内外首创,或者国内外已有但尚未公开的主要技术发明,技术思路新颖,技术上有较大的创新,技术经济指标达到了国际同类技术的先进水平,对本领域的技术进步有推动作用,并产生了明显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或具有明显的应用前景,可评为二等奖;

  (三)对原始性创新特别突出、主要技术经济指标显著优于国内外同类技术或者产品,并取得重大经济或者社会效益的特别重大的技术发明,可评为特等奖。

  第三十四条  科学技术进步奖从技术开发、社会公益、国家安全三个方面制定评定标准,分别为:

  (一)技术开发:在关键技术和系统集成上有重要创新,技术难度大,总体技术水平和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达到了国际同类技术的先进水平,市场竞争力强,成果转化程度高,取得了显著的经济效益,对行业的技术进步和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有很大作用的,可评为一等奖;在关键技术和系统集成上有较大创新,技术难度较大,总体技术水平和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达到了国内同类技术的领先水平,并接近国际同类技术的先进水平,市场竞争力较强,成果转化程度较高,取得了明显的经济效益,对行业的技术进步和产业结构调整有较大意义的,可评为二等奖。

  (二)社会公益:在关键技术和系统集成上有重要创新,技术难度大,总体技术水平和主要技术指标达到了国际同类技术的先进水平,并在行业得到广泛应用,取得了显著的社会效益,对科技发展和社会进步有很大意义的,可评为一等奖;在关键技术和系统集成上有较大创新,技术难度较大,总体技术水平和主要技术指标达到了国内同类技术的领先水平,并接近国际同类技术的先进水平,在行业较大范围应用,取得了明显的社会效益,对科技发展和社会进步有较大意义的,可评为二等奖。

  (三)国家安全:在关键技术和系统集成上有重要创新,技术难度大,总体技术达到国际同类技术的先进水平,应用效果突出,对国防建设和保障国家安全具有很大作用的,可评为一等奖;在关键技术和系统集成上有较大创新,技术难度较大,总体技术达到国内同类技术的领先水平,并接近国际同类技术的先进水平,应用效果突出,对国防建设和保障国家安全有较大作用的,可评为二等奖。

  对于技术创新性特别突出、经济效益或者社会效益特别显著、推动行业科技进步特别明显的项目,可评为特等奖。

  第三十五条  青年科学奖的评定标准如下:

  (一)致力于科技前沿,独立开展研究工作,创新能力强,学风严谨,作风扎实;

  (二)取得重大原创性成果,产生了显著的国际学术影响,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在国内同领域同龄人中学术水平居于前列;

  (三)学术思想活跃,具有很好的学术发展前景;

  (四)坚持立德树人,积极开展人才培养,并取得显著成绩。

第五章  异议处理

  第三十六条  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接受社会监督,实行异议处理制度。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公示的候选项目和候选人如有异议,在规定的公示期内可向异议受理部门书面提出。逾期提出的异议原则上不予受理。

  第三十七条  提名项目正式报送奖励工作办公室前提出的异议,由提名单位或专家处理。提名项目通过形式审查后提出的异议,由奖励工作办公室会同有关提名单位或者提名专家共同处理。涉及国家安全成果的异议,由奖励工作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处理。

  第三十八条  涉及异议的任何一方应当积极配合异议处理单位和人员对异议进行处理,不得推诿或延误。

  第三十九条  参加处理异议问题的单位和人员,应当依法依规、客观公正,并严守秘密。

第六章  罚则

  第四十条  获奖者剽窃、侵夺他人的发现、发明或者其他科学技术成果的,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骗取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的,由教育部撤销其奖励、追回证书等,并责成所在单位依法依规给予处理。

  第四十一条  提名单位或专家提供虚假数据、材料,协助他人骗取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的,教育部视情节轻重予以公开通报、暂停或者取消提名资格等处理,并记录不良信誉,责成所在单位依法依规给予处理。

  第四十二条  评审专家存在违反学术道德和评审纪律等行为的,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内部或公开通报、暂停或者取消评审专家资格等处理,并记录不良信誉。情节严重的,责成所在单位依法依规给予处理。

  第四十三条  参与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评审组织工作的人员在评审活动中存在违规违纪行为的,责成所在单位依法依规给予处理。

  第四十四条  对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获奖成果的宣传应当客观、准确,关注科学技术本身,不得以夸大、虚假、模糊宣传误导公众。不得在商业广告中将商品或服务表述为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的获奖对象。

  禁止利用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提名和评审相关信息,进行各类营销、中介、代理等营利性活动。

第七章  附 则

  第四十五条  本办法由教育部负责解释。

  第四十六条  本办法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2015年2月印发的《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奖励办法》(教技发〔2015〕1号)同时废止。

 


 

教育部等四部门关于公布首批全国职业教育教师企业实践基地名单的通知

 

教师函〔2019〕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国资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局、国资委,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行业组织,有关企业: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精神,按照《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工作部署,根据《教育部等七部门关于印发〈职业学校教师企业实践规定〉的通知》要求,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发挥企业在职教师资队伍建设中的重要作用,加快建设一支新时代高素质“双师型”教师队伍,经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行业组织及各省(区、市)推荐,教育部等部门组织专家遴选,确定中国通信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等企业为首批全国职业教育教师企业实践基地(名单见附件),现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坚持党的领导,紧紧围绕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引导企业从战略全局高度充分认识参与职业教育和人力资源开发的重要性,有效推进全国职业教育教师企业实践基地与职业院校、应用型本科高校合作建设“双师型”教师队伍,深度参与职业院校、高等学校教育教学改革,成为职业院校创新人才培养模式的重要助推力量和参与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的企业典范。

  二、深化产教融合和校企合作。充分利用全国职业教育教师企业实践基地自身优势与职业院校教师智力资源,支持企业、学校、科研院所围绕产业关键技术、核心工艺和共性问题开展协同创新,探索与职业院校资源共享、利益共赢的机制,加快推动基础研究成果向产业技术转化。全国职业教育教师企业实践基地主要承担职业院校、应用型本科高校教师国家级培训任务,接纳教师定期到企业进行工程技术实践、专业技能实训,与合作院校互派人员交流兼职、开展产教研发合作等。

  三、组织开展教师企业实践。落实职业院校专业课教师每年累计不少于1个月的企业实践制度,深入了解企业生产组织方式、工艺流程、产业发展趋势;熟悉企业相关岗位(工种)职责、操作规范、技能要求、用人标准及管理制度;学习所教专业在生产中应用的新知识、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标准;结合企业生产实际和用人标准,完善教学方案,改进教学方法,开发校本教材,切实增强实施学历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1+X证书制度)、培养复合型技术技能人才需要的素质和能力。

  四、推动校企人员流动互派。加强全国职业教育教师企业实践基地和职业院校的沟通联系,鼓励运用云计算、大数据等信息技术建设校企合作信息服务系统,为职业院校教师教学创新团队建设、职教师资培养培训搭建平台。建立产业导师信息库和学校教师研发成果推介平台,落实教师到企业任职兼职与企业优秀技术和管理人才、能工巧匠到职业院校兼课任教的“双向”流动机制,完善政策和经费保障,切实推进校企共建“双师型”教师队伍。

  五、大力促进“双元”育人。教师到企业开展实践活动,要充分发挥自身优势,积极承担企业职工教育与培训、产品研发、技术改造与推广等工作。同时,要基于职业工作过程创新课程和教学模式,改革学生专业能力培养方案,按照专业方向和专业特征设置课程,探索以行动导向的教学模式。积极开展专业课程及资源开发。引入行业企业优质资源,促进教师与企业高级技术人员协作进行课程资源开发,共同研究制订专业能力课程设置方案,运用信息技术创新教学方式方法,切实推动职业教育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创新。

