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一步加强思想政治理论课实践教学的实施意见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宣传部、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的意见》(教社政[2005]5号)以及学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理论课的实施意见》的有关要求,建立健全学院思想政治理论课实践教学机制,提高学院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效果。因此,特提出以下加强学院思想政治理论课实践教学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指导,全面落实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紧密结合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实际,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为核心,以大学生全面发展为目标,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进一步提高学生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去观察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二、基本原则
1.时代性原则。思想政治理论课实践教学要充分体现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新情况、新要求,反映社会现实的发展和时代特征。
2.可行性原则。思想政治理论课实践教学要根据实际情况选择适宜性的实践教学活动。首先要针对高职学生的心理特点、文化层次和思想意识;其次要符合学院的育人理念、办学特色;第三,要便于组织和考核;第四,要确保师生的安全。
3.计划性原则。思想政治理论课实践教学必须纳入学院各专业人才培养计划之中,必须在课程大纲、授课计划中得以体现。
4.实效性原则。通过实践教学使学生能够把教材的知识与要求内化为政治思想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转化为其自身的自觉行动。
5.系统性原则。思想政治理论课实践教学应与团委、学生工作处和各系组织的学生社会实践活动有机衔接,在教师的指导下有组织地进行,开展过程中要结合实际,严格过程管理。
三、内容和形式
(一)校内平台
1.院级思想教育活动。如学院党委牵头举行的“七.一”建党纪念系列活动、业余党校培训班,团委举行的“公民道德建设宣传月”活动、“五.四”系列活动、“一二.九”系列活动、“英才杯’辩论赛等,学院组织的TBCBA、迎新文艺晚会等、 “红歌会”等大型文体活动。
2.社团思想政治教育活动。如邓研会举行的党团知识竞赛、专题讲座、时事专题研讨活动等。
3.各系的思想教育活动。包括集思想教育性与趣味性、能力培养性于一体的专业技能大赛等。
(二)校外平台
1.到校外实践教学基地进行参观考察。组织全院多数学生分批次学生到企事业单位、工业园区、部队、农村、市场等实践教学基地进行调研考察,了解各行各业的发展变化;参观革命历史博物馆、革命烈士纪念馆,了解党和国家的历史进程以及革命先烈的丰功伟绩;访问校内外先进人物、知名人士,请他们传授做人之理、治学之道。在了解社情、民情、国情的基础上,进一步加深对思想政治理论课课程内容的理解。
2.社会实践。结合团委和各系开展的寒暑期社会实践活动,围绕“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践行、全面小康社会的建设、和谐社会的构建、科学发展观的落实等问题开展社会调查。
3.经常性的志愿服务活动。学生利用课余时间参加都江堰市的各种志愿服务,服务于地方的经济社会发展和文明建设。
四、组织管理
1. 学院成立学生思想政治课实践教学指导小组,负责具体指导学生思想政治课实践教学,进行科学合理规划;党委宣传部为思想政治理论课实践教学的指导、协调部门;团委、学生工作处和各系应积极配合并协助开展思想政治理论课的实践教学活动。
2.教务处为全院思想政治理论课实践教学的职能管理部门,负责审批思想政治理论课实践教学方案和计划,制定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实践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等,并检查、督导、协调全院的思想政治理论课实践教学活动。
3. 思政部为思想政治理论课实践教学方案和计划的制定者。负责组织各门课程实践教学大纲的编写,制定各门课程实践教学的学期开课计划,审批任课教师的实践教学授课计划和实施方案,总结评比实践教学的效果等。
4.思想政治理论课的任课教师为思想政治理论课实践教学的具体实施者,负责落实思想政治理论课实践教学方案的实施,负责制定所任课程学期实践教学计划,依据课程实践教学大纲准备详细的实践教学方案,并负责本院学生外出考察、参观等具体事宜及学生的安全工作,评定学生的调查报告等书面作业。
五、基本要求
思想政治理论课的实践教学活动,与专业实验、实训和生产实习课一样对待,要切实加强管理,对思想政治理论课的实践教学提出明确、规范的工作要求。
(一)对实践活动的要求
1.参观考察
(1)组织者为思想政治理论课任课教师,参加者为所在班级的全体学生。
(2)参观考察的学生要撰写相关的调研报告或心得体会,并在参观考察结束的两周内交所在班级思想政治理论课任课教师批阅,计入学生的平时成绩。
2.社会实践
(1)在寒暑假前,由学院宣传部、院团委联合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部共同确定社会实践主题。
(2)活动的组织和具体布置由院团委和各系团总支、辅导员负责。
(3)学生的社会调查报告可由团委与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辅导员共同组织评比。
3.知识竞赛
(1)知识竞赛由学院宣传部主办,院团委及各系承办。
(2)参加竞赛选手的选拔和训练事宜,由各系负责,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参与。
4.宣讲、演讲、辩论赛
(1)宣讲活动由学院宣传部牵头提出宣讲内容,确定宣讲领导和相关专家教授,院团委和各系承办,辅导员作好具体组织工作。
(2)演讲、辩论赛由学院团委主办,各系承办。参加演讲、辩论赛选手的选拔和训练事宜,由各系负责,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参与。
(二)对教师的要求
1.任课教师在每次实践教学前都要撰写详细的教学方案。在参观学习、社会调查、座谈研讨等活动结束后,任课教师及时评阅学生的调研报告、小论文或实践学习的心得体会,并结合学生在整个实践教学活动中的表现,综合评定每个学生的实践学习成绩。
2.任课教师要认真组织,亲自参加,抓好重点,指导全面,保证每次活动收到应有的教学效果。每次实践教学活动结束后,任课教师要组织学生进行总结交流,并写出总结报告备案。
(三)对学生的要求
1.实践学习前,要在教师指导下选定调研课题,并作必要的准备工作。
2.实践教学活动中,要服从指导教师的统一安排和指挥,遵章守纪。
3.每次实践学习结束后,要独立完成一份调查报告或通过实践学习对所学理论加深理解的心得体会文章。
4.积极参加小组、班级、系或全院组织的各项活动。
六、成绩评定
1.思想政治理论课两门主干课程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按照2:1的比例单独计算学分。实践教学每学年末考核一次,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参加校内实践的相关证明与成果、外出实践活动的表现、实践活动报告等。
2.凡课程理论教学考核成绩与社会实践考核成绩均及格者,该课程则评定为及格,其中有一方面不及格者,该课程则评为不及格。
3.具体方法应该综合考虑。所交考察论文、调查报告的质量以及在宣讲、演讲、知识竞赛中的参与情况等,力求普及、客观、公正,体现社会实践目的。
七、保障措施
1.学院要把实践教学纳入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的总体规划,制定规范的实践教学大纲和实践教学指南,把实践教学作为课堂教学的重要组成部分纳入教学计划,做出统一安排,并与专业课的实习和实训有机结合,保证理论与实践教学的比例为2:1,即保证1/3课时用于实践教学。建立健全实践教学规章制度,逐步形成完整的实践教学体系。
2.学院要建立健全实施思想政治理论课新课程方案的有效保障机制。成立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指导委员会和实践教学指导小组,要确保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经费。所需经费应单独列入学院思想政治理论课专项经费的年度预算,以保证这项工作的必要开支和正常进行。
3.学院要同重视专业实训一样,重视思想政治理论课的实践,要按照专业实训课的标准,按学时、学生数划拨实践教学经费,核定教师工作量和发放课时津贴。
4.学院建设一批思想政治理论课实践教学基地,以保证思想政治理论课实践教学的顺利进行。