  六、加强地、企、校多方协作。教育行政部门和职业院校要主动加强与全国职业教育教师企业实践基地的联系,签订协议并制订具体的工作方案,大力推动教师企业实践活动的开展;职业院校要做好本校教师企业实践规划、实施计划、组织管理、考核评价等工作;全国职业教育教师企业实践基地要积极支持职业院校教师企业实践活动,提供必需的场所、设备和技术指导人员,加强对教师企业实践工作的指导和管理,支持选派高技能人才和管理人员到学校兼职任教。

七、建立健全教师企业实践体系。各地教育、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等部门,以及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密切联系配合,加强协同联动,落实企业参与职业教育的优惠政策,推进工作落实。建立教师企业实践基地动态调整机制,分批增补相关企业充实基地体系,企业出现工作不力、违法、失信等情形撤销基地资质。各地各校要聚焦先进制造业、现代农业、现代服务业和战略新兴产业等重点领域,会同行业主管部门依托现有资源,遴选一批共享开放的省级示范性教师企业实践基地,引导职业院校整合校内外企业资源建设具备生产能力的校级教师企业实践基地,逐步建立和完善教师企业实践体系。

 

附件:首批全国职业教育教师企业实践基地名单

 

教育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务院国资委

2019年9月23日

 

附件

首批全国职业教育教师企业实践基地名单

(排名不分先后)

公司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中国通信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911100007109343186

中国有色矿业集团有限公司

91110000100024915R

中国铝业集团有限公司

911100007109279199

上海航天局

91110000100014071Q

中国建筑集团有限公司

91110000100001035K

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

91110000710935003U

中国建材检验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91110000101123421K

中航通飞华北飞机工业有限公司

91130000055456080L

中国宝武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中国宝武武汉总部)

91310000132200821H

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914200006155710107

中国南方航空集团有限公司

91440000100005896P

中储粮成都储藏研究院有限公司

91510100091281994A

港中旅酒店有限公司

9111000010001109XU

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91110000100018267J

中国牧工商集团有限公司

911100001000009212

中粮营养健康研究院有限公司

91110114563653929H

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

91230607716675409L

洛阳牡丹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91410300614806834X

华润三九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914403007109245909

上海烟草包装印刷有限公司

9131011513324018XQ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91510700205412308D

哈工大机器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912301993011658539

北京市地铁运营有限公司

91110000744706305W

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五七一九工厂

915101002025507992

江西洪都航空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91360000158261067E

西安飞机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91610000220521166W

西部机场集团有限公司

91610000220520630C

济南二机床集团有限公司

9137010026435729X5

武汉华中数控股份有限公司

914200006164176058

中车株洲电力机车有限公司

914302007790310965

新华三技术有限公司

91330100754408889H

中国科学院沈阳计算技术研究所有限公司

91210112817787266M

山东浪潮优派科技教育有限公司

91370100677277650W

黑龙江省建筑安装集团有限公司

91230100126960816X

浙江省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913300001429123557

阳泉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9114000070107060XJ

中国中煤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9111000010000085X6

北京祥龙博瑞汽车服务(集团)有限公司

911100001016135196

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91310000132260250X

新疆中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916501005991597627

安琪酵母股份有限公司

91420000271756344P

黑龙江省完达山乳业股份有限公司

91233000245487275D

三门峡黄河明珠(集团)有限公司

91410000169994346K

汉江水利水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91420381182212003D

中车株洲电机有限公司

9143020076071871X7

中国杂技团有限公司

911103027951045233

北人智能装备科技有限公司

91110115MA00FJRM2E

上海电气自动化设计研究所有限公司

913101011325182585

中国教学仪器设备有限公司

9111000010000261X5

四川九洲电器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91510700205418339Y

上海欣海报关有限公司

913101206306054344

天津津通报关股份有限公司

911201056005832039

广州南方测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91440106712420126W

天海融合防务装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9131000072942385X3

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

91650000299201121Q

江苏联发纺织股份有限公司

913206007431271330

上工富怡智能制造(天津)有限公司

9112022478639352X6

江苏汇博机器人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91320000684925310A

春秋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9131000076839377X5

北京精雕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91110000102353034R

宜科(天津)电子有限公司

91120111754800928T

合肥荣事达电子电器集团有限公司

91340121760809849R

联想集团

91110108700000458B

中软国际(中国)科技有限公司

91310000574172477N

领航未来(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91110108675708875Q

大连东软教育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91210231MA0XYWPQ1B

广东景兴健康护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91440600696424572A

湖州东吴开元名都酒店有限公司

91330502307687230N

山东颐合华龄养老咨询有限公司

91370203321466522F

圣象集团有限公司

91321181742468403J

北京色彩时代商贸有限公司

91110108766276086R

安徽荃银高科种业股份有限公司

91340100740872226E

内蒙古蒙草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91150000720133450X

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

91510000709151981F

比亚迪汽车工业有限公司

91440300791738553L

浙江铁牛汽车车身有限公司

913307847686618690

吉林省通用机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91220101123923585F

浙江宝利德股份有限公司

91330000580399619T

润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913700001630661276

北京大北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91110000102006956C

奥克控股集团股份公司

91211000794844300X

九州通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9142000071451795XA

新大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911103027951045233

锐捷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913500007549617646

心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914400007684167240

广西金桥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91450600735189393U

顺丰速运(集团)有限公司

91440300279396064N

上海韵达货运有限公司

91310118631556216J

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

91650000228601291B

北京中科磐云科技有限公司

91110101MA00BF2M0P

博雅生物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913610007277556904

漱玉平民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91370100705882496U

内蒙古创维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91150100MA0PWA8A4P

北京华联印刷有限公司

91110302600087277P

湖南供销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

91430100687439545J

海口美兰国际机场有限责任公司

91460000708866571D

北京发那科机电有限公司

911101086000107047

香格里拉饭店管理(上海)有限公司

913101157402993350

上汽通用五菱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91450000708731386G

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911100001012029043

达利(中国)有限公司

91330109730315696J

湖南省贺家山原种场

12430000444878391G

 


 

专题五    四川省有关会议和文件精神

 

中国共产党四川省第十一届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公报

 

(2019年12月6日中国共产党四川省第十一届委员会

第六次全体会议通过)

 

  中国共产党四川省第十一届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于2019年12月6日在成都举行。

  出席全会的有,省委委员76人,候补省委委员13人。省纪委常委和有关方面负责同志列席会议。省第十一次党代会代表中部分基层同志也列席会议。

  全会由省委常委会主持。省委书记彭清华作了讲话。

  全会坚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听取和讨论了彭清华代表省委常委会作的工作报告,审议通过了《中共四川省委关于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推进城乡基层治理制度创新和能力建设的决定》。彭清华就《决定(讨论稿)》向全会作了说明。

  全会充分肯定省委十一届四次全会以来省委常委会的工作。一致认为,省委常委会坚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认真践行新发展理念,团结带领全省各族人民攻坚克难、砥砺奋进,重点抓了“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我省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和改革开放40周年系列活动、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召开文化旅游发展大会和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大会、落实“两不愁三保障”回头看大排查、全省乡镇行政区划调整改革六件大事,统筹推进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保稳定和党的建设等各方面工作,全力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着力打好三大攻坚战,深入推进“一干多支、五区协同”,加快推进“四向拓展、全域开放”,扎实推进全面深化改革,持续用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强宣传思想文化工作,大力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全力确保社会大局和谐稳定,治蜀兴川各项事业取得了新的重大进展。

  全会指出,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就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作出决定,聚焦根本制度、基本制度、重要制度,深刻回答了“坚持和巩固什么、完善和发展什么”这个重大政治问题,充分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瞻远瞩的战略眼光和励精图治的历史担当,对于坚定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四个自信”,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省委把学习宣传贯彻四中全会精神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及时召开省委常委会(扩大)会议进行传达学习,举办省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扩大)会交流讨论,组织领导干部深入基层宣传宣讲,研究制定《关于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的意见》作出全面部署,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精神上来,在全省上下掀起了学习宣传贯彻的热潮。

  全会指出,基层治理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有机组成部分和重要基础,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必须紧紧依靠基层、聚力建强基层。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对基层治理作出系列重要论述,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把构建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作为重要内容进行部署,为做好新时代基层治理工作明确了思想指引、提供了根本遵循。四川是全国人口大省、经济大省、农业大省,既有类型多样、发展差异明显的广袤乡村,又有超大城市和快速成长的大中小城市,还有全国最大的彝族聚居区、第二大藏区和唯一的羌族聚居区。当前,我省正处于转型发展、创新发展、跨越发展的关键时期,面临城乡形态深刻重塑、社会结构深刻变化、利益格局深刻调整的时代背景,基层治理任务十分繁重。推进城乡基层治理制度创新和能力建设,是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的具体实践,是适应经济社会发展演进趋势的系统改革,是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新期待的重大举措,是决胜全面小康、建设经济强省、推动治蜀兴川再上新台阶的有力保障,意义十分重大。

  全会强调,要把握城乡基层治理制度创新和能力建设的总体要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以党的建设为引领,以群众需求为导向,以深化改革为动力,着力补短板、强弱项、建机制、提能力,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主协商、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社会治理体系,构建新时代四川城乡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为推动治蜀兴川再上新台阶奠定坚实基础。要把握城乡基层治理制度创新和能力建设的基本原则,必须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持人民当家作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依法治理改革创新、坚持治理与发展相结合、坚持共建共治共享。要把握推进城乡基层治理制度创新和能力建设的目标任务,到2021年,全省基层党组织领导下的各类组织关系更加清晰顺畅,基层公共服务、公共管理、公共安全得到有效保障,基层治理能力持续增强,在城乡基层治理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上取得明显成效;到2035年,全省城乡基层治理制度更加完善,基层治理效能显著提升,基本实现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到本世纪中叶全面实现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奠定坚实基础。

  全会指出,要深入推进现代乡村治理制度改革。完善村党组织领导村级治理体制机制,建立以基层党组织为领导、村民自治组织和村务监督组织为基础、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合作组织为纽带、其他经济社会组织为补充的村级组织体系。健全村党组织全面领导村级各类组织的机制,全面推行村党组织书记通过法定程序担任村民委员会主任、村级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稳步推进村级建制调整改革,优化村布局,培育一批中心村、重点村和特色村。坚持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积极探索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形式和运行机制,发展农村集体经济。实施村党组织带头人队伍优化提升行动,研究完善鼓励乡镇机关和事业单位干部任村党组织第一书记的政策措施,深入实施优秀农民工回引培养工程。做好乡镇行政区划调整改革“后半篇”文章,坚持减量与提质相结合,优化乡镇机构设置和编制配置,建立健全优化协同高效的乡镇工作运行机制,提升乡镇治理效能。健全乡村服务惠民机制,推进“放管服”改革向乡村延伸,建立基层公共服务多元供给机制,构建稳定脱贫和防止返贫机制,完善统筹城乡、覆盖全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建立“美丽四川·宜居乡村”建设长效机制,切实提高乡村环境治理水平、改善人居环境质量。

  全会指出,要创新和完善城市基层治理制度。深化街道管理体制改革,研究完善转变街道职能促进城市基层治理的政策措施,推动街道赋权扩能,整合街道党政机构和力量,统筹设置基层党建、公共管理、公共服务、公共安全等综合性机构。健全党组织领导下的社区治理机制,全面推行社区党组织书记通过法定程序担任居民委员会主任、“两委”班子成员交叉任职,形成协同联动的社区治理架构。理顺社区党组织和居委会、业委会、物业服务企业之间的关系,构建党建引领居民小区治理机制。推动城市社区有机更新和环境治理。加快社区服务供给体系建设,设置布局合理、功能完备、互联互通的党群服务中心,建立社区基本公共服务清单及动态调整机制,推进社区公共服务标准化建设。建立新市民服务管理机制。大力推进社区志愿服务制度化常态化,建立全省统一的志愿者、服务对象和服务项目网络对接平台,促进社区居民需求与志愿服务供给有效对接。健全社区网格化管理服务机制,坚持大联动、微治理,推动网格力量整合,构建全域覆盖、全网整合、规范高效、常态运行的网格化管理服务体系。

  全会指出,要全面加强城乡基层治理能力建设,着力提升党建引领能力、群众自治能力、法治保障能力、德治教化能力、社会统筹能力、科技支撑能力、基层权力监督能力。要加强城乡基层治理制度创新和能力建设组织领导,完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强化基层人才支撑,加大投入保障力度,强化示范创建引领,完善激励约束措施,充分激发基层干部干事内生动力。

  全会强调,要以高度政治自觉抓好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和省委十一届六次全会精神的学习宣传贯彻,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准确把握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大意义、科学内涵、本质特征、显著优势、总体要求、总体目标、重点任务、根本保证,准确把握我省推进城乡基层治理制度创新和能力建设的重大意义、总体要求、基本原则、重点任务、组织保障,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上来。要强化制度执行力,注重解放思想、改革创新,因地制宜、分类指导,遵规守制、循序渐进,强化执行、严格监督,坚定推动四中全会精神和省委决策部署全面落实、终端见效。要扎实抓好当前各项工作,确保圆满完成全年主要目标任务。全省各级党委、政府及各级领导干部要切实强化制度意识,带头维护制度权威,做制度执行的表率,带动全省上下自觉尊崇制度、严格执行制度、坚决维护制度。

  全会号召,全省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坚定信心、保持定力,锐意进取、开拓创新,着力构建新时代四川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加快推进全省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奋力推动治蜀兴川再上新台阶,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贡献力量!


 

四川省教育厅等六部门关于印发四川省2019年普通高等学校

面向退役军人等群体人员招生实施办法的通知

 

川教函〔2019〕511号

 

各市(州)教育行政部门、发展改革委、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农业农村局、退役军人事务局,各普通高等学校: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根据国家和我省《高职扩招专项工作实施方案》《教育部办公厅退役军人事务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做好退役士兵职业教育工作的通知》要求,我省研究制订了《四川省2019年普通高等学校面向退役军人等群体人员招生实施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一、提高思想认识,广泛开展宣传动员

各地、各部门和学校要充分认识面向退役军人等群体人员开展高等职业教育的重要意义,将高职扩招专项工作任务作为落实《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的重要内容,通过答问、图解、访谈等形式,多渠道、全方位做好招生政策、办法的解读、宣传工作,动员更多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积极踊跃报考。

二、严格资格审核,规范招生行为秩序

各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农业农村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确定专门机构和人员负责做好相关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核工作。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招生考试机构、学校要加强考试招生监督管理,严格执行高校考试招生政策,严把人才选拔标准,严格考试招生工作纪律,严厉打击虚假宣传、有偿招生、买卖生源等违规行为。

三、精心谋划部署,做好相关保障工作

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招生考试机构、学校要牵头做好考试招生的组织工作,认真做好考试报名、组考和录取各环节工作。财政部门要加大对高职扩招的支持力度,加强办学条件薄弱公办高职院校改造,加大政府购买高职教育服务力度,按照中央统一部署落实奖助学金等政策,根据公办学校隶属关系落实生均财政拨款。各普通高等学校要进一步深化改革,切实完善办学条件,配齐配强师资队伍,保障人才培养质量。

四、加强组织领导,有序推进扩招工作

各地、各部门要积极主动作为,加强协同联动,健全工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各普通高等学校要成立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落实工作责任,切实做好考试录取、教学管理、学生管理、后勤保障等工作,确保高质量完成扩招工作任务。

 

附件:四川省2019年普通高等学校面向退役军人等群体人员

招生实施办法

 

 

四川省教育厅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  四川省农业农村厅

四川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社会保障厅

2019年10月9日


 

附件

 

四川省2019年普通高等学校

面向退役军人等群体人员招生实施办法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根据国家和我省《高职扩招专项工作实施方案》,结合退役军人等群体人员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招生对象:符合普通高校招生报名条件,具有四川省户籍或在川务工半年以上外省户籍(需提供6个月以上劳动合同证明)的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和新型职业农民(简称“退役军人等群体人员”)。

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一)已参加2019年普通高考报名的考生;

(二)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校在校生,或已被高校录取并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

(三)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高校招生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四)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二、招生学校:招生任务由省内符合条件的普通高等学校(以下简称“高校”)承担。招生高校按照“社会急需、容易就业、适宜成人”的原则,依托本校相关优势资源,安排招生专业。

招生计划分类单列,一部分面向退役军人,一部分面向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和新型职业农民。

具体招生高校和分专业招生计划由省教育考试院向社会公布。

三、报名方式:考生应先在网上报名,再到户籍所在地(外省户籍人员在务工地)县(市、区)招考办进行现场确认。报名工作将于2019年10月下旬进行,具体时间及办法另行公布。

四、资格审核:考生报名资格由报名现场确认点所在县(市、区)有关部门负责审核。其中,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负责审核退役军人身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审核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身份,农业农村部门负责审核新型职业农民身份。

对通过弄虚作假取得报考资格的,一经发现并查实,将取消其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已经取得学籍的,取消其学籍,并追缴已享受的奖助学金。对存在弄虚作假现象或者违规招生行为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法依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

五、考试录取:考试录取工作在省招考委领导下,由省教育考试院组织实施。各高校按照我省相关规定和向社会公布的招生章程组织进行。

对于符合条件的考生,免予文化素质考试,由各高校组织与报考专业相关的职业适应性测试或职业技能测试。对于符合免试条件的技能拔尖人才,由高校予以免试录取。高校对取得相关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考生,报考相关专业可免予职业适应性测试或职业技能测试。鼓励高校通过联合考试或成绩互认等方式,减轻考生考试负担。

高校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报省教育考试院办理录取手续。

已被录取人员,持录取通知书,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暂时不能按期入学的按照普通高校学生管理规定,可以向学校申请保留入学资格,时限按照学校规定执行。

六、学习方式:按照“标准不降、模式多元、学制灵活”原则,可实行弹性学制。针对不同群体的特殊性,可实行单独编班、单独教学、单独考核,工学交替、灵活多元的教学模式。

七、有关政策:已被录取并注册的学生,在校期间享有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高职(专科)在校学生同等待遇。按照规定享受相关奖助学金、学费减免等资助政策。

退役军人学生的学费资助按学校实际收取学费金额执行,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超出部分自行负担。鼓励高校适当减免学生学费。

完成高职(专科)阶段学业的应届退役军人毕业生,参加普通专升本考试,实行录取计划单列;参加成人教育专升本实行免试就读。荣立三等功以上的退役军人毕业生,可免试就读普通本科。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新型职业农民毕业生专升本,按照普通高校全日制高职(专科)毕业生专升本的相关规定执行。

八、毕业就业:学生在学校规定学习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达到学校毕业或结业要求的,由学校颁发普通全日制专科毕业证书或结业证书,并进行学历电子注册。学校提供与校内其他普通全日制高职(专科)学生相同的就业服务。

 


 

专题六    学校有关文件

 

中共vwin德赢体育 委员会

关于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的通知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部门:

根据党中央部署,按照《中共四川省委教育工作委员会关于做好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工作的通知》(川教工委函〔2019〕57号)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现就我校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有关工作和要求通知如下。

一、深刻把握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的重大意义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是我们党站在“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历史交汇点上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会议,是在新中国成立70周年之际、我国处于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关键时期召开的一次具有开创性、里程碑意义的会议。

全会通过的《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深刻阐明了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大意义、总体要求、总体目标、重点任务、根本保证,体现了全党意志,反映了人民意愿,是新时代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政治宣言和行动纲领。

习近平总书记在全会上的重要讲话,回顾总结了一年多来党和国家工作,科学分析了国内外形势的发展变化,深刻阐述了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围绕坚定制度自信深入回答了一系列方向性、根本性、全局性重大问题,进一步深化了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规律的认识,是马克思主义国家制度建设和国家治理理论的创新发展,为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了科学指南和基本遵循,对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把我国制度优势更好转化为国家治理效能,对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对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确保党和国家长治久安,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二、深刻领会和准确把握四中全会精神实质

深入学习全会精神,重点是认真研读全会文件,原原本本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全会《决定》,切实掌握精神实质。

深入学习领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发展和我国国家治理的历史性成就,深刻认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的科学内涵、本质特征和显著优势,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不懈奋斗。

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在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凝聚智慧和力量,更加扎实地把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准确把握《决定》的重点内容和精神实质,深刻认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党和人民在长期实践探索中形成的科学制度体系,我国国家治理一切工作和活动都依照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展开,我国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及其执行能力的集中体现,深刻认识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总体要求和总体目标、13个方面的重点任务,明确各级党组织责任。

深刻认识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是全党的一项重大战略任务,必须在党中央统一领导下进行。党员领导干部要切实强化制度意识,带头维护制度权威,做制度执行的表率。

三、认真做好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的学习宣传和研究阐释工作

(一)组织深入系统学习。学校要通过党委会、党委中心组学习、教职工政治学习、党员组织生活、学生形势与政策课等方式,迅速学习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做到学习全覆盖,把广大干部师生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全会精神上来。要结合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把全会精神的学习作为重要内容;学校思政想政治理论课、业余党校、青马基地、师资培训等要把学习全会精神列入重点教学内容,开设专门单元,强化专题学习,推动全会精神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要注重抓好离退休党员的学习,确保把全会精神传达到每个党组织和每一名党员。要学以致用、知行合一,提升学习的质量和效果。

(二)集中开展宣讲活动。从现在起到明年初,在全校集中开展四中全会精神宣讲活动,邀请有关领导、专家作专题讲座;同时学校领导到定点帮扶地区开展宣讲。组织学校党政领导、思政课教师举行学生形势与政策教育专题讲座,讲清楚中国共产党为什么能、马克思主义为什么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为什么好等重大问题,打牢爱国主义思想基础。认真组织好师生聆听省委宣讲团报告工作,会后及时在校内开展宣讲报告会精神学习传达工作。

(三)加强宣传研究阐释。要强化宣传引导,通过宣传栏、橱窗、校园广播、微信公众号、微博等,全方位、多层次宣传解读全会精神;深入报道学校各级组织学习贯彻全会精神的举措和成效。加强制度自信教育,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和治理体系的优越性,引导广大干部师生深刻认识新中国70年历史性变革和成就背后的制度逻辑、制度优势,进一步增强“四个自信”。深化理论研究阐释,学校思政部、青马基地要组织广大思政课教师开展学术研讨交流,撰写理论文章,为学习贯彻全会精神提供坚实学理支撑。

四、狠抓全会精神落实,推进学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一)坚持和完善党对教育工作全面领导的制度体系。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教育引导广大干部师生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使学校成为坚持党的领导的坚强阵地。坚持党管办学方向、管改革发展、管干部、管人才,把党的领导贯穿教育工作的各方面各环节。加强学校各系部党建工作,实现“纵到底、横到边”全覆盖。牢牢掌握党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加强党员日常教育管理,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坚持不懈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

(二)完善立德树人体制机制。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教材进课堂进学生头脑;完善学校思想政治工作体系,完善学校“说教育”“说专业”“说课程”标准体系,深化“三全育人”综合改革,坚持不懈用党的理论创新成果铸魂育人;深化新时代学校思政课改革创新,推进思政课程和课程思政建设;加强体育美育和劳动教育,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三)完善教育教学质量保障体系。聚焦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加快补齐学校发展短板。完善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制度和运行机制,全力推进学校提能工程,完成优质院校建设任务;做好诊断与改进工作,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加快推进“双高”建设,推进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取得新进展。深入推进师德师风长效机制建设,提高师资队伍建设水平,推进专业技术人员职称改革,克服唯分数、唯升学、唯文凭、唯论文、唯帽子的顽瘴痼疾;进一步完善对外开放体制机制,提高中外合作办学质量;汇聚强大合力,坚决打赢打好脱贫攻坚战。

(四)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抓治理的能力。全面推进依法治校,完善学校法人治理结构,完善目标管理体系,提升教育管理效能,提升学校内部治理水平。深化“法律进校园”活动,加强学生宪法法治教育,切实增强广大干部师生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意识。

五、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学校各级党组织要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政治自觉,加强组织领导,切实抓好落实。

要结合实际,认真制定实施方案,精心组织实施。学校各级党组织和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担起责任、靠前指挥,做到亲自抓、带头学。要加强统筹指导,加强督促协调,确保取得扎扎实实的实效。要牢牢把握正确导向,全面、准确、深入地宣传全会精神,营造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自信的浓厚氛围。要创新形式载体,充分运用符合教育实际、深受师生喜爱的鲜活方式宣传全会精神,不断增强学习宣传的吸引力和感染力。要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决不给错误言论提供传播渠道。

各基层党组织和各部门要及时将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的情况报告党委宣传部,党委宣传部汇总学校各方面学习情况和经验及时向上级党组织报告。

 

 

中共vwin德赢体育 委员会

2019年11月24日

 


 

 

中共vwin德赢体育 委员会

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师德师风建设的实施意见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实全国全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我校师德师风建设,建立健全教师师德师风建设长效机制,全面提升教师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中发〔2018〕4号)、《教育部关于建立健全高校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意见》(教师〔2014〕10号)和《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建立健全高校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川教〔2015〕61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重要意义

教师是教育发展的第一资源,是民族振兴、国家富强、人民幸福的重要基石。教师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的高低直接影响到教师的职业价值和人才的培养质量。长期以来,我校教师教书育人、敬业奉献,为学校建设和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但面对新时代新使命,师德师风建设工作还存在薄弱环节,师德师风建设制度环境需要进一步改善。加强和改进我校师德师风建设,对于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引导广大教师以德立身、以德立学、以德施教、以德育德,争做“五好”教师,提高学校教育水平和社会声誉,办好人民满意的高等职业教育,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全国和全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以爱岗敬业、教书育人为核心,以提高教师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为重点,不断弘扬高尚师德,力行师德规范,强化师德教育,优化制度环境,提高师德水平。

(二)基本原则

价值引领原则。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教师崇德修身的基本遵循,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融入师德建设全过程,促进教师带头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师德为上原则。将师德标准作为教师职业的首要标准,找准加强师德建设的着力点,增强师德建设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培育教师高尚道德情操。

育人为本原则。以立德树人为出发点和立足点,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激发教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引导教师切实履行教书育人的神圣职责,形成全员育人、全方位育人、全过程育人工作格局。

从严执教原则。坚持依法治教,真正做到为人师表、行为示范,教师在教育教学活动和学生管理中,不得出现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言行。进一步实现师德建设的制度化、规范化,做到有规必依、有禁必止、违规必究,决不姑息。

(三)目标任务

坚持把师德建设放在教师队伍建设的首位,努力探索新时代师德建设的特点和规律,通过建立宣传教育、示范引领、实践养成、有效监督、奖惩并举相互协同的师德建设工作机制,着力解决师德建设中的突出问题,全面提高教师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牢固树立正确的职业理想,造就一支政治素质过硬、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忠于高职教育、让人民满意的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

三、加强和改进师德师风建设的主要措施

(四)深化理想信念教育,提高思想政治素质

拓宽理想信念教育途径。严格执行教师政治理论学习制度,定期检查、定期评比,纳入考核;组织开展系列生动活泼、影响广泛的主题教育活动;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方法,通过到实践教育基地现场教学,邀请专家、模范宣讲等方式,增强教育的感染力、互动性和实效性,引导教师深入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牢固树立正确的历史观、民族观、国家观、文化观,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筑牢思想防线。

提升党员教师的思想道德修养水平。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将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落实到每个教师党支部和教师党员。严格党支部书记选配标准,选优配强教师党支部书记,充分发挥党支部的主体作用和政治引领作用;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坚持集中学习制度,提升党员教师的思想道德修养水平。

深入开展“五好”教师创树活动。鼓励教师发扬“负重自强,永争一流”的学校精神,崇尚师德,争做“理想信念坚定、道德情操高尚、业务知识扎实、富于仁爱之心、精于传道授业”的“五好”教师示范标杆,忠诚神圣的高职教育事业,敬业修德,奉献社会。教师要有强烈的职业荣誉感、历史使命感和社会责任感,以培养优秀人才、发展先进文化和推进社会进步为己任。要志存高远,爱岗敬业,忠于职守,乐于奉献,自觉地履行教书育人的神圣职责,以高尚的情操引导学生全面发展。

(五)创新师德培育机制,提高师德师能水平

将师德师风教育贯穿教师职业生涯全过程。组织教师制定和完善职业生涯规划,在教师入职培训中开设师德师风专题教育,把师德教育作为继续教育、优秀教师团队培养,骨干教师培育培训的重要内容;将心理健康教育纳入培养体系,提高教职工自我心理调节能力,营造一个融洽、温馨、积极进取的工作环境。

加强师德规范培训。加强内部教学管理,建立和完善备课、教案编写、考试命题等环节上的制度规范;发挥教师发展中心在师德培育中的重要作用,开设专题讲座和学习模块,提升教师自我精神境界;在政治理论学习中加入法制教育环节,使教师成为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的模范,自觉维护社会稳定和校园和谐;严格教育教学纪律,坚持“学术研究无禁区,课堂讲授有纪律”。

开展实践活动培育良好师德。将师德规范积极主动融入教育教学、科学研究和服务社会的实践中,提高师德践行能力。鼓励广大教师参与调查研究、学习考察、挂职锻炼、志愿服务等实践活动;举行新教师入职宣誓仪式、老教师荣休仪式等活动,使广大教师在师德实践教育中充分认识教师职业肩负的神圣责任和历史使命,自觉捍卫教师职业尊严,珍惜教师声誉,弘扬重内省、重慎独的优良传统,在细微处见师德,在日常中守师德,养成良好师德的行为自觉。

健全教师主体权益保障机制。完善教师参与治校治学机制,在干部选拔任用、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学术评价和各种评优选拔活动中,充分保障教师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充分尊重教师的专业自主权,保障教师依法行使学术权利和学业评定权利。保护教师正当的申辩、申诉权利,依法建立教师权益保护机制。广大教师要充分认识自己所承担的庄严而神圣的使命,发扬主人翁精神,自觉捍卫职业尊严,珍惜教师声誉,提升师德境界。

(六)强化师德舆论宣传,营造重德养德氛围

坚持师德宣传制度化、常态化。将师德宣传作为宣传思想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把培育良好师德师风作为校园文化建设的核心内容;每年定期集中组织开展师德师风宣传教育活动,完善相关制度,着力打造师德教育活动品牌。把握正确舆论导向,充分利用校内学报、网络、广播、橱窗等传统传媒及微博、微信等新媒体,以丰富多彩的形式加强师德师风宣传。

开展师德宣讲和典型宣传。运用校园媒体系统宣讲《教育法》《高等教育法》《教师法》和教育规划纲要等法规文件中有关师德的要求,宣传普及《高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举办师德讲堂,邀请师德重大典型、一线优秀教师分享师德精神;利用教师节等重大节庆日、纪念日契机,宣传优秀教师的事迹,营造崇尚师德、争创师德典型的良好舆论环境和氛围。

(七)严格师德督导检查,强化过程督导监督

将师德建设作为学校教育质量督导评估重要内容。构建学校、教师、学生和社会多方参与的师德评教监督机制,充分发挥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工会、学术委员会、学生会等在师德建设中的作用。完善日常督导检查制度,重点加强对课堂授课政治纪律、学术失范和学术不端行为的检查监督。

严把新教师录用和外聘教师选聘中的师德关。将政治标准作为教师招聘的首要条件,严格政治审查环节,建立科学规范的教师准入评价机制。进一步规范合同约定,实行师德承诺制,要求教师自觉践行师德规范。

建立师德问题报告制度和舆论监督的有效机制。完善师德投诉举报平台,不定期召开师生座谈会,及时掌握师德信息动态,及时纠正不良倾向和问题,对反映的师德问题做到有诉必查,有查必果,有果必复。教学系部要建立师德状况调研、师德重大问题报告和师德舆情快速反应制度,及时研究加强和改进师德建设的政策措施。

着力解决师德建设中的突出问题。学校坚决反对教师讥讽、歧视、侮辱学生及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的行为;坚决反对向学生推销教辅资料及其它商品,索要或接受学生、家长财物等以教谋私的行为;坚决反对在科研工作中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违背学术规范,侵占他人劳动成果的不端行为;坚决反对在考试工作中的不正之风和违纪违法行为;严厉惩处败坏教师声誉的失德行为。

(八)完善师德奖惩制度,发挥制度约束作用

健全师德考核和评价体系,将师德考核作为教师考核的重要内容。师德考核要充分尊重教师主体地位,坚持客观公正、公平公开原则,采取个人自评、学生测评、同事互评、单位考评等多种形式进行。考核结果应通知教师本人,考核优秀的应当予以公示表彰,考核不合格的应当向教师说明理由,听取本人意见。考核结果存入教师档案。师德考核不合格者年度考核应评定为不合格,并在教师聘用、职务(职称)评审、岗位聘用、评优奖励等环节实行一票否决。

完善师德表彰奖励制度。将师德表现作为评奖评优的首要条件。在同等条件下,师德表现突出的,在教师职务(职称)晋升和岗位聘用、骨干教师选培、优秀教师评选、各类高层次人才遴选推荐中优先考虑。开展师德标兵评选活动,在广大教师身边树立一批师德先进典范,充分发挥其示范作用,引领师德风尚。

严格师德惩处。对违反高校教师师德禁行行为“红七条”情形的,及时依法依规作出严肃处理。对师德表现不佳的教师及时劝诫,情节严重的,根据其违反师德师风规定的具体情形,依法依规分别给予警告、记过、降低专业技术职务等级、撤销专业技术职务或者行政职务、解除合同或者开除等处理。对严重违法违纪的要及时移交相关部门。

严格责任追究。建立健全问责机制,严格责任追究,对教师思想政治工作和师德师风建设长期薄弱、履行责任不力的,对教师严重违反师德行为监管不力、拒不处分、拖延处分或推诿隐瞒,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要追究有关党组织、有关部门和主要负责人、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四、组织领导

(九)健全领导体制

建立和完善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二级系(部)具体落实、教师自我约束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形成师德建设合力。学校成立师德师风建设委员会,由党委书记、院长任主任,分管思想政治工作的党委副书记和分管教学的副院长任副主任,党委组织部、党委宣传部、党委教师工作部、党委学生工作部、监察审计处、教务处、科技处、工会等部门负责人和各系部党总支书记为成员。负责学校师德师风建设工作的总体部署和相关政策制定、检查、督促工作。师德师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党委教师工作部。要加大师德建设经费投入力度,为师德建设提供坚实保障。

(十)明确责任主体

各教学系(部)是本系(部)师德建设的责任主体,主要负责人是师德建设的第一责任人。要成立由部门主要负责人组成的师德师风建设工作小组,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好所在部门师德建设的组织、指导、考核和监督工作。对因师德失范,引发教育教学事故或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对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要进行责任追究。

(十一)狠抓督查落实

学校师德师风建设委员会将适时成立专项督查组,定期对党总支和各部门贯彻落实党中央和四川省关于全面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的各项决策部署及本实施意见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各部门要把师德建设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与年度教学、科研等工作紧密结合,做到统一规划,统筹部署,统一考核。要定期围绕学生和社会反映的师德突出问题进行认真分析,查找原因,及时研究提出解决的办法和措施。要通过师德师风建设专题研讨、教书育人经验交流、岗位技能竞赛、优质课程评选等形式,教育引导广大教师以良好的精神风貌,恪尽职守,爱岗敬业,教书育人,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推动学院立德树人工作取得新成效。

 

附件:1.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2.高校教师师德禁行行为“红七条”

3.vwin德赢体育 教师入职誓词

 

中共vwin德赢体育 委员会

2019年12月9日

 

 

附件1:

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一、爱国守法。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贯彻党和国家教育方针,依法履行教师职责,维护社会稳定和校园和谐。不得有损害国家利益和不利于学生健康成长的言行。

二、敬业爱生。忠诚人民教育事业,树立崇高职业理想,以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和文化传承创新为己任。恪尽职守,甘于奉献。终身学习,刻苦钻研。真心关爱学生,严格要求学生,公正对待学生,做学生良师益友。不得损害学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

三、教书育人。坚持育人为本,立德树人。遵循教育规律,实施素质教育。注重学思结合,知行合一,因材施教,不断提高教育质量。严慈相济,教学相长,诲人不倦。尊重学生个性,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不拒绝学生的合理要求。不得从事影响教育教学工作的兼职。

四、严谨治学。弘扬科学精神,勇于探索,追求真理,修正错误,精益求精。实事求是,发扬民主,团结合作,协同创新。秉持学术良知,恪守学术规范。尊重他人劳动和学术成果,维护学术自由和学术尊严。诚实守信,力戒浮躁。坚决抵制学术失范和学术不端行为。

五、服务社会。勇担社会责任,为国家富强、民族振兴和人类进步服务。传播优秀文化,普及科学知识。热心公益,服务大众。主动参与社会实践,自觉承担社会义务,积极提供专业服务。坚决反对滥用学术资源和学术影响。

六、为人师表。学为人师,行为世范。淡泊名利,志存高远。树立优良学风教风,以高尚师德、人格魅力和学识风范教育感染学生。模范遵守社会公德,维护社会正义,引领社会风尚。言行雅正,举止文明。自尊自律,清廉从教,以身作则。自觉抵制有损教师职业声誉的行为。

 

附件2:

 

高校教师师德禁行行为红七条

 

一、不得有损害国家利益、损害学生和学校合法权益的行为;

二、不得在教育教学活动中有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行;

三、不得在科研工作中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篡改侵吞他人学术成果、违规使用科研经费以及滥用学术资源和学术影响;

四、不得有影响正常教育教学工作的兼职兼薪行为;

五、不得在招生、考试、学生推优、保研等工作中徇私舞弊;

六、不得索要或收受学生及家长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等财物;

七、不得对学生实施性骚扰或与学生发生不正当关系。

 

 

 

 

 

 

 

 

 

附件3:

 

vwin德赢体育 教师入职誓词

 

我志愿成为一名人民教师,忠诚党的教育事业,遵守教育法律法规,履行教书育人职责,引领学生健康成长,做到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精于传道授业,为高职教育发展、国家繁荣和民族复兴努力奋斗!

 

领誓人:

宣誓人:


 

 

中共vwin德赢体育 委员会

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统一战线工作的实施意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试行)》和中共中央统战部、中共教育部党组、中共四川省委、中共四川省委统战部、中共四川省委教育工委关于加强统一战线工作有关文件精神,切实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统一战线工作,巩固和发展爱国统一战线,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进一步明确学校统战工作总体要求

(一)重要意义。高校统战工作是党的统一战线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我校党外知识分子人数较多、层次较高、社会联系面较广,大多工作在教学、科研、管理的第一线。做好统战工作,把他们的智慧和力量凝聚起来,把他们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调动起来,对于巩固和发展学校爱国统一战线,扩大团结面,凝聚正能量,推动学校改革与发展、促进学校优质院校建设和“特高”建设,具有积极作用和重要意义。

(二)指导思想。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党的统一战线工作方针政策,坚持大团结大联合的主题,积极促进校园和谐,创新思路,完善机制,改进方法,配强力量,推动学校统战工作创新发展,为实现学校发展目标凝聚人心、汇聚力量。

(三)工作范围和对象。主要是党外知识分子,包括民主党派成员、无党派人士、出国和归国留学人员、少数民族师生、在学校工作和学习的港澳同胞、台湾同胞、海外侨胞和归侨侨眷等。重点对象是具有高级职称的党外知识分子,专业(学科)带头人或者重要业务骨干中的党外知识分子,担任中层以上领导职务的党外知识分子,民主党派组织负责人,其他有成就、有影响的党外知识分子。

二、进一步落实学校统战工作主要任务

(四)切实加强党外知识分子思想政治工作。针对新时代新思想新特点新要求,坚持凝聚共识和求同存异相结合,坚持引导教育和自我教育相结合,坚持解决思想问题和解决实际问题相结合,坚持寓思想政治教育于日常工作,开展形式多样的理论学习、实践锻炼、社会服务、考察调研和座谈交流、个别访谈、走访慰问,帮助和引导党外知识分子始终站稳政治立场,自觉接受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不断增强“四个自信”。通过沟通、协商、谈心等方式,及时了解和反映学校党外知识分子思想动态和意见建议,做好引导工作,促进他们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学校改革与发展思路的内心认同。

(五)切实加强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工作。将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纳入学校干部队伍建设和人才工作总体规划,早物色、早发现、早培养,建设一支政治坚定、素质优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作用突出的党外代表人士队伍。按照中层后备干部中党外人士占10%左右的比例,建立后备库,实行动态管理。针对党外人士不同特点,制定计划,分类培养,分别推荐使用。多措并举大力举荐党外代表人士担任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政府参事、特约人员及其在有关人民团体中担任职务。选派挂职锻炼的干部中党外干部比例不低于10%,优先推荐年轻的党外知识分子进行挂职锻炼。学校中层干部及教职工代表大会、学术委员会等组织中应当占有适当比例的党外人士,学校各组成部门中应当注意配备适当数量的党外正职。切实加强对党外代表人士的日常联系、服务、管理与评价,建立健全各级各类党外代表人士信息数据库。

(六)切实加强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工作。支持和帮助民主党派组织将思想、组织和制度建设作为最基本的建设抓紧抓实,重点健全和完善学习教育、议事决策等制度。大力支持和协助民主党派做好组织发展工作,改善年龄、专业(学科)结构,规范发展程序。协助民主党派做好负责人的物色、培养、举荐和考察等工作,提高其政治把握、参政议政、组织领导、合作共事和解决自身问题等能力,保证接续顺畅、换届顺利。为民主党派组织提供活动经费,支持党派按各自章程开展活动和发挥作用。发挥统战部门在无党派人士工作中的牵头协调作用,建立无党派人士工作机制,完善无党派人士档案,加强以无党派人士为主体的“党外知识分子联谊会”的组织管理。无党派代表人士如拟加入中国共产党,事先征求统战部门的意见后,再按照规定程序办理;如拟加入民主党派,应事先征求统战部门的意见。

(七)切实加强民族和宗教工作。全面贯彻党的民族和宗教政策,做好少数民族和有宗教信仰的知识分子工作,尊重他们的风俗习惯和宗教信仰,保护他们的合法权益。在全校师生中开展党的民族和宗教政策宣传教育,坚持教育与宗教相分离的原则,教育引导师生正确认识和对待宗教问题,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严禁在校园传播宗教、发展信徒、设立宗教活动场所、举行宗教活动、建立宗教组织。积极配合有关部门依法取缔校园及其周边非法宗教活动场所和聚会点,坚决阻断利用宗教对学校渗透和校园传教的渠道,坚决防范和抵制各种邪教。认真做好外国留学生、外籍教师等的服务管理工作,加强对宗教工作领域舆情的收集、分析和研判,加强对校园网络、报告会、讲座、论坛、接受境外资助开展研究等涉及民族宗教问题的管理。建立学校党委统战部牵头,党委宣传部、党政办、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工作处)、团委、保卫处等职能部门各司其职、协调配合的民族和宗教工作机制。

(八)切实加强新疆、西藏少数民族学生工作。加强新疆、西藏少数民族学生教育管理服务,建立健全工作机制,组织开展爱国主义和民族团结教育,促进各族学生在共同学习生活、共同参加活动中加深了解、增进感情。通过国家奖助学金、勤工俭学等形式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建立就业创业帮助常态化机制。

(九)切实加强出国和归国留学人员工作。认真做好学校留学人员团结引导工作,关心出国和归国留学人员、归侨及侨眷等的学习、生活和工作,努力在巩固发展海内外中华儿女大团结工作中发挥作用。

(十)切实加强统战理论政策的研究和宣传。发挥学校知识分子集中的优势,结合新时代新情况新问题,加强统战理论和政策研究工作。加强对学校党员干部统一战线理论政策的教育和培训。抓好统一战线知识进校园工作,把中央关于统战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融入思想政治理论课教材,将统一战线知识纳入教师培训内容。认真做好统一战线宣传和信息工作,不断扩大统一战线的影响。

三、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学校统战工作制度

(十一)建立和完善同党外人士联系交友制度。建立健全联谊交友制度和联谊交友名单,学校党委委员、各部门主要党员负责人要强化联系交友意识,至少与1名党外人士联系交友。要与党外人士保持经常性联系,每学期至少与所联系的党外人士开展1次交心谈心活动,帮助他们解决思想、工作、生活中的问题和困难。统战部门要做好联谊交友的组织、协调和服务工作。统战干部要与党外人士加强日常联络,经常谈心交心。

(十二)健全和落实征求党外代表人士意见机制。学校党委每年至少召开2次情况通报会或座谈会,就学校的教学、科研、管理、党风廉政建设等重大事项,听取意见建议。涉及学校发展的重大决策、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的重要举措出台和调整前,应征求党外代表人士的意见建议。进一步坚持和完善学校领导班子年度考核、民主生活会前听取党外代表人士意见的机制。完善对党外代表人士意见建议的处理反馈机制。

(十三)健全和落实传达重要文件和邀请参加重要会议机制。及时向党外人士传达上级和学校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通报党和国家大政方针和重大事项。邀请党外代表人士参加学校党代会、教代会、民主评议、干部考察、干部述职述廉述责考核等重要会议和重大庆典、纪念活动及组织的监督检查活动。党委会、院长办公会、中层干部会以及有关部门在讨论研究工作时,可视需要邀请民主党派负责人、无党派代表人士列席。

(十四)健全和落实支持党外人士发挥作用机制。积极支持和引导党外人士立足本职岗位做好教学科研和管理服务工作,为学校建设改革和高质量发展作出积极贡献。支持他们履行参政议政、民主监督和参加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政治协商职能;支持他们围绕学校的中心工作开展调查研究,献计出力;支持和引导他们发挥优势开展各种社会服务活动;支持他们参加统战系统的重要会议、活动和学习培训,并为他们的参观、考察、调研等活动提供必要的条件。

四、进一步加强党委对统战工作的领导

(十五)建立健全统战工作机制。成立统一战线工作领导小组,由校党委书记担任组长,分管统战工作的党委副书记担任副组长,党委统战部、党委组织部、党委宣传部、党政办公室、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教师处)、纪委办公室(监察审计处)、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工作处)、教务处、科技处、国际交流中心等部门负责人以及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书记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党委统战部,统战部部长兼任办公室主任,统战干事兼任联络员。把统战工作纳入学校重要议事日程,纳入领导班子考核内容,纳入党委中心组学习计划和宣传工作计划,纳入业余党校和教师培训内容,学校党委每年召开专题会议听取统战工作汇报,研究部署全校统战工作。进一步建立健全党委组织部、党委统战部联席会议制度,落实培养选拔党外干部“六个共同”机制,即共同制定规划,共同物色选拔,共同培养教育,共同考察人选,共同讨论研究,共同监督检查。在动议和讨论决定党外干部的任免、调动、交流前,征求统战部门的意见。

(十六)加强统战工作机构和队伍建设。选拔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过硬的同志充实到统战干部队伍,并按上级要求落实相关政策。根据工作职能,将党委统战部列入学校相关工作领导小组,充分发挥其了解情况、掌握政策、协调关系、安排人事、增进共识、加强团结等职能。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由书记负责统战工作,设立统战委员(可兼任)。

(十七)为统一战线开展工作提供保障。学校统战工作经费列入经费预算。要为民主党派组织和党外知识分子联谊会等统战团体开展工作提供经费支持。要按照有关规定切实明确统战工作经费使用办法,为统战部门加强与党外人士联谊交友、开展走访慰问党外人士代表,组织开展党外人士培训、学习考察、主题实践、社会服务、交心谈心、理论研究等活动,提供经费支持和政策保障。如条件成熟,可建立民主党派和统战团体成员活动室,鼓励支持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统战团体积极开展活动。对在各级民主党派委员会担任主委、副主委职务的负责人在其任职期间,给予适当工作补贴和电话补贴,并计算相应的工作量,在业绩考评中予以体现。

 

 

中共四川工商职业技术委员会

2019年12月9日


 

专题七    典型案例

 

一、天津财经大学珠江学院教师李某某性骚扰学生问题

2019年5月31日,李某某通过微信对该校1名女学生进行言语骚扰,并在婚姻存续期间与另一名女学生发生并保持不正当性关系。李某某的行为违反了《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第六项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教育部关于高校教师师德失范行为处理的指导意见》,给予李某某开除党籍处分,予以辞退并解除其劳动合同,依法撤销教师资格;天津财经大学党委对李某某所在学院主要负责同志和分管负责同志进行了约谈,并责成学院做出深刻检查。

二、湖南文理学院教师刘某某私自收取并侵占学生费用问题

刘某某利用担任文史与法学学院学工办副主任、辅导员、班主任等的便利,通过支付宝和微信转账方式,私自收取并侵占该校学生学杂费和班费共计77万余元。学校将刘某某案件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公安机关对刘某某执行刑事拘留。刘某某的行为违反了《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第二、第九项规定。2019年7月,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教育部关于高校教师师德失范行为处理的指导意见》,给予刘某某开除党籍、免职等处分,根据司法机关对其涉嫌犯罪问题的处理结论,依法依规给予进一步处理。

三、上海财经大学会计学院副教授钱逢胜严重违背师德师风问题

经查,钱逢胜严重违背教师职业道德,造成极其恶劣社会影响。根据国家和学校的相关规定,经研究决定,给予钱逢胜开除处分,并按程序报请上级部门批准;撤销其副教授专业技术职务;撤销其教师资格。

四、安徽省宿州市博雅实验学校教师许某某体罚学生问题

2019年3月29日,许某某用笤帚木把对未达到英语月考目标分数的25名学生进行体罚,造成部分学生腿部、臀部、背部等部位淤血、红肿。对许某某予以辞退,按程序撤销其教师资格,同时追究教育行政部门相关负责人及学校校长等的责任。

五、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道里区兆麟小学教师焦某某收受礼品礼金问题、

焦某某担任小学三年级班主任,2016年9月至2018年3月期间,通过向3名学生家长以微信转账方式收取红包金额共计2000元。给予焦某某行政记过处分,调离班主任工作岗位。

六、贵州省贵阳中加新世界国际学校(民办)教师刘某某猥亵学生问题

刘某某因涉嫌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当地教育局未对其持有的教师资格证进行收缴。刑满释放后,刘某某于2015年8月到贵阳中加新世界国际学校入职。2019年7月,刘某某因涉嫌猥亵儿童罪被检察院批准逮捕。刘某某依法丧失教师资格,终身不得从教。同时,对涉事学校校长撤职,对当时参与刘某某入职审查的管理人员撤职,并对教育行政部门相关负责人和学校有关人员追责问责。

七、辽宁省葫芦岛市绥中县高台镇水口村小学校长王某某性侵学生问题

王某某在2018年至2019年担任校长期间,涉嫌多次对4名本校女学生进行猥亵,强奸本校女学生。2019年7月,王某某被检察院依法批准逮捕。给予王某某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依法丧失教师资格,终身不得从教;对存在监管不力、重大事项不报告等问题的高台镇中心小学校长、党支部书记免职,并给予党纪处分。

八、安徽省六安市轻工中学(民办)从教人员袁某猥亵学生问题

2019年4月16日,袁某在辅导学生过程中对2名学生进行猥亵,并以补课为由将另1名学生带至家中进行猥亵。4月17日,公安机关以涉嫌猥亵儿童罪对其依法刑事拘留。对袁某作出开除决定,终身不得从教;对学校校长通报批评,对分管副校长、办公室主任分别给予诫勉、党内警告处分。

另外,教育部严格外籍人员在中国从教的管理,参照新时代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对外籍从教人员相关违规行为依法依规进行查处,对典型案例作了公布。

九、山东省青岛市市北区红黄蓝万科城幼儿园某外籍教师猥亵幼童问题

2019年1月25日,该名外籍教师在学生午休期间,趁机对一女童进行猥亵,检察院依法对其批准逮捕,法院以猥亵儿童罪判处其有期徒刑5年,待其刑满后将被驱逐出境。当地教育部门约谈相关负责人,责令整改,要求该幼儿园规范办园行为,强化师德师风建设,严把教师尤其是外籍教师聘用程序,为幼儿健康成长提供根本保障。同时,对涉事园园长予以辞退处理,撤销该幼儿园省级和市级示范幼儿园资格。

十、郑州大学某外籍教师违反教学纪律等问题

2018年9月至2019年10月,该名外籍教师教学态度不端正、教学方法不严谨、教学效果差,多次违反教学纪律,与学生言谈粗鄙,言语有失教师身份,给学生造成不良影响。根据学校外籍教师管理办法,解除与该名外籍教师劳动聘用关系,注销其外国人来华工作证,并办理居留许可注销手续,限期离境。

十一、黑龙江大学教师李彦超补考评卷期间违纪问题

2019年3月25日至29日补考评卷期间,李彦超作为评卷教师,先后收取25名学生钱款,为学生提供补考试卷及标准答案通过补考,共计收费2.5万元。李彦超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十二、黑龙江大学教师胡雪丽违规为学生做考前辅导问题

胡雪丽作为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黑龙江大学艺术专业自命题科目出题教师,为10名考生做集中辅导,共计收费3万元。胡雪丽受到警告处分,退还违纪所得。

十三、哈尔滨师范大学教师段丽华期末考试有偿补课问题

段丽华在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前一周,给部分学生补课,收取学生补课费累计8800元。段丽华受到党内严重警告、记过处分,退还违纪所得。

十四、哈尔滨师范大学教师何长波违规收费补考舞弊问题

何长波在讲授2015级部分专业《体育统计学》课程期间,收受学生钱款共计8000元,在批阅该课程补考试卷过程中,存在舞弊和失职行为。何长波受到留党察看一年、降低一级岗位等级处分,调离教学岗位,退还违纪所得。

十五、哈尔滨商业大学教师施秀川学术不端问题

施秀川从2017年起,在多个期刊上共发表39篇论文,复制比严重超标,存在“剽窃文字表述”、“未标明引用他人研究成果及出处”和“一稿多投”问题。施秀川受到警告处分。

十六、哈尔滨华德学院教师杨俊杰私收学生赞助费违纪问题

杨俊杰在担任艺术与传媒学院副院长期间,违规向该院三个年级965名学生每人收取10元学校第七届田径运动会赞助费,共计9560元,私自保管并违规报账,查证时尚有2601.2元未上交。杨俊杰受到记过处分,留岗查看,扣发学期业绩奖学金。

十七、黑龙江生物科技职业学院教师王海滨索要收受礼品礼金问题

2018年4-5月份期间,王海滨通过微信给学生发送购物链接,向学生索要物品;收受学生礼品;接受学生宴请,合计金额4000余元。王海滨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免去系副主任职务,撤销学院最受学生欢迎的教师荣誉称号,调离教师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